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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还手?

 

一外地朋友在QQ上告诉我,她挨打了。

她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回事。下班回家,刚走到家门口,还没拿出钥匙开门,忽然冲出一男二女,对着她就打。是那俩女人动手打的,特别阴毒,专门打脸,一边打一边骂。吾友既没还手,也没还口。邻居有几个人出来,看着她挨打,可是谁也没上前帮她的忙。那三个狗男女打完了扬长而去,可怜吾友一张脸被打开花,向单位请假一个星期在家养伤,说自己不小心摔了……

你听了这故事,是何感想?

我听了,马上瞪大眼睛,十分不解:你为什么不还手?

自卫,是上天赋予的动物本能,“天赋人权”;而法律,保护我们这项权利,是为“正当防卫”。吾友完全无辜,完完全全的无辜,她不认识那三个人是谁,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打她。她居然不自卫。

被打而还手,与范美忠在地震中的跑一样,几乎不经过脑子,属于“本能”范畴。当然,面对凶恶三徒,吾友孤身一个,处于绝对弱势,还手也是打不赢的。那么,就应该寻求外援。

谁可作外援?邻居。

对方有备而来,占了“天时”;但地点是吾友家门口,邻居都是认识的,吾友占了“地利”。现场确实有几位邻居出来看热闹,在看热闹的人中,就可能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退一万步说,就算没人敢出来制止殴打,但至少,现场的邻居会七嘴八舌说话吧?这“话”就是“大众舆论”,对凶徒至少有点心理上的冲击。你永远要相信,做贼者总是心虚的,无辜者才应该理直气壮。

偏偏我那位“温良恭俭让”的朋友,既不还手又不还口,就那么默默地忍受殴打。而那些邻居,他们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呀,何况中国人本来就是怕惹事的民族,人家看见你一副乖乖挨打的样子,说不定还以为是你错了,被打活该呢。

如果你孤身一个,没有任何旁观者,你也应大声呼救,以求吸引人来;如今身边既有旁观者,你就该——争取他们。

怎么争取?用最简洁的话,让他们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就对着行凶者大喊:“你们是谁呀?我不认识你们,为什么一上来就打我?”

这几句话顶顶要紧,这几句话足以让旁观者知道两个信息:第一,你不认识行凶者;第二,你是无辜的,没有任何理由挨打。

要简洁,要在最初几句话传达最重要的信息。

我以前看电影,常常看到这样的情节:譬如有人被杀了,你作为目击证人看到是某某某杀的,但警察把你抓走了。你大喊:“放开我,放开我!我是冤枉的!不是我杀的,你们冤枉我!冤枉啊……”你废话说了一大通,别人还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其实你压根儿不用喊冤,就直接说:“不是我杀的!是某某某杀的,我亲眼看见的!他把刀扔到水井里去了!……”就算警察仍然把你抓走了,但,在场的警察不止一个,总有人会重视你这几句话,总有人会去查看水井,总有人会去调查某某某。比你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撕心裂肺地喊冤有效得多。

回到吾友的case上来。吾友不但应该还口,还应该还手,表明你绝不愿挨打的鲜明态度。常言道“自助者天助”,你自己都不助自己,怎能奢求别人冒着风险来助你?

弱,能勾起人们的怜悯心;弱而反抗,能勾起人们的正义感。虽然我亲爱的同胞是出了名的懦弱冷血,但你仍然要祈祷上苍给你以帮助,仍然要信任你的同胞,希冀冷血旁观者中能够有一两个血还没冷到底的。

我曾经与友人在上海夜晚的街头与人冲突。我方一男二女,但投鼠忌器;对方只一个男人,但横行无忌。所以我方虽人多,反而处于弱势。冲突一起,旁观者立刻云集,看热闹的有二十来个人。我方绝对无辜,因此我立刻用最简洁的话,让旁观者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果然引起他们同情,七嘴八舌,纷纷指责那无良男人。正闹得不可开交,一个旁观者站了出来,说他是警察,还把证件翻给大家看,要那无良男人跟他去派出所。因此解了我们的围。后来才晓得,那个人根本不是警察,他是冒充警察来帮我们,至于他拿出来的那个小本本,其实没人看清是什么东东。

Yeah,中国的好人还没有死绝。我总是会遇到好人。

如果我在自己的家门口莫名其妙挨了打,我相信一定会有邻居来帮我的。就算邻居自己不敢动手,也一定会去叫保安来,而不会静悄悄在旁边看着我挨打。总之,我绝不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要自卫,还要争取旁观者的道义支持。

懦弱的人所在皆有,但懦弱到我朋友那种程度,还是少见。怎么鼻子底下连一丝气息也没有?你像一条任人踢的死狗,也就怨不得邻居袖手旁观了。

因为脸被打伤,吾友请假一个星期,居然告诉单位是“摔伤”的。这是我想不通的另一点。自然,我能理解,她觉得自己挨了打,很窝囊、很丢脸,因此不肯说出去。但,你是受害者呀,丢脸的不是你,是行凶的人!你为什么要为自己没有的过错而承担“惭愧”之责呢?你为什么要用谎言替行凶者隐瞒恶行呢?

不,不要。倘若你受了屈,不要隐忍。就算你无法打还对方,但,也要将真相让人知道。“隐瞒恶行”是行凶者的欲望,而不该是受害者的义务。

几天后吾友告诉我,她挨打可能是因为甥女的事。她的甥女交了个男朋友,是街头小混混,她表示反对,那小混混因此怀恨,找人来打她。此事还有什么“后续”,我就不知道了。

我对吾友十分同情。但还是希望她以后记住:

1、  要自卫。

2、  要让旁观者知道,你是无辜的。

3、  永远别对人间失去信心,要相信,总会有人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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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 按反序排列
[匿名] 萝卜头李 [66.90.104.*] @ 2009-6-14 11:40:52
小丫头片子,还手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么多的记者、律师、小贩挨打不是都没还手吗?钱烈宪没还手,6.4学生也没还手。杨佳、玉娇倒是还手了,结果怎么样?

[匿名] 流云 [64.182.119.*] @ 2009-6-14 13:12:18
小丫头片子,还手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么多的记者、律师、小贩挨打不是都没还手吗?钱烈宪没还手,6.4学生也没还手。杨佳、玉娇倒是还手了,结果怎么样?_________既然还手和不还手没区别,为啥不还手捏?至少杨佳和玉娇还赚了!

小昭·回到波斯 [110.4.82.*] @ 2009-6-14 14:50:24
其实还手不还手,通常只是一瞬间的反应,根本不可能像我事后分析这么有条理有时间来考虑。

譬如我本文认为应该还手,但真正遇到这种事时我会怎么做,我也不晓得。因为我没遇到过。正如我无法事先知道我在地震时是否会先跑一样。

只是“自卫”乃我的潜意识,所以我还手的几率比较大。

jayznb [76.102.115.*] @ 2009-6-14 17:01:45
还手?在3个打一个的情况下,敢还手,增加了施暴者的愤怒,就不是一周能养好的伤了。

被围欧,就得护住头脸,蜷起身子保护胸腹,报仇叫人什么乱七八糟的只能等被打完。

博主社会经验太缺。
博主回复 @ 2009-6-14 23:57:46
我绝对不希望拥有被围殴的“经验”。

冯岩 [65.49.2.*] @ 2009-6-14 17:47:08
玉娇干了一个邓贵大,还不是把黄得智下得屁滚尿流?!

遇到具体情况自己将会具体如何,谁都不好预测精准,但日常修行一种精神是必须的。就算“向单位请假一个星期在家养伤,说自己不小心摔了”是为了面子、虚荣,向公安报案总是应该的,更何况也不是一点儿线索没有。(“她的甥女交了个男朋友,是街头小混混,她表示反对,那小混混因此怀恨”)
博主回复 @ 2009-6-14 23:58:38
所以这位朋友的软弱让我很惊讶。她是戏迷,不是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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