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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浊醪一杯独饮,长啸两声爬行

“三八”妇女节一百周年纪念日快要到了。想一想一百年来妇女社会状况的改变,以及这种改变对人类文明造成的影响,真让人百感交集。无疑这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官方正在安排一系列纪念活动。然而,在若干非官方授意的媒体报道中,不约而同地,都在讨论这个节日给女性带来的尴尬。

  这个讨论已经有很多年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三八”成了一个贬义词,含有“愚蠢而又啰嗦”的意思。“妇女”的命运也很悲惨,面临被抛弃的境地。有一位叫张晓梅的政协委员,多次在“两会”期间提议“变节&rdqu ...

我津津有味地拜读了“烟草局长日记”,却没有看“兽兽门”视频一眼。道理说起来很简单:前者是公职人员,不能把权柄当阳具使用,围观就是一种舆论监督;后者是个人隐私,传播就是侵权,窥伺涉嫌施害——就算如某些人所断言,那是当事者的自我炒作,你不看不就让她少赚了?

我也有些纳闷,为什么网络扫黄大动干戈,调兵遣将,作势如破竹、明察秋毫状,误伤了不少网站,却对“兽兽门”中明显的线索无动于衷?就在前年香港“艳照门”事发之后,北京警方还闻风而动,宣布朋友间赠阅“淫秽照片&rdquo ...

八大“禁止”,52种“不准”,这是中共近日发布的一个重要文件中的关键词。这个文件是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而言之,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党纪”。相较于1997版的中共“党纪”,这一次禁令更多更细。

现代政治多为政党政治。不过,在别的一些国家,并非所有人都会对党纪有兴趣。有些国家比如美国,政党党纪松散,入党只与政治观念有关,党员跟普通民众没有什么区别。有些国家比如法国和日本,政党党纪相对严明,党员与非党员大不一样。不过对于广大选民来说,心中多半没有党纪的影子,往往只关心两样东 ...

凤凰网评选“春晚最烂节目”,赵本山的小品《捐助》名列榜首,多家媒体转载,其幸灾乐祸之意难以掩饰。在此之前,因嘲笑单身母亲和大量植入广告,该小品已受到广泛批评。

赵本山固然该受指责,不过大家不要忘了,央视春晚向来都有苛严的审查制度,并非演员“文责自负”。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个小品所呈现出来的扭曲的价值观和贪婪的商业欲望,正是春晚剧组精心挑选并大力推崇的东西。

在我看来,这个评选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一些网友的留言:为什么只能单选而不能全选?所有节目都很烂啊。这不是简单的愤激之辞,春晚的问题从来就不在某个节目的好坏,而在整体的价值观和运作模式。

...

朋友回复,为我这博客搬服务器的工作,也刚好完工,真是赶巧了。也就是说,目前应该没有再关的危险。请放心访问。

祝大家新年快乐!

暂时不明原因,总之令人高兴,权当新年礼物。

将前面文章中,用L XB 替代了某位因 言 获 罪 者。

chang_ping RT @pearlher: RT @l5d: 大雪把GFW的电缆压断了?RT @an1908: RT @guao: 汇总情况,大连,长春,武汉都解封,重庆除了YouTube全部解封。另外再补充一下,Google Sites也解封,北京联通目前打死也找不出被封的Google服务了

chang_ping 1 hours ago
谢谢@jeanyim,原来这么简单,请打开:http://feeds.feedburner.com/changp/MrjV,RT @jeanyim: @chang_ping 可以用google feedburner烧一个feed链接,这样墙内读者不用翻墙就能够看到更新的 from ChaCha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新的规定,要求法院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提出要对错误报道的新闻媒体追究责任。法院如何对媒体追究责任?这是一个不可轻率处之的问题。

这个名为《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其主体部分是舆论监督。我们对此并不陌生,经常看见一些文件要求有关机构主动接受媒体监督,也许作为单位内部纪律可以理解,但是对于媒体来说,这并没有什么意义。只要能确立媒体的采访权,主动被动都无所谓。真正有价值的监督,往往都不是主动的。如果一个机构接受不接受监督,是看这个机构的内部规定或者上级领导的要求,这本身就是对媒体监督的讽刺。

因此,人们普遍认为,这个规定的重点是在着后面 ...

崔卫平的电话煲
作者:石扉客 提交日期:2009-12-29 0:05:00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访问量:280

 

石按:以下是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的电话采访推特记录整理,她在做的,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界动员工作,更是在传播学意义上的一个创举。
  
另,崔的电话采访都已经过事主授权公开。这个创举还在继续中,用她的话说,那就是“从明天起,谁接到我的电话,心里也许就会说‘鬼来了’”。童庆炳之前(含童)是1225宣判前的采访,之后是宣判后。为规避传播风险,我已将里面的部分敏感词做了处理,最敏感的三个字人名都置换为一个 ...

今年夏天,安徽女子李蕊蕊,到北京上访,被人抓起来,关到一个叫聚源宾馆的地方,男男女女混住在一起。这个叫宾馆的地方并不是宾馆,住客被强行送来,严加看管。受雇于河南桐柏县驻京办的徐建就是工作人员之一。他把李蕊蕊安排在自己的上铺,晚上爬上去强奸了她。

她喊了起来,但满屋子70多人中,没谁敢吭声。徐建说:“谁强奸你?都睡觉去!”(注:这句话各媒体报道略有差异,此处依据《南都周刊》报道。)女看守来了,也没理会她被强奸的事,只是带她到另外的房间去睡。第二天早上,满屋的人议论一阵,突然愤怒了,砸开门冲出去报了案。

最近,北京丰台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徐建犯强奸罪获刑8年,赔偿 ...

拙文《警察有权对人拍照吗》受到不少关注,一些专业人士来和我讨论,收获甚大。该话题最好的例子是艾未未的纪录片《老妈蹄花》。这是一部了不起的纪录片,内涵非常丰富,拍与被拍是其主题之一。我这篇文章就是在看了这部片子之后写的。但是我没有把它写进去,有两个原因:一是当时想在南方周末发表——结果还是被毙了,转投长江日报发表了;二是,作为例子太浪费了,准备单独撰文分析。刚才石扉客说,他也早有此意。他干过电视记者,应该写得更好。所以先期待着他的文章,并期待更多的讨论。

抱歉,前面贴的图少了一张。我是从网上拷的,再去找时,竟然没有了。不翻墙的话文字也多被删了,这里拷一份来,似乎还缺少了没收物品清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刘晓波,男,53岁(195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长春市,博士研究生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青春街5号2-1-2号,暂住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 ...

我看有人用图片,是为了防敏感词吧?我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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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和摄像机正在成为一种新的警具。警察对这种日益轻便的新技术的使用越来越频繁,而且越来越无所顾忌。不仅是参加“集体散步”,就是去找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甚至出席一个会议,你都有可能面临端着相机或摄像机的警察零距离拍摄。警察有权力这样做吗?

也许不少人认为,他们当然有这个权力,利用新技术来维护社会稳定,这体现了警察队伍的先进性。但是,公民社会的进步,往往是从被认为没有问题的地方开始的。公权力的每一个举动,都应该置于严格的审视之下。

首先要讨论的是肖像权。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对肖像权的侵犯就是对人格的侵犯。前些天我在一次群众聚会上看到,当警察把镜头靠近民众时,很多人的本能反 ...

更正:文道的文章写于接访日之前,发表于11月5日的《时代周报》,更有预判和提醒价值。但我在今日《南方都市报》的专栏中,误为“接访日抗议的时候”,特此更正,并向文道和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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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居民在“接访日”前往市政府抗议垃圾焚烧项目之前,梁文道先生撰文称:“我一向对广州的市民文化喜爱有加,相信,广州会是下一个‘可爱的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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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达城管委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首先看见的,是过街天桥上的围观者。隔着天桥和马路,听见喊口号的声音。朝着声音走去,就加入了被接防者的队伍。

大约有三四百人,站在城管委的楼下,齐声高喊口号。最响亮的口号有两句,一是“反对垃圾焚烧!”一是“吕志毅,下台!”

有人塞了一张纸给我,我才发现,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它。一张白色的纸,上面印着“反对垃圾焚烧”几个宋体字。有记者照相的时候,大家就高举着这张纸,构成整齐而壮观的场面。其中有一位戴着防毒面具,十分惹眼。

照相的人不只是记者,大大小小的相机都在闪动。这时我没有看见警察 ...

假如把网络舆论不加区别地污名化,并且以打黑风暴那样的方式进行打压,那么语言暴力会因为反抗的名义,反倒拥有了合法性。

网络不仅需要扫黄,而且还要打黑,然后还要漂白,一系列的“颜色革命”让网民惊诧莫名。央视《经济半小时》提醒观众警惕“网络黑社会”,却引发了大家对这则报道本身的警惕——过度强调网络的危险性,会不会伤及尚在发育中的网络民意?

网络既是一个虚拟的社会,也是实体社会中的一部分。实体社会中存在的善恶美丑,在网络中都有产生的可能。但是由于虚拟社会的特征,网络呈现有它的特殊性,以文字、音频和视频等言语表达为主。目前网络中 ...

打黑还是黑打?重庆的行动一直存在争议。其中最响亮的质疑声来自代理律师,通过他们的抗议,公众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权利未能得到保障,比如会见律师时必须有警员陪同、公检法联合执法、未经审判就搞出打黑成果展等等。

最近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抓捕,并经《中国青年报》发表通讯稿,把这场争论扩大到律师和记者的职业操守,事情更加扑朔迷离。打黑之初,重庆方面本来希望事情简单化,警方雷厉风行抓人,法院三五两下断案,媒体异口同声报道,民众奔走相告叫好。但是,在过去的经验面前,目前的社会已经变得复杂了。

首先是多年的“依法治国”口号,让律师有了宣扬法律理性的机会。他们有的出于对专业的信仰,有的 ...

如果不尊重历史,那么中南海也是违法建筑。

 如果说唐福珍的死是暴力抗法,那么张海超、孙中界也难逃法网了。历史上所有的自杀自残抗议行为,比如老舍自沉太平湖、傅雷夫妇厕所上吊、韩国男子世贸会场外自焚等等,都应该被判定为“暴力抗法”。

唐福珍自焚,是这个年末最令人震撼的新闻。但是,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并没有理解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官员们无法定义唐福珍的行为,因此把她和她的家人的行为一起打包,称为“暴力抗法”,让民众感到巨大的“余震”。毕竟,用棍棒抵抗与自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情。

首先要澄清的是,用棍棒抵抗也未必就是暴 ...

  • Twitter Weekly Updates for 2009-12-07: 刚看了,新快和大洋网都很好。新快近日一直都好。/两条… http://bit.ly/5Vhra2 #
  • Twitter Updates for 2009-12-06: Twitter Updates for 2009-12-06: RT @lishuhang: 译言临时论坛地址: http://w... http://bit.ly/7KrATK #
  • RT @hsin747: 香港團體呼籲釋放劉曉波 http://flic.kr/p/7mh45D #
  • RT @fzhenghu: 今天12月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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