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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载《南方都市报》)

    年度汉字评选,是这些年一件时髦的事情,最早始于1995年日本汉字检定协会的今年的汉字评选。

    大千世界,一年365天里,可观可叹可赞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以一字一词形容之,难度不小,能评选出来的汉字,一定有其精准的时代元素。中国上古时期讲诗歌有“兴观群怨”的作用,而现代的年度汉字评选结果,可以说最大程度地凝练了“兴观群怨”,用现在流行的话语,说这个汉字凝结民意民情也无不可。

 “汉字盘点2009”网络征集的年度字、词于26日出炉,“被”和“民生”分列国内字、词第一。我以为这种结果精确地表达了网友,进而可说相当程度表达了民众对当下情势的情绪。“被自杀”、“被加薪”、“被就业”、“被幸福”这类词在过去的一年耳熟能详,其背后的社会情绪乃是公众对自身权利被人代理的不满与愤怒,自己却不能正正堂堂地反对这种强行代理行为,于是只能无奈地用一“被”字以蔽之。这个第一字“被”与第一词“民生”实在太有关联性。“被时代”显现公众对民权的呼吁与焦虑,而民权不彰,那么民生只能是被赐予,民众很难得到实实在在的民生保障,被人予取予夺的民生是不靠谱的。

生活在“被时代”,心中难免有一点沮丧。但我更多的是欣喜与希望,因为意识到“被时代”,说明多数人的民权意识已被激活,不满足于被安排的命运中而浑然不知,或者泰然处之,“被”字作为一个年度标签被提出,正是普遍的民权意识觉醒的标志。

我们回头看一看,中国人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创造了五千年的文明,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中国人什么时候摆脱过“被”的状态,而进入“我的地盘我做主”、“我的权利我主张”的“我”时代?

钱穆先生对中国的古代文明一直抱有温情脉脉的认同与尊重,以这种态度来研究历史未尝不可,因为时代总有其局限,不能以今日之眼光来要求古人,但若以历史研究的态度来代替价值判断就谬之千里了。比如钱穆先生说中国古代的老百姓是很自由的,但这种“自由”仅仅是表面上的生活状态,比起人民公社或现代化企业,古代的农民确实更能安排自己每天的作息。可这种“自由”并非法律层面的自由,即非获得主张自己权利的自由,因为在那个时代,无论官员或是百姓,不得不依附于一个个共同体。这种依附是身份上的依附,不是现在专业化程度很高的社会中,通过契约构成的相互依存。身份上的依附是不平等的,契约基础上相互依存是平等的,订约的双方没有谁比谁大,哪怕一方是穷光蛋一方是百万富翁。

在传统中国,中国人几乎就是在“被时代”中度过一生,而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好像如此是天经地义。一个人出生后,就被捆绑在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三纲五常即是“被时代”的宪法性纲领。不但未成年时,一个人的命运会被长辈安排,即使成年了,你的婚姻,你的财产甚至你的人生安全,都要被父亲等长辈安排,这一点我们看曹雪芹的《红楼梦》和巴金的《家》,就深有体会。中国人很熟悉的寓言《愚公移山》中,那位要把挡路的大山挖掉搬走的愚公,自作主张安排他数代没有出生的子孙的命运,要求无穷尽的子子孙孙来挑土移山。而一个人在社会上,亦是如此,老百姓不可能用选票来选择政权,他只能接受“被”的命运,哪个人在权力争夺中赢得了江山,他和他的子孙就可以不必亿兆臣民表态,自己就代表老天向他们行使统治权,臣民们只有希望出明君贤臣的权利,渴望轻徭薄赋。就如一个有暴力撑腰的物业公司硬要“服务”一个居民小区,业主很难和他平等的博弈,只希望他的服务稍微好一点,价格不要贵得离谱。这样的情形下,业主只能被动地接受一切,比如年底小区联欢会上,物业公司自我表扬他们是多么的心系业主,服务质量是多么的优良。

当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种命运被安排、权利被代理的状态极度不正常,与现代文明规则格格不入时,这就是伟大的进步。意识到“被”的荒谬,便是摆脱“被”命运的开始。

-----读《西游》笔记之一

    (载《财经国家周刊》)

    《西游记》中唐僧去西天取经的缘起,是唐太宗死后还阳,要超度亡灵而开水陆大会,观世音菩萨奉如来之命来东土物色取经者,相中了主持水陆大会的高僧玄奘。

唐太宗在阴曹地府走了一遭,能重新活过来,是典型的中国人情社会的映射,即权钱交易和权权交易。到了地府后,他递上大臣魏征的书信给和魏素有交情的判官崔珏,崔判官以权谋私,带头违法,大笔一挥,将天下万国国王天禄总簿中太宗殁期“贞观十三年”的“一”字上添了两笔,变成“贞观三十三年”,瞒过了阎王,太宗凭空多活了二十年。------阎王爷也许是故意装糊涂,给大唐皇帝一个顺水人情。掌管天下人寿命的阎王怎么可能相信如此重要的公文出现纰漏?

阴曹地府当然是吴承恩的想象,但想象一定源于现实生活。有一个笑话说民国时期两个陕西老农在村里闲聊蒋委员长如何威风。一位老农说,委员长住的那个庄子,肯定所有的牛粪都归他捡。老农的言语听起来可笑,但他对权力的理解却合乎逻辑。所谓有权,就是能控制别人不能控制的资源,在老农的眼界里,一个村庄的牛粪这种资源由谁控制,就说明这人有权,其他的社会资源,凭其在闭塞山乡获得的知识无法想象。吴承恩再有才华,也不可能把天堂和地狱想象成但丁《神曲》里的那样,他只能想象成现实中国社会的翻版:有高高在上的玉帝;有各怀心思拉帮结派的文武大臣;有贪赃枉法的官员,有敲诈百姓的小吏;有逆来顺受的草民;有拦路抢劫的强盗。。。。。。。。托门子,拉关系,行贿受贿也是阴曹地府的常态。

唐太宗在崔判官引导下返回阳间时,所遭遇到的也是中国社会活生生的写照,这一幕除了蕴含因果报应的观念外,还传达了中国社会通行的规则------钱能搞定一切。当年被太宗杀死的孤魂野鬼拦住他,向他索债,太宗随身没带钱钞。崔判官告诉他,太宗治下的开封府一位叫相良的老头,存了十三库金银在阴曹,崔判官作保,让太宗借了过来,等太宗回到阳间后再还给这位老头。如此,太宗散尽十三库借来的金银,打发了那些纠缠的恶鬼。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相良担心死后到阴间没钱用,便成为冥府银行零存整取业务的客户。这种储蓄不但异地异时可取,而且跨越了阴阳两个世界。而且皇帝和平民之间,产生了相互借贷的平等民事关系,而非利用权力征用。但这个故事带来一个问题,不但吴承恩,恐怕世上所有给死者烧纸钱的人想不明白:阳间烧钱,汇寄给阴间,谁来做信用担保?是阳间的官府还是阴间的阎王?阴阳两界有没有汇率浮动?更可怕的是,千百年来,阳间的人持续给阴间烧纸钱,肯定会引起通货膨胀,这通货膨胀的程度恐怕超过抗日胜利后法币的贬值和今日津巴布韦的通膨。

我在少年时代,曾被这个问题困扰过。11岁那年的初冬,我爷爷去世了。按照乡俗,就在他咽气的那一刻,父母立刻取出准备很久的纸钱在床前焚烧,名曰“落气纸”。后来父亲告诉我,爷爷身上必须带着钱上路,否则路上会有麻烦。-----看来“大人物不可一日无权,小人物不可一日无钱”真是阴阳通用的千古至理。贵为皇帝的唐太宗,到了那个地位,就没有了随身带钱的习惯。再后来有一年的农历七月十五盂兰盆节-----俗称“鬼节”,老家农村人会把死去的祖先接回来住几天,再烧纸钱恭送回阴府。父亲带着我在路边烧纸钱送爷爷灵魂回另一个世界时,我说了一句,得多烧些纸钱才行,年年烧这么多人烧,阴间的钱肯定不值钱了,物价还不知道涨成什么样!------那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物价闯关的时候。父亲听后,对我说,你这话有道理呀。

当然,阴曹地府有没有通货膨胀,没人说得清楚。因为没有人像《西游记》里的唐太宗那样从阴司走一遭,还能再回来。烧纸钱只是中国人寄托对祖先的敬畏,对亲人的思念的一种方式,也是“事死如生”人生哲学的反映。既然生前要用钱,要送礼,去另一个世界肯定也免不了。

中国古代长期处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商品、人员、资本的流动规模如不如现代社会,因此金融服务比较落后,货币政策对老百姓的影响之巨远不如今天。但并不是说,古代的中国人没有受过通货膨胀之苦。物价飞涨,从来吃亏最大的就是百姓。物价飞涨有两种原因,一是由于战乱或天灾,影响农业收成,进而百业凋零,整个社会基本生活必需品供给减少,物价当然会涨;另一种原因是官府的货币政策出现问题,或者干脆用通膨的手段来掠夺百姓的财富。

西汉末年发行的小五铢重量仅及原五铢的五分之一;朝廷又年年不停地铸钱,造成通货膨胀。王莽篡汉建立新朝,进行了四次币制改革,但一次比一次糟糕。此人不懂金融规律,硬生生用手中权力来推行币制改革,从而造成了更大的货币混乱。每当新货币出现弊病,他不是去补救,而是统统废止,使得民众刚到手的新币,转眼成为废物。史称“每逢易钱,民用破业”,新朝不亡那是没天理的。

由于古代中国官府没有一个能掌管货币发行、维护币值稳定的央行,而货币发行基本上是政治意义大于经济功能-----比如新皇登基,改年号和铸新币是两大象征性举措。因此,靠国家信用作担保的纸钞,就很难通行。中国宋代就出现纸币“交子”,但纸币的名声一直不好。元代末年纸钞发行过滥,引发严重通膨,最后变成废纸。直到民国,老百姓还是喜欢用银元。根本的原因中国历代王朝在金融政策上很难建立起一种国家信用。而用铜、银、金等贵金属铸钱,尽管也会带来通膨,但毕竟贵金属供给有限,不会像任意发行纸币那样可怕。

所以,我们看《西游》、《水浒》、《金瓶梅》这些成书于明代的小说,里面的和尚、好汉、商人外出,多是拿银子买东西。尤其是唐僧师徒,走到异国他乡,只能用碎银子买东西,甚至到了西天,为了贿赂如来尊者面前两个徒弟,只能奉上太宗赠送的紫金钵。------那时候不但没有“一卡通通天下”的信用卡,即使大唐国势强盛,它也不可能发行一种具有世界货币功能的纸钞,行走天下,还是真金白银管用。

当一个人进入中年,游戏精神日渐稀薄时,其实是一件很忧伤的事情。
2009年年初,我和慕容雪村一起去三亚参加一个会议,黄昏时,当年轻的80后吵着闹着去海滩游玩时,我俩在一间房里侃大山。慕容雪村开玩笑说:我们这些人,已是这个社会的消极因素。对新的事物,我们已经没有青少年时代的好奇心,我们自认为理性、冷静,于是逐渐放弃了去试一试、闯一闯的劲头。
对他这些话,我深有同感。当看到一个儿童搭一个积木时,全身心投入的痴迷劲;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玩电脑游戏,执著地过了一关又一关时;我心中其实满是羡慕之情,什么时候,我看透了游戏的虚幻?觉得游戏的快感已经远不如人世间的利益给我的诱惑?
说到玩游戏,目前最被掌握话语权的人口诛笔伐的是网络游戏。翻看报纸,点击网站,我们会看到许许多多关于青少年上网成瘾、荒废学业、走上歧途之类的报道。一些官方或准官方的会上,专家或代表一副社会责任在身的严肃范儿,呼吁如何防止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危害。而网瘾治疗成了一项产业,连“电击疗法”这样的非人道方式,依然有家长趋之若鹜将孩子送过去做试验。
网游会不会上瘾,答案是肯定的;沉迷于网游,会不会危害一个青少年的成长,答案也是肯定的。然后世上万物,哪一项过于沉迷没有副作用呢?那一项事物给人带来便利时,同时也带来风险呢?游泳,可能被淹死,坐车,可能遭遇车祸。我想网游上瘾以至于难以自拔毁了人生的少年,在所有玩友中的比例,小于贪官在整个官员中的比例。照一些人的逻辑,整个官员队伍都得解散?
我们回想一下,60后、70后一代人,少年时代难道没有痴迷的游戏或娱乐?我读中学时正值80年代后期,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勃勃生机,十五、六岁的我也感受至深。这种开放不仅是经济上的,也包括文化上的。对我们那代少年印象最深的就是港台文艺作品涌进大陆,特别是金庸、古龙的武侠和琼瑶的言情。那时候一个班上,男生若不读金庸、古龙,女若不读琼瑶,会被同学瞧不起,视为另类。而那些武侠、言情小说双修的同学,会让其他同学崇拜。学生们省下那一点点饭钱,去镇上的旧书摊租来武侠小说,通宵看完后再转手给其他同学。那个时候,报纸上关于青少年迷上武侠和琼瑶小说而走火入魔的报道也不少,比如某位男生辍学跑到少林寺学武;某位女生爱上自己的男老师而不能自拔等等。可是,这代人不还是正常地成长?身心上比他们的父辈,并没有什么缺陷。而某些人可能因为痴迷武侠,耽误了读书没有考上大学,父母叹息自己后悔。-----可从古至今,哪一代中没有这样在成长路中走弯路的人呢?总比大人物手一挥,把成千上万本应读书、做工的青少年赶到“广阔天地”中耽误数载最美好的年华要好得多。
九斤老太太的口吻、媳妇熬成婆的心态,总在一代代人中重复。那些曾经迷恋金庸、琼瑶的少年为人父母后,往往把儿女们喜欢的网游看成洪水猛兽。家长们这种焦虑也是正常的,这种焦虑首先来自中国目前教育体制弱智的竞争、选拔方式;也来自于包括家长在内,整个社会掌握资源的成人,和青少年的隔膜。那些高喊网游是鸦片是教唆人堕落的成年人,究竟有多少了解网游?尽管从技术层面,网络游戏的刺激远胜于那些传统的游戏和娱乐方式,但游戏精神是不变的。即规则平等、尊重实力,游戏中倡导侠义、仁爱之情,好人有好报坏蛋会被惩罚这类向上的价值观,那些违背普遍人性的游戏,是不会有市场的。
去年,关于网游“魔兽世界”的话题很多。一些公权力部门将一款普通的网络游戏翻来覆去折腾,他们的理由都冠冕堂皇,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了严格执法等等。其实,公众心理明镜似的,那还不是为了在网游这块蛋糕上多切一块?我们的某些部门,特别爱拿未成年人说事,孩子们看什么电影电视,登陆什么网站,手机上收发什么信息,他们都要“无微不至”地关怀,而满街带有情色诱惑的发廊、桑拿,他们视而不见。
这两天,网上流传一个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视频《网瘾战争》,制作团队多是80后甚至90后,我虽不玩魔兽,看完后也被感动得难以自已,叹后生可畏。对那些直击心扉的台词,那些鞭挞网游不遗余力的官员、专家看后作何感想?
“你们从小就对我灌输,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那现实呢?
你们已经让我只能暂住在自己的国家,
难道我们精神上的家园,
连暂住在自己的国家,都不行吗?
。。。。。。。
我们不敢说话,
就算我们说了,
也会被无视或断章取义。
我们曾一样天真,
以为这里处处是花园,
以为光凭努力,就能触及到理想。
但抬头仰望金子塔顶的服务者们,
手捧着被赐予的“幸福感”,
(我们)退缩到全世界最自由的“无路网络”,
以低廉的成本相互沟通,
靠游戏来缓解生活的痛苦。
仅仅这样,
他们为了利益,仍然雁过拔毛般的想尽办法,
压榨,
我们已经惯了... 沉默,
但这沉默,不代表着奴颜婢膝!
这钟声 会传给你我们的力量!”

玩网游的一代人已经长大了!所有玩游戏的孩子都会长大,他们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对玩游戏的孩子,成年人只能充分地理解和尊重,而不是夺走孩子手中的玩具,硬要把自己那个老掉牙的玩具塞给人家。

 

     国民党在大陆执政时期的“军统”活动,近年来成为影视炙手可热的题材。《潜伏》更是大红大紫,让许多人对军统的历史感兴趣。在电视里目睹军统特务的残暴阴险,恐怕很少会有人想到,这个骂名满天下的特务组织,肇始于一群痛感国弱民穷、要奋起救亡的青年军官的一个小组织。

     丁三的《蓝衣社(增补本)》从民国定都南京后,一群多数属于黄埔系的青年军人个人的命运着手,非常清晰地梳理了力行社到复兴社、再到军统和“三青团”的历史脉络。当年,在如宗教徒一样自律勤恳的滕杰、黄埔一期“三杰”之一的贺衷寒、蒋介石器重的侍卫官邓文仪这些意气风发的大师兄面前,黄埔六期的戴笠是名副其实的丑小鸭。那时候谁知道,这群人中,最后成就最大的是戴笠。开理想主义之花,结现实利益之果,这或许是一条规律。就如《潜伏》中军统的吴站长说的,“凝聚意志、保卫领袖”,这句话我研究几十年,最终发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对《蓝衣社》,我更愿意把它当成历史书来读,不仅它绝大多数人物、事实取材于真实的历史,更是因为它折射出70年代出生的、学会 独立思考的中国青年逐渐摒弃概念化、脸谱化、政治化的历史观。——史实只能成为我们反思国家命运民族苦难的材料,而不能想当然地成为某种意识形态的注脚。这样就要求我们不带任何偏见的,去探求事实的原初面貌。
  整部作品笔力纵横,情节曲折跌宕,人物命运宠辱沉浮,让我读完掩卷叹息再三。我认为此书更大的价值就在于提出疑问:我们究竟要如何看待历史?挣开长期困住我们这代人的泛政治化的藩篱,历史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丁三在接受采访时说:在选择写作题材时,我自然地转向了一个青年群体,一个青年群体的命运分化,以及人在历史面前的无力。这种无力在于:种下龙种,养出跳蚤。蓝衣社让我产生了一种历史感,我们百年的历史,不就是一个龙种和跳蚤的过程?
  上世纪初的中国,几乎所有的社会矛盾都纠葛在一起,好比一团乱麻,列强环伺,民不聊生。留学日本的腾杰等人,和当时许多对国家民族负有责任感的青年一样,他们有天涯何处是神州的痛楚,亦有要将乾坤力挽回的豪情。他们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条救国救民之路,而且他们也自信自己找 到的道路是最适合于中国的。
  于是我们看到许多主义来到这片古老的大陆,有乡村自治,有共产主义,有土生土长的三民主义,第三条路线,还有法西斯主义。
  可怕的是他们不但认为自己的药方最灵验,而且都固执地认为别的人都是误国误民的庸医,对异端唯一的处置办法就是霹雳手段。在崇高的目标下,任何手段都可以使用。从蓝衣社这个混合中国秘密帮会、列宁式集权政党和法西斯于一身的特务组织诞生始,就决定了创始者们的悲剧命运。其实,早在滕杰等人创立力行社时,这个命运就注定了。在日本虎视眈眈的上世纪20年代,不但救亡压倒了启蒙,救亡简直压倒了一切。在拯救民族的远大理想面前,个人的权利、程序的公正、权力的监督,都可以不要。为了救亡,蓝衣社可以执行残酷的家法;可以把希望寄托在一个类似古代圣君的领袖身上。-----这当然是一条饮鸩止渴的路子。
  不注重过程的公平公正,而凭创始人的道德魅力和勤勉态度,不可避免会出现“播下龙钟,收获跳蚤”的结局。《诗经》有言:“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做事、做人、做官,多数人能做到善始,但很少有人能善终。这句诗也不仅仅是蓝衣社初期那帮理想主义者的命运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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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晨报》专栏)

昨日(124日)翻看首都一份报纸,两篇占据不同版面的深度报道,读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一篇是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碰瓷者”孙万祥的对话;一篇是报道北京某ATM柜前,外地青年李江持刀扎伤存款者并抢走十万元现款,72小时内即被抓获。

碰瓷老头孙万祥65岁,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这一辈子可以说超级失败。1961年才17岁的他因为饥饿偷人钱包,被劳教三年,出来后一直无业,也没有房子,老婆走了,和28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儿子也没有工作。他只有碰瓷为生,近10年来先后向汽车司机碰瓷超过140次,敲诈十余万,即便去年因病腿瘸了,也得带病碰瓷。他何尝不知道这个行当既危险又缺德,但用他的话来说:“穷呀,得吃饭啊,豁着干。”当这事曝光后,他最担心儿子知道了会觉得寒碜。------舐犊之情溢于言表。如果说,拥有首都市民身份的孙老头,都不能摆脱贫困的命运,那么作为外地进京打工的李江,陷于困窘之中,则更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孙万祥、李江,这两个一老一少的“失败者”,最令人感到沉痛的是,生活的贫穷、人生的失败,是如此脉络清晰地代际传承。孙万祥在1961年那个全民吃不饱的特殊年代,因偷盗被劳教而毁了一生,这样的命运传染给他的儿子。因为无业,因为贫穷,他的儿子没有受到较好的教育;因为受不到较好的教育,他的儿子找不到工作,只能在家里啃老;同样因为贫困,因为没有房子和工作,儿子的女朋友和他拜拜了,重复他妈妈不忍贫穷和爸爸离婚的命运。李江对记者讲述自己持刀抢劫的动机是:“家庭状况逼的,主要是没钱。在煤矿工作的父亲2005年出事故,死于矿井下,拿到的补偿款,在我上中专时几乎全花没了。”用父亲生命换来的钱念完中专,仍然找不到工作,只能来北京一家台球厅打工,挣1000元一月菲薄的工资,女友怀孕无钱打胎,便铤而走险。

有人在可以道德层面上指责孙老头儿子啃老太不应该,指责李江不争气。但若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孙老头有好的职业甚至有一定的权势,他的儿子能接受好的教育,就不会无业在家,而他也就更不用去碰瓷。而李江生活在一个家境优越的环境里,可能命运又是另一个样子。当然,同样有人可以举例来反对我,比如有些穷孩子早当家,刻苦上进,取得成功;有些纨绔子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但从今日整个社会来分析,不能不承认,家庭状况对一个孩子成就的影响越来越大了,而上一辈人的失败,传染给后代的概率更高了。若不相信,让一个比较中立的调查公司,去一个名牌大学调查近五年来学生的构成,再去调查一下国有大企业、国家机关近五年来招录的新员工和公务员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结果会怎样呢?

一个社会在进步,走向更加文明的重要标志,就是这个社会有没有一种制度保障社会阶层的上下交流,保障穷孩子向上走的渠道畅通。奴隶社会的贵族儿孙恒为贵族,奴隶的儿孙恒为奴隶,所以是野蛮的。到了封建社会,多数自耕农至少在身份上是自由的,在中国穷孩子可以通过科举改变命运。------但这个通道虽然公平,但毕竟过于狭窄。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尽管人一生下来,可能因为家境、种族的不同而有差异,穷二代肯定没有富二代拥有那么多的资源,日本门阀的后代比平民后代在竞选时优势大得多,而美国黑人聚集的贫民区,年轻人犯罪率高于白人社区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果有一种起码的制度公平,在教育上、医疗上、养老上和职场竞争上,尽量降低而非扩大穷二代的劣势,那么至少让穷孩子看到希望,即使当不了总统、议员,也有可能像乔丹、迈克。杰克逊那样,在娱乐和体育界发挥自己的天赋。

最可怕的,是让许多人特别是穷人的孩子看不到希望,认为父母失败传儿孙,是社会常态。

这两天上msn,有朋友问:“你是阿凡达学派还是孔子学派?”不知其意者,觉得莫名其妙;知其意者,会心一笑。原来说的是仿建盛传的进口大片《阿凡达》为国产大片《孔子》让路的事。

官方高度重视、众明星卖力演出的《孔子》,一上演就面临在全球创造票房奇迹的《阿凡达》,确实有点生不逢时的味道。但两部片子,终归不是一种类型的,只要是优秀影片,不必有瑜亮之叹。当然,《孔子》刚刚上演,其最终票房如何,还需要时间观察。但由《阿凡达》和《孔子》引起的话题很有意思。本来就应该艺术的归艺术,市场的归市场,但若如果有一只看不见的权力之手,来硬生生干预市场,就难免受到各种非议。

仅从艺术的角度来说,以中国传统文化第一符号或者说占据第一神主位的孔子做题材,受人关注招来议论也是难免的。自从孔子成了圣人,在历代官方价值体系内高高在上,想以艺术来呈现孔子的形象,难度确实不小。弄成高大全、不近人情,可能就少人问津,没有传播效果;而若过于搞笑甚至戏谑,创作者就会遇到这种压力甚至来自官方的压力。民国时代,曲阜第二师范的学生排演了话剧《子见南子》,被孔氏宗族认为侮辱了圣人,以孔子后裔自居的党国大员孔祥熙利用自己的能量,向教育行政部门施压要求惩处,最后校长被调走了事。

从历史典籍中看,孔子是一个幽默、豁达、一生不得志的小老头,很可爱的,并不摆出一副师道尊严的面孔,还不时和学生开玩笑。困于陈蔡之际时,大弟子子路告诉他当地人说他像“丧家犬”,他不以为忤,还说人家形容很准确。等他死后,地位日渐尊隆,直至成为“至圣先师”、“百代素王”。历代帝王尊孔,醉翁之意不在孔,而在江山稳固也。

所以考诸历史,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凡是一个集团造反或革命的初期,一般是反孔的,因为坐江山的皇帝、大臣尊孔的目的,就是要百姓们接受等级、名分已定的现实,好好耕田、好好读书,对朝廷尽忠,对父母尽孝,做一个良民。一旦坐稳了江山,态度立马大变,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当年反对的,现在必须提倡。将孔子抬出来为自己建立的利益格局、社会秩序背书。外来的胡人政权也不免如此。金人攻破汴梁时,表现残暴,对文化极不尊重。曲阜孔门继承衍生公的孔端友随宋室南渡,在浙江衢州繁衍了南宗。沦陷在金人铁蹄下的曲阜成为南宋士人的伤心地,所以张孝祥在词中吟道:“洙泗上,弦歌地,亦腥膻。”后来,金朝,元朝,清朝都尊孔了。

鲁迅评价话剧《子见南子》的风波时说:“历史是告诉我们,汉刘邦本是一员亭长,一个无赖棍徒,却一旦‘贵为天子’,就会尊孔;朱元璋不过一牧牛儿,一修道和尚,一天‘危坐龙庭’,也会尊孔;爱新觉罗氏入主中华,也要‘存汉俗尊儒(孔)术‘。这些‘万岁皇爷’为什么这样志同道合呢?无非为了孔家思想能够训练得一般‘民‘们不敢反抗,不好‘犯上作乱‘而已!我们无怪乎从前的文人学士‘八股‘都做得‘一百成‘,却没有半点儿‘活‘气!”

太平天国引入西方的基督教为意识形态资源,创立了“拜上帝教”,起义军打到哪儿,第一件事就是砸孔子牌位、拆毁孔庙,可算是“反孔”的急先锋。如果历史允许假设一下,太平天国最终推翻了清廷,坐稳了江山,他们会不会尊孔?很难说,也许他们那时候对孔子的态度和以前的“清妖”完全一样。

(刊发于《南方都市报》)

驻京办,在今日中国的政治架构中,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机构。然而在现实中,这个机构却有着难以为外人道的重要作用。因此当辽宁作家王晓方的系列小说《驻京办主任》出版后,立刻洛阳纸贵,畅销全国。可见多数国人心底里是知道这个机构的能量,很想了解一些所谓的内幕。

    驻京办之滥,也是近年来一个公众话题。不仅各省、区、市以及副省级城市,包括许多地级市甚至县级市,地方政府厅、局这样的职能部门,乃至一些大学、大型企业在北京都设有驻京办或联络处。有关驻京办的负面说法也很多,比如跑部钱进,贿赂京城官员,成为所属地方大员进京的接待办等,有人将驻京办说成腐败的温床,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发布了一条消息,说中央有关部门决定要在半年内撤销数千个驻京办。这样的决心值得赞赏,但效果如何还需相当 的时间来观察。其实这些年来,已有过几次整顿、撤销驻京办的动作,最终雷声大、雨点小。原因何在?——— 因为驻京办对地方政府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 用。

    有人曾问过我,古代有没有驻京办这种机构?我说,据我有限的历史知识,古代在官府的体系内,好像并没有驻京办这样庞大的机 构,用官府的钱,长期在北京养一个衙门,一大帮子人。汉代是郡、国交错,一些刘氏宗亲封为藩王后,离开长安去就国,为了维持和京城的联系,会在长安设一个留邸,留几个小吏长期候着。在唐代藩镇割据时,各节度使在京城也有留邸

    但是到了明、清两代,中央集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 步,地方官不敢公开在京师设立留邸。因为设留邸其实和皇权时代的政治伦理是相抵触的,在皇帝看来,地方大员被派出去做官,老老实实奉旨办事就行,如果还派手下的官员常驻京城,显然不是刺探宫禁秘密,就是试图结交朝廷大员,这都是犯忌的。但古代中国从秦以来,多数时候版图很大,加上交通和通信不便,一个 地方大员确实需要了解京城的诸多信息,而且在乡土中国,外地人来到京城办事也需要有个落脚的地方。于是有两类机构或人士代行了当下驻京办及驻京办官员的职能。一是会馆,会馆并非纳入官府系列,它要么是地方商会出钱、要么是地方在京大员捐款修建的,乃一种民间机构,外官进京述职、外地举子进京赶考,常常在会 馆住宿,会馆也成为连通京师和地方一个信息交汇中心。另一种办法,就是地方大员派幕僚进京长期打探消息,或者让自己在京的朋友、亲戚及时向自己通报京城情况,打通与朝廷各种关系。明末天启年间魏忠贤陷害东林党人,就是从一位驻京办主任汪文言入手的。汪是安徽歙县人氏,早年连个秀才都不是,从监狱看守一 步步干到县衙门的书吏,办事能力极强,又仗义疏财,有活宋江之称。后来他受某地方大员指派,给他捐了个监生的资格,以进国子监读书为名,长期住在北京,后与东林党人过从甚密。清末曾国藩、张之洞这样的封疆大吏,给在京城的儿子、门生和朋友写信,一大半就是询问京城动态。

    可见, 古代尽管没有吃皇粮的驻京办,但必须有其他的机构或人员来承担这样的职能。原因很简单,当权力来源于上面,资源分配的主导权在上头时,京师的政治动态、各类信息对地方大员太重要了,不了解这些就等于盲人摸象。皇帝三令五申不许结交朝廷大员、宫中公公,可哪个地方官都知道,要是得罪这些人,很可能连死 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这样的政治体制不变,驻京办总是会以各类面目出现。

    美国那样的国家,各州县有驻京办么?有一本书《硬 球》回答了这个问题,那本书描写各州参议员、众议院的助手在华盛顿的旅馆、咖啡厅打探、交流各类信息,然后做出对自己老板有利,也意味着对所在州选民有利的决策。可以说,美国各州的两名联邦参议员和人数不等的众议员,有点驻京办官员的味道,他们必须在国会里为本州争利益,否则就会被选民抛弃。

愚公移山”这则寓言,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对中国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因为当时国家最高领导人专门撰文阐释这则寓言。神州大地,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几乎被要求人人诵读,许多人更是对其倒背如流。对这则寓言以及“老三篇”的熟稔程度,可视为政治正确性和对领袖忠诚度的重要指标。

寓言出自《列子·汤问》。列子,名御寇,据钱穆先生《先秦诸子系年》考证,他是战国时代的人,与庄子并称。至于《列子》这本书是出自其亲笔,还是后人附会,学界聚讼不已,但无论如何,《列子》应当成书时间应当不晚于汉代。这个寓言讲的是:

太行、王屋两座山,方圆七百里,高数万仞。本来在冀州以南,黄河以北。  北山有个愚公,年纪近九十岁,住在两座大山的对面。愚公苦于山大山阻塞道路。召集全家人商量说:“我和你们尽力挖平两座大山,使一直通到豫州南部,到达汉水南岸,好吗?”大家纷纷表示赞同。他的妻子提出疑问说:“凭您的力量,并不能削减魁父这样的小山,能把太行、王屋怎么样?况且把土石放到哪里去呢?”大家纷纷说:“把土石扔到渤海之滨,隐土以北。”愚公于是带领子孙中能挑担子的三个人,凿石头,挖泥土,用箕畚运送到渤海的边上。邻居姓京城的寡妇有个孤儿,刚七八岁,蹦蹦跳跳去帮助他们。每年冬去春来才往返一次。

河曲智叟笑着阻止愚公说:“你太傻了。凭你的余年剩下的力气,还不能毁山上之一毛,又能把所有的土石怎样?”北山愚公长叹一声说:“你头脑顽固,顽固之极,尚不如寡妇和幼童。即使我死了,还有儿子在呀;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生儿子;子子孙孙没有穷尽的,可是山不会增高,为什么愁挖不平?”智叟无话可答。

山神听说了此事,怕他不停地挖下去,报告于天帝。天帝被他的诚心感动,命令夸娥氏的两个儿子背上两座山,一座放在朔方的东部,一座放在雍州的南部。从此,冀州的南部,汉水的南面,没有高山阻隔了。

这类带有神迹的语言、传说,在人类任何一个民族文明的早期,都很常见,翻看《圣经》、佛典,比比皆是。人类早期,对自然界和自身的认识有限,科技和生产力尚不发达,于是想象更为发达,神话所反映的是先民的愿望和对世界的认识,含有当时社会结构诸多信息,虽情节荒诞,但有很大的文化学、人类学价值。在1945年6月,抗日激将胜利时,延安的那位领袖,发挥了这个寓言,其大有深意。他说: “现在也有两座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大山,一座叫做帝国主义,一座叫做封建主义。中国共产党早就下了决心,要挖掉这两座山。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不断地 工作,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全国人民大众一齐起来和我们一道挖这两座山,有什么挖不平呢?”

在政党尚处于在野地位的时期,面对的是一个掌握强大社会资源的执政党,要与之一争高低,甚至取而代之,动员方式尤为重要。而对当时大多数受教育程度不高的民众来说,简洁、宏大、浪漫、提气鼓劲的口号、宣言,远比逻辑严密的说理管用。

建国以后,“老三篇”所阐释的微言大义俨然成为立国精神。在当时经济、科技都不发达的建国初期,正如中学生在学习老三篇总结中心思想那样,确实需要不畏困难、坚忍不拔的精神。强大的精神、执著的信念当然是重要的,但却不是万能的。寓言中可以有一个光荣的尾巴,感动上天,将大山搬走。而在现实中却必须一点点将土石搬走。

过分地强调精神无往不胜的作用,就可能轻视科学技术,不顾现实中的逻辑,失去理性,经济活动不考虑成本与收益,代之以浪漫的想象,提倡以牺牲现实幸福来换取遥不可及的未来蓝图。那么,带来的后果不但事与愿违,而且可能是灾难性的。“大跃进”中“超英赶美”、“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给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带来的后果,便是历史的镜鉴。像智叟这种人,出于理性,友好地提醒,往往被视为,自己不做事,在旁边说三道四、冷嘲热讽。智叟在我国主流教育体系中,一直是负面形象。我在联想,若愚公不是个乡村老头而掌握大权,说不定会以“妖言惑众、动摇军心”为名把智叟抓起来游街。“大跃进”中的彭德怀,“文革”中的遇罗克、张志新等人扮演的其实就是智叟的角色。

将精神力量过分地夸大,就近似巫术了。精神万能就类似晚清义和拳的师兄弟的神符,贴上真以为刀枪不入,可一上战场到底抗不住洋人的枪炮。

寓言中愚公最可怕的一点,就是他自以为正确后的独断,认为自己是为子孙谋福利的,那么子孙就应该服从。你看他召开家庭会议,只有他的糟糠之妻才敢提出疑问,在父权至上的时代,他们的儿孙只有举手赞成的份。邻居家未成年的小孩子,欢天喜地参与,那是心智不成熟,以为这是好玩的游戏,他也只能忽悠住小孩,难以忽悠住成年人智叟。他在智叟面前自信的理由是,子子孙孙无穷尽,都要干这件事。也就是说,他不但安排了活着的子孙命运,连未来数代还没出生的子孙命运也强行作了安排。----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也未免太霸道了。他的儿孙在愚公在世时,不能违背其意愿。可难保他死去后,后代子孙认为挖隧道更合算,甚至认为移民、出国定居,比住在这个山窝里强百倍。难道他真相信祖宗遗训可以万世不变地被贯彻实行?

重温“愚公移山”,愚以为不仅仅要警惕不讲逻辑、不顾现实、过于执拗的生活态度,更要警惕这种自以为真理在手,就可以凭借权威安排其他人命运的思想和做法。

 

     (《经济观察网》专栏)

去年12月中旬,因公回了趟湖南,顺道去长沙以西约300公里的一个山村探望了父母。然后再折回长沙,乘机去深圳。在候机室百无聊赖,买了份《潇湘晨报》-----这是我很尊重的一份报纸,因为给它写了两年的专栏,更觉得亲切。

首版大标题导读的,是令人高兴的消息,美国《时代》周刊年度人物评选,“中国工人”作为一个群体排在第二,周刊采访的人物中,一多半来自湖南,其中有几位女工和我同一个地区。阅读记者采写的报道,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一是农村女青年外出打工,似乎比男青年更能适应工业化生产,也更有成就;二是被采访的女工中,只有一位未出嫁的80后,其他多在35岁左右,早为人母了,算是我的同龄人。而在一篇深度报道的标题很刺激人的眼球:《11岁女生上学途中被绑架 湘粤400余警察解救》。一位女初中生被绑架,两省数地公安联手侦查。最后湖南警方在谭邵高速和312国道交叉处将绑匪抓获。案子的成功侦破多亏参与行动的一位刑警,联想到几年前破的一个绑架案,绑匪就要求在这个地方交赎金。因为高速公路在国道上方10米交叉越过,绑匪遥控指挥,让家属在高速路边停车,将钱装进包里扔下,绑匪在国道上接到钱后,能迅速逃离。------可见,绑架案在我的故乡,已非偶发。

在家中停留的那一夜,父母和我聊起周围村庄一些故事,一个令人痛心的现象是:许多后生崽学坏了。往往一个村的年轻小伙,成群结队地去南方偷、抢,而且村和村各有特色。有些村的人以扒窃为主业,有的村以收保护费为主业,有些村,以绑架为主业。临近我家2公里的一个村庄,坐落在群山环绕的一个小盆地里,我少年时,特别羡慕这个村的富庶。这个村据说有十几个小年轻在广东绑人勒索钱财。就在年初,几个人将一位50多岁的人绑架,堵住嘴巴,扔进汽车后备箱,后来老头活活憋死了。案子破了,4个绑架者被抓获,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一人被判死刑,其他三人分获不同刑期。

这个话题说起来实在过于沉重。这几年,老家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植被恢复都很不错。水泥路、电话、有线电视通到了每一个村;由于青壮年大量外出,山野里的树木茅草疯也似地生长,无人砍伐;山窝窝里一幢幢新楼房,外面贴着瓷砖,这些都凝固了主人打工攒得的全部钱财。但最大的一个社会问题是,第一代民工业已长大的儿女们的未来,令人忧心忡忡。

那些出去不学好的年轻人,大多在189岁,20来岁,有的甚至还未成年。他们的父母,多是50年代末,或者是60年代生人,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民工。这些年轻人曾经是中国第一代“留守儿童”。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打工潮席卷湖南各个乡村,无数青年男女南下广东,一夜之间从农民变成产业工人。由于这些人绝大多数在流水线上,不可能像进城做小买卖的农民那样把孩子带在身边,他们的儿女,只能留在故乡让老家,由爷爷、奶奶拉扯大。

爷爷奶奶带孙辈,问题实在太多了。一是娇惯,二是无法督促他们的学习。特别是1999年扩招以后,由于大学生的基数大,就业难度加大,这对农村孩子的未来而言,是雪上加霜。因为就业比的是父母能耐,农村人是最现实的,他们看到自己的孩子长大考大学时,已经不像过去,大学毕业笃定有个工作,而学费又那么高。于是,没人父母管教的留守儿童、少年们,更是没有了学习的动力,就这样糊里糊涂地长大了。

一长大,突然发现要找出路。当兵?当兵没文凭的照样会退伍回家,何况现在大学毕业生都抢着去当兵。种田?还有几个农村青年会种田?故乡的老辈人叹息说现在的后生连怎么牵牛下田都不会了。做工?像自己的父辈那样一年到头在流水线上,加班加点挣那点辛苦钱,还可能落下职业病,太划不来。但无论如何前途渺茫,读完初中的乡下青年,进城,几乎是他们必然的选择。进了城,吃闲饭,讨厌在成长期很少照顾自己的父母以及其他长辈的唠叨,只有找年龄相仿的同乡,才觉得生活有意思。就这样,那些已经进城几年、年长几岁,从事一些非法行当的同乡青年接纳了他们,先并不着急让他入伙,而是让他吃让他睡。时间稍长,这人就不好意思了,哪能总这样吃别人的?于是跟着人出去,先是做“望风”之类的外围工作,后来看到以贡献大小来分“战利品”,就会主动要求从事更“重要”的工作。-----就这样,本来一个良善的农村青年就上了贼船。而这样的后备军,几乎是无穷无尽的。

近几年回家时,父母以及留在村里的一些老人,总在感叹风水变了,现在的孩子已经没有你们那时候攒劲读书了。------上世纪80年代,本村的学风之盛,远近闻名。从1977年底恢复高考后,每年都有人考上大学,1984年更是创造了一个奇迹“奇迹”-----村里一位老兄以全省理科第一名的成绩被北大录取。

老人们以为风水变了,其实是社会变了,这种社会的变化,使农村青年靠读书、当兵改变命运的可能性变小了。我庆幸自己在上世纪80年代完成了度过了少年时光。包产到户时,我还在读小学,在上世纪80年代最后一年,我考上了大学。整个80年代,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回光返照。农村从“人民公社”的桎梏里解放出来,农民为自家干活,积极性空前高涨,温饱问题解决了。而我们父母那一代当时多40多岁,已经不可能出去打工了,只能带着孩子在家劳作,孩子们的吃苦耐劳能力得到锻炼;而相对公平的高考制度以及较少的招生数,农家孩子考上大学,就能改变命运,在这种剧烈的竞争下,即使没考上大学,高中的教育质量也是相当过硬的。我们家族三叔侄同一年考上高中,后来除我正常考上大学外,一位族兄去当兵,在部队里考上军校;另一位族叔,南下广东打工,因为是高中生,干活也卖力,做到工厂的技术骨干,后来把户口迁过去了,在那里买房安家。我在老家的同龄人中,出去“学坏”的也有,但很少。这不是个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尽管我们那一代人成长时生活更清苦,但那时候的社会,好像提供走“正道”的机会更多,希望也更多。

1999年的冬天,我刚进一家报纸当记者,采写的第一篇深度报道是:《进城乡下娃,你的课桌在哪里?》。我当时采访的重点地区是北京立水桥一带河南人聚集的“垃圾村”,那里的河南进京者主要以废旧物质回收、垃圾分类为生。他们从老家延聘了一些代课老师,租几间平房办“打工子弟学校”,而一部分人的孩子,还在老家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十年过去了,丽水桥那一带已非当年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城郊面目,而是高楼林立,出入多白领。那些捡垃圾的河南老乡们,去了哪儿?他们那时候还在上小学的儿女,已长大成人,现在何处?正在干什么?思故园,看京华,我以为答案并不那么乐观。

 (载《华商报》)

   中国有句古语:至亲无文。除了像梁鸿、孟光这种夫妻间也要搞举案齐眉之类礼仪的君子雅人外,一般小老百姓之间,如果交情不错,相互用脏话打招呼,表达的是一种亲昵。比如两个老伙计见面,一人说

“你狗日的最近去哪儿了?”对方同样回应一句脏话,在中国社会是常见的情形。

   如果同样脏话,对陌生人或者交情尚浅的人说呢?当心重则被揍一顿,轻则要求赔礼道歉。可见,一句话表达什么样的意思,要看说话的对象以及语境,对象和语境不同,可能导致的效果有天壤之别。那么,如何界定是“亲昵”还是“侮辱”?所谓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只有当事人可以去判断,第三方,包括政府是不能替人做主的。比如有人觉得受到言语侮辱了,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甚至打官司来维权,即“民不告,官不纠。”而某机构若硬性规定人际交往中哪些脏话不能说,那就属于多管闲事了。

   其实,用手机发黄色短信,也是这么个道理。黄色短信泛滥,确实令人头痛,特别是一些黄段子超级爱好者,不分对象发黄信息,确实有侵权嫌疑。但问题是必须由感觉到受到人格侮辱的人来主张权利-----尽管这样做,很麻烦,但政府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不能过于积极,否则就有侵犯更多人权利的危险。比如好友之间手机交换黄段子,甚至情人、夫妻之间的短信有令人脸红的内容,只要人家不扩散到公共领域,干卿何事?夫妻之间,有些行为甚于发黄段子,按此逻辑,也该管管。

近日,上海移动方面表示,将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关键词对短信实施预先过滤,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  此举,既有违宪的嫌疑,也有违反合同法的嫌疑。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法条所言的“通信”,不仅仅指信件邮寄,包括一切利用合法通讯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如电话、手机、电邮等等。移动公司监控公民之间的短信交流,难道不是“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发“黄短信”又涉及何种“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而且作为一家企业,客户手机入网,定期支付费用,双方之间是有合同的。随便停人家的手机,甚至号码作废,难道不是严重违约么?上海移动方解释,如果误伤无辜,机主可凭公安部门的证明来恢复手机号码。公安部门鉴定公民间通信的内容,其权力从哪儿来?由此造成的损失,电信服务商如何赔偿?

   即使全国人大通过一项法律,授予公安机关和电信服务商有鉴别短信、停机废号的权力,恐怕鉴定起来也非常麻烦。要知道,汉语实在太精妙了,谐音、双关、隐喻、粘连处处可见,电脑程序很难鉴定,而靠人力逐条鉴定,那移动公司恐怕得成十倍地扩招员工。比如有人在短信中提醒某位闺密“女性交友注意事项”,程序检测到有“性交”两字,肯定是黄段子呀。如果事先屏蔽这两字,呜呼哀哉,我会伤悼汉语被阉割了。而有些段子,是表述上特正经,而实际内容很黄。清代的纪晓岚有一次和状元出身的同僚王文韶开玩笑说,尊夫人诰命封为“光华夫人”了?王文韶说:你从哪儿听说的?没有的事。纪晓岚说:在文庙门口看到御笔写的对联,下联是“文韶日光华”。

    上海移公司的做法如果推行开来,我觉得最大的效果是:中国人编发黄色信息的水平将大幅度提高,隐喻、双关、谐音将被广泛应用。

    (载《华商晨报》)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近期发生一起重大案件,两位是堂兄弟的郭姓农民,在与警察的冲突中中弹而亡。当地第一时间宣布这两位农民是“袭警”、“抢枪”。若如其所言,那么这位开枪的警察乃是正确处置,不但不用负法律责任,还有可能受奖。可媒体深入调查发现,当时目击者所言与地方政府完全不一样,这两位死者并没有威胁警察的安全,有一个人倒下后,警察在后脑勺补了一枪,并威胁周围的人不要去抢救。

      这样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案件,难道真能成为一个“罗生门”?当多政府如此急不可耐地宣布死者是“袭警”导致的悲剧,难道就能获得舆论的主导权?经过瓮安事件的贵州各级地方政府,难道还没吸取教训?政府过于草率的公布重大事件所谓的“真相”,反而很容易使自己陷于被动,因为在信息发达的今天,一点点破绽就会被公众质疑、追问,何况各地政府的公信力已面临巨大危机。如此,很可能为了掩盖一个谎言,而制造更多的谎言,最终滚雪球似的,将更多的官员、更高层级的政府卷入其中。

      更令人疑窦丛生的是:当地镇政府和两位死者的家属签订“协议”,给各家赔偿35万元,要求家属在本月17日前将尸体下葬,并承诺不再提起民事诉讼。 就如匆匆忙忙宣布死者“袭警”一样,如此高效率地和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究竟是为什么呢?是花钱买稳定?还是用来遮蔽真相?

一个重大事件如何善后,必须建立在真相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在公众对事件的经过强烈质疑的当下,就急忙给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且不说这个“协议”是否合法,正如网上许多人所言,两位农民如果真是“袭警”、“抢枪”,那么凭什么要给两家赔70万元呀?这70万元不是哪位官员的私款,是当地政府财政支出,纳税人的钱,不能如此不明不白地花出去。如此做就显得心虚了,让人不能不怀疑是为了堵死者家属的口,让其不再追究此事的真相。尤其令人生疑的是,要求尸体限期下葬。我们知道,在这样的案件中,尸体是重要的证据。几枪毙命,子弹从何处射入,只有在对尸体勘验的基础上,加上目击证人的证言,才能最大限度地还原真相。在公安部派员前来调查之时,要求尸体尽快下葬,意欲何为?

也许,对于当地的小老百姓来说,民不与官斗是一种无奈的现实,接受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可能家属真的噤声了,当地政府这笔“和谐费”起了作用。可是,如此重大的案件的真相,不仅仅关乎这两个农民的生命以及他们家属的悲伤,而是关乎社会的正义,法律的公平。  

试想一下,如果那位警察是滥用枪支,有故意杀人的嫌疑,70万元“封口费”让此事风平浪静,那么其后续的负面影响怎么说也不为过。不但开枪者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追究,很可能鼓励一些警察在与公民冲突中,轻率地开枪,那么不知还会有多少王家兄弟、刘家姐妹会丧命抢下,一句“袭警”就会洗脱警方和开枪者所有的责任;而若真是“袭警”,警察不得已开枪,所给的70万元赔偿,同样将造成相当坏的影响。那些真正的歹徒,袭警或抢枪中被击毙击伤,其家属可利用地方政府的软肋,要求巨额赔偿。-----关岭案件不就是先例吗?那么如此下去,袭警案件反而会增加,使正常执法的警察陷入更大的危险中,而各地政府将面临一系列的麻烦。

当然,对某个地方政府的官员来说,他们不会考虑这么多,不论用什么方式把这事糊弄过去,保住乌纱帽乃是上策。至于给这个社会带来长期的、全局的不利影响,买单者反正不是他们。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宋代人范仲淹这句名言,今天读过中学的国人多半对其有印象。在范仲淹所处的时代,人们所栖息的地方,不在庙堂则在江湖,“社会”这个概念还没有出现。

   在经济上属于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形态,政治管理乃皇权结盟族权的中国帝制时代,一个中国人多半是呆在村庄里,受家族的庇护,若是一位读过书的才俊,则有可能参加科考进入庙堂体系,除此而外,只存在一些不由庙堂和家族管理的边缘人,多半是做强盗、做算命先生、游方和尚,俗称“江湖人”。范仲淹所说的“江湖”,应当包括庙堂之外,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村落、家族,再加上君权、族权达不到的灰色地带。

   那么,社会哪去了?熊培云兄在他的新著《重新发现社会》里,引用管理学家德鲁克的说法,有人的地方未必有社会,“没有人会把船只失事时一群无组织、惊恐奔跑的人叫做一个‘社会’。那儿尽管有一群人,但并不存在社会。”

   《现代汉语词典》将“社会”做两种释义:一是指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即社会形态。中学教科书常说的五种社会形态即是此意。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

   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从有人类社会以来,各个阶段和形态都有其相应的命名。而作为“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为了商品的交换、人员的流动、契约的订立履行的有效有序,并不仅仅依靠政府,一些政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在发挥着巨大的效能。这样的“社会”属性,我国在清季以前,是不明显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官府采取分封或郡县制,最大的功能是维护政权不落他人之手;而各个村庄和家族几乎可以互不来往进行自我管理。一个无远弗届、无所不包、有机运行的大社会,没有出现的历史条件。因此,当清末中国一帮留学生东渡日本,翻译日本著作时,碰到“社会”这两个日本汉字,茫然不解。老同盟会员冯自由回忆,他从日文转译德国人的《政治学》,请章太炎为其润色,“对于日文名词,煞费斟酌。如‘社会’一词,严几道(复)译作‘群’,余则译作‘人群’或‘群体’。”----显然很不确切,德鲁克所说的逃难群体或人群怎么可能是社会。

   依照《说文解字》的解释,“社”是土地神的神主,二十五户共一社;“会”是聚集之意。千万个共奉土地神的村落,叠加在一起,并不当然地构成社会,因为社会必有其打通全体的脉络、血管和肌理。

   读完《重新发现社会》,我才得以对今日出现频率极高的“社会”一词做一番、梳理,开始思考熊培云所言的“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关系,如何代替了中国古人所说的“庙堂和江湖”的二元关系。正如古人不知有“社会”只知有“江湖”一样,古人不知有“国家”(state而非country),只知有“朝廷”和“官府”。自从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以来,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是相伴进行的,这也是中华民国的建立迥异于以前任何一次改朝换代。清朝覆亡后,伴随政权易手的,更有历史意义的是现代社会的雏形正在生成。这也就是民国初年尽管军阀混战,中央政权暗弱,但整个中国作为一个有机的经济体能比较正常地运行的原因,孙传芳统治的上海生产的商品,能顺利卖到张作霖控制的奉天。

正如培云在书中所言,1949年至今的前三十年,和民国初年正好相反,是国家(或者说政府)极其强大而社会弱小的时期,政府以政治权力配置一切的资源,包办了许多应由社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自我调整的事务。而单位体制加人民公社体制,可以说是古代无数个“二十五户共一土地神”的村落由同一个皇帝统领、彼此并不发生过多关系的翻版。单位之内或公社之内,成员的吃喝拉撒全部得到解决------显然这样的解决只可能是低水平的。发轫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也是重新发现社会,重新认识社会的大变革。到今天为止,经济改革的成就几乎无人质疑,然而,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在内的整体变革,如何推进,仍是个大问题。政府该放弃什么,又该固守什么,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某些方面甚至阴阳颠倒,该管的不管,该放的不放。这些问题不解决,政府一味地聚集财富、加强社会控制的硬实力,并不能防止整个社会的生态失衡甚至溃败,从而必然导致执政合法性的丧失。从这个层面来说,《重新发现社会》不啻一部《盛世危言》。

只有重新发现社会,中国人才能告别江湖世界,从而建设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

   (《华商报》专栏)

新《水浒》剧组拍摄中破坏了郑州的黄河湿地,此事媒体披露,网友怒批,有关部门再不做一番表示就说不过去了。于是乎,我们看到了姗姗来迟的官员在痛斥,在解释。

这一幕太熟悉了,有《无极》剧组蹂躏香格里拉、《神雕侠侣》剧组破坏九寨沟在前,我大致能猜到最后的处理结果了:剧组道歉,罚点钱,然后再当众立下吸取教训的誓言,这事也就过去了。这样的事为何一再发生,如果再去纠缠为什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尊重,有关执法部门为何执法不严等原因,就显得过于天真了。

我更愿意把新《水浒》剧组破坏黄河湿地看成一个隐喻。

我们知道,我国这些年来,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可体系可是相当的完善,而对黄河湿地这样的“郑州之肺”负有保护责任的部门很多,人员也不少,如环保部门、森林公安、林业、土地部门等等。且这样的破坏活动不是发生在偏僻的山沟里,而是发生在中原大省河南的省会;不是一夜之间搞的破坏,而是剧组持续数日的行为。如此光天化日之下地破坏环境,为什么要等到危害产生后,我们才看到有关部门的表态?

《水浒》讲的是北宋末年一帮对现实不满的江湖人士,聚集梁山水泊造反。水泊是黄河决口后,在梁山下形成的湖泊,湖泊的周围,想必也有芦苇密集、飞鸟出没的湿地。造反,就是不再遵守官府的律法,与朝廷为敌了。其实在宋江等人落草前,他们也都是平常的小吏、商人、军官和渔民、猎户。在梁山水泊的世界里,我们看不到大宋的律法,只见到山寨的规矩。可在梁山水泊之外呢?那些明明属于赵家皇帝派官员管理的地方,又何尝看到皇家的律法在起作用?

《水浒》的世界,是一个看上去权力一统但处处权力碎片化的世界。-----皇家的权力已经被大小官吏零刀碎刮弄成一坨坨属于自家的禁脔。宋代,还算是一个中央集权很成功的朝代,宋太祖鉴于唐末和五代的藩镇割据,想办法削弱地方权力,防止地方官坐大,用无比繁杂的官制来达到权力彼此牵制的目的,并将军权、财权和人事权集中在朝廷。饶是如此,我们看到《水浒》中徽宗朝的种种社会管制失灵的现象:郓城县的押司宋江长期和黑社会分子来往,没引起官府警惕,直到他泄漏国家机密放走了劫生辰纲的晁盖等人;孟州的监狱几乎属于施恩父子的私产,江州监狱戴宗的管区就是他的私产了,他可以雇一个打死人外逃的通缉犯李逵做“协警”;大名府当然就是梁中书的自留地,他可以找个理由没收卢俊义的家产;仅仅只是知府小舅子的段天锡,可以强拆有太祖铁券丹书保护的柴家的老宅子。。。。。。。能说当时没制度么?宋代建国之初的制度最为精严。能说没办事的官吏么?宋代的冗官是最厉害的。然而由于权力来源由上向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官僚队伍日益庞大,新皇帝执政能力的递减,皇帝看不住天下那么多的官吏。权力不向广大老百姓开放,仅仅想在统治集团内部进行技术层面的改进,是很难长久保持制度有效的。如黄宗羲在《原法》中所言:“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只能徒增官员之间扯皮和行政成本。

不知道新《水浒》连续剧拍出来后,和老《水浒》连续剧会有何种差别,还会宣扬那种“该出手呀就出手呀”“风风火火闯九州”的价值观?难道在权力碎片化的时代,剧组也可以师法连续剧中的江湖人士,把条例、律法不放在眼里,自己圈个地盘就可以自己做主?

南方都市报年终特稿

摘要:话说西元二千零八年,巴蜀地震,生灵涂炭。万万同胞纷纷捐款捐物,赈济灾区。中有号为文化大师之余秋雨,于自家博客贴文,“低调”默认,“给四川灾区捐款一次就高达二十万元”,一时间,风头无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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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雨从“捐款”到“捐书”的蜕变历程

    近几年来,几乎可作为官方“文化吉祥物”的余秋雨先生,是非不断,总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后,余秋雨“含泪劝告”灾民,一时让其饱受诟病,各类谴责、嘲讽之声遍布传统媒体和网络世界。地震过去一年后,余再一次因“假捐门”进入公共视野。

    从事件的因果来看,“假捐门”是“含泪劝告”的延续,但“假捐门”的光谱更为复杂,它包涵了道德、法律以及知识分子责任、公众知情权等多个维度。到了“假捐门”乃至本年中的“股权门”,年底的“碑文门”,同在文化精英圈内的易中天、叶檀、张鸣等人对余秋雨毫不留情地批评,让人看到了所谓的文化精英圈也在分化,这一分化的判断标准乃是他们在“为谁说话”。经此一年,围绕余秋雨先生几大公共事件发生后,余先生身上种种的铠甲被公众舆论卸掉。

    我们先不妨简单地回顾一下“假捐门”的发展过程:

    2008年5月23日,余秋雨发表名为《就汶川赈灾捐款答记者问》的博文,以记者提问的方式点出自己“给四川捐款一次就高达20万元”。

    2009年5月25日,《北京文学》编辑、被余秋雨称为“咬余专业户”之一的萧夏林发表名为《假捐款真诈骗———余秋雨的大爱至善》的长篇博文。萧夏林在这篇博文中揭露,汶川大地震之后,余秋雨及其九久读书人公司所谓捐款56万元,捐献10万元图书,捐建秋雨九久希望小学和99书友希望小学的承诺,包括余秋雨个人第一时间捐献20万元兴建,还包括余秋雨声称的马兰到四川灾区做义工都是虚构的。此外,萧夏林称,如果捐款了就要拿出证据。

    6月5日,余秋雨在其博客上撰文,称有四个“咬余专业户”专门对自己进行造谣,而余秋雨的助手表示,接受捐赠的单位将于下周发表声明澄清此事。

    6月8日,九久读书人公司发表声明:去年“5·12”地震发生两天后,余秋雨先生决定捐款20万元用于灾区学校重建项目,委托九久读书人公司代为联系安排。后公司找到相关单位,决定将捐款用于三所新建学校的图书馆建设。

    6月9日,有媒体发布消息称,据该网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局、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了解到,这三个地震时的捐款机构均无余秋雨向灾区捐款的记录。

    6月14日,《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易中天认为,最适合余秋雨的身份还是“公民”。作为公民,捐款是权利,不是义务,所以余秋雨就算一文不捐,大家也不能说三道四,但是余秋雨不能诈捐。因为如果扬言捐款多少万,又分文不见,那就涉嫌“欺诈”。

    6月15日,易中天再发博文,质问余秋雨:“一,所谓‘当地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名称是什么?二,将这20万善款交给‘当地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途径是什么(转账还是付现)?三,交给‘当地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是在什么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即可)?”

    至此,由于两大文化名人的卷入,“假捐门”事件持续发酵,各大媒体纷纷派出精干人马进行采访报道。

    6月18日,上海市对口援建的灾区都江堰市教育行政部门回应,由于20万元不够建立一所小学,所以都江堰市教育局建议余秋雨将捐献方式改为给3所小学捐3万册馆藏图书,余同意这一建议。这一解释不但没有让余秋雨解套,反而引起公众更大的质疑,从捐款变成捐书,且捐书行为还未完成,不能不使人怀疑这是余迫于公众舆论的应对措施。

    8月30日,余秋雨在博客上贴出了其向都江堰三所小学捐助图书及设备的清单,总价约50万元。

    至此,这一事件可算落幕,但并没有消弭公众的质疑,余秋雨愈加陷进信任危机之中。因为到萧夏林撰文质疑时,距离余秋雨宣称的捐款已有一年。面对公众的质疑,余秋雨及其助手各种解释看起来那样苍白无力,直到8月底三所小学的图书馆落成,余捐出了价值50万元的图书及设备,无补于其公众形象的挽回。首先他混淆了捐物与捐款的区别;其次标价50万元的图书和设备,其付款的实际价格恐怕远低于此。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是在公众的质疑、媒体的关注之后,才忍痛割肉,若无舆论监督,这位一向宣扬大爱至善的文化大师说不定会“健忘”到记不得曾说过捐款20万的话了。

    一个忽然成为“亿万富翁”的文化人

    “假捐门”整个事件中,参与者众,特别是网络上,网友几乎是一面倒地表现对余秋雨的不满与愤怒,这显然不能说公众都在嫉妒余的名声,易中天的名气并不亚于他呀。多年前余杰就余秋雨在“文革”时期的表现,质问他“为何不忏悔”,金文明指出余秋雨文中多处文史常识方面的“硬伤”,并未得到像“假捐门”这样广泛的响应,甚至还不乏同情余秋雨的人。这是因为公众其实对历史问题,对专业瑕疵,基本上能持一种包容的态度。德国著名的作家格拉斯直到晚年才有勇气讲述他早年参加纳粹的经历,何况在忏悔精神稀缺的中国,更何况那场运动席卷神州,几亿人陷入癫狂状态。

    而“假捐门”则不一样,这一事件涉及到一个公众人物是否诚信的基本伦理问题。尤其对余秋雨这种喜欢高调出境、喜欢口吐各种美言大词的文化人,公众对其诚信的要求就更为严格,因为余秋雨自己和媒体一道,按照民族文化价值重塑者、公众文化导师的范儿打造光辉形象。他的新作《问学》腰封上赫然印着:“古有三千弟子《论语》孔夫子,今有北大学生《问学》余秋雨”等“妙语”。在书中,他说自己“创制了中国文坛‘散文式’文化通史”。一位文化名人若将其装扮其形象越高尚越堂皇,其道德层面特别是诚信方面的缺陷,杀伤力越大,当其公信力倍受质疑时,所宣扬的大爱至善就在公众眼中变成了假爱伪善。在这个浮躁趋利的世代,公众可以忍受不高尚,但不能忍受假装高尚。

    “股票门”、“碑文门”可看作“假捐门”后上演的续集,这两大公共事件,将存在余秋雨身上却有着典型性的现象—————公众不喜欢却官府万千宠爱集一身,引入更深层次的讨论与思考。

    上海有关部门对“余秋雨大师工作室”的授牌,意味着余秋雨作为官方文化形象代言人的价值得到了认可。而当公众认识到光鲜的“文化吉祥物”背后,却有着不那么光明正大的利益交易,那么这种“文化吉祥物”呈现的不是美感,而是美的反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股票门”和公众利益的关系比“假捐门”更为紧密。

    媒体报道了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得通过的新闻,其十大股东名单中出现余秋雨的名字。按照中小板股票平均发行市盈率48倍计算,余秋雨的身家可能因此过亿。同为上海市民的财经评论员叶檀,拿出多个理由,在媒体上公开质疑余秋雨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有人写文章说叶檀眼红余秋雨的一夜暴富。其实,对名人取之有道的财富,多数人并不眼红,比如余秋雨的巨额版税。而对来路不明的财富,虽一纤一毫,公众有权提出质疑。余秋雨获得的飞来横财,其过程是否公正,已经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即使余秋雨是被动地获得股权,那么掌控国有资产的有关部门为什么主动让余秋雨占便宜?余秋雨的这一“文化吉祥物”,对官方的价值究竟何在?这个问题弄清楚了,那么余秋雨近年来公众形象欠佳而在官方控制的场子内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答案也就有了。

    为何余秋雨能成为“文化吉祥物”?

    余秋雨在南京钟山风景区撰写的碑文曝光后,引来恶评如潮。这篇碑文的立意、文采皆属下等,立在虎踞龙盘、人文荟萃的南京,真是一种反讽。对碑文的内容,已有许多人逐句批驳之。我认为对“碑文门”评价最为精到的是人大教授张鸣的文章。

    张鸣文章的题目是,“他们为什么喜欢余秋雨”。这里的“他们”指的是官方人士,这一文章的立论虽然针对余的碑文,但同样能解释在为什么“假捐门”中,有官方人士主动出来为其解围;在“股票门”中,他靠官方的眷顾一夜暴富。

    张鸣分析道:“首先,当今之世,体制内的官员,往往迷信体制内认可的学者或者专家。无论这些人实际水平如何,外面名声有多臭,只要体制内认可,比如有若干学官头衔的,所长、院长、校长之类,官员都会买账。像余秋雨这样,据说被有关方面钦定为大师的人物,在官场一定会被待若上宾。

    其次,在心理上,官员对于来自正统的东西,都会有某种迷信。皇家用过的玩意,哪怕就是夜壶,也值钱。多年的习惯,已经让官员们养成了一种惯性,官方钦定的东西,钦定的人,就值钱。现在学界都当然地认为官大学问大,何况官场?像余秋雨这样,特别会拿腔作调,特别会装出有深不可测的文化的大师,从气质上就跟我们的官场文化、官场价值观相契合。”

    余秋雨在体制内的尊隆地位,和在民间声名狼藉,形成巨大的反差,然而这种反差在历史上却是合乎逻辑的常态。

    明朝万历年间的首辅王锡爵有一次碰见员外郎顾宪成。王很诚恳地向顾提出自己的疑惑:“当今所最怪者,庙堂之是非,天下必反之。”意思是说现在怎么这样邪性,庙堂对某件事的是非判断,天下必定反着来。顾宪成硬邦邦地扔下一句话:“吾见天下之是非,庙堂必欲反之耳。”顾在这里承认朝野对立,价值判断满拧这一事实,朝廷颂扬的、提倡的,民间必定嘲笑、反对,但因果关系和王锡爵所说的倒置。首先是朝廷罔顾民意,民间喜欢的、推崇的、坚持的朝廷一定要反对,要限制。

    这种朝野价值判断相反的根本原因是权力来源问题,官员的权力来源于皇帝,皇帝权力来源于自说自话的“受命于天”,而不是来源于真正的民意,那么官民的对立是长期存在的,朝野价值判断相反乃在情理之中。

    文化大师如何荣获“华语第一文盲”

    只是到了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民间表达之快捷与自由,远超以前任何一个时代,那么这种“庙堂之是非,天下必反之”会显得更加突出。以余秋雨这类体制内文化红人为例,他以《文化苦旅》等文化散文而获得公众认可,他的价值也被官方认知,此后,以官方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为推手,他被照官方标准包装成这个时代的“文化吉祥物”。在所有的媒体中,对普罗大众影响最大的无疑是电视,电视上做评委、嘉宾,接受专访,几乎是这些年余秋雨最主要的社会活动。电视受众和各级官员就是被这种强势媒体的灌输,而获得对余秋雨“文化吉祥物”的深刻印象。

    但民间对余秋雨的非议,一直和其风光相随。只是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即使有对其质疑的声音,也难以获得巨大的传播效益。余杰的《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是中国网络时代初期出现的,那时候只有少数人上网,这篇文章当时的影响有限。而今天,中国网民已经超过3亿,网络舆论的影响已经不亚于电视、纸媒的影响。如今,即使仍有传统媒体为余秋雨这个“文化吉祥物”不断做装扮工作,但面对网络以及部分市场化纸媒上对余秋雨的种种批评质疑,这种装扮止不住余大师公共形象的雪崩。

    在2009年即将结束时,网络上一次有些无厘头的评选,可看成对“假捐门”折射的时代光谱作一次注脚。网友发起“华语世界文盲”的评选,余秋雨意外登顶,成为“华语世界第一文盲”。事实上,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戏剧理论还是较有造诣的,网友将其选为“第一文盲”当然有戏谑的味道,但更能说明的是以网友为代表的民间对官方标准的否定:你们最看重的,我们偏偏最不看重。你们看重余大师的“文化价值”,在我们眼里,他就是“第一文盲”。

    没证据表明几天后,余秋雨先生下决心将他的博客关闭是对这次恶搞的回应,但禁不住广大网友这样联想。尽管余先生一次次表示自己对网络的不屑,可深谙传播之道的余先生难道就真的瞧不上网络的影响么?他的“含泪劝告”,他对“假捐门”的及时回应,好像都是通过他的博客发布的。不知道这次摆出和网络决裂的态度,会不会和他以前N次宣布“封笔”又不久后解封一样?是不是凡是大师不喜欢的声音,全当不存在,只剩下媒体热捧的美好回忆?

    (《华商晨报》专栏文章)

     20087月河北蔚县发生一起矿难,34人遇难,1人失踪。就其死亡人数而言,在矿难频发的当下算不了什么,但这场矿难的余波一直震荡到今天。近期,因矿难瞒报原县委书记获刑13年,原县长获刑14年。陪着两位官员下狱的,还有某中央媒体驻河北记者站站长,因矿难发生后,拿了该县政府20万“封口费”,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贪污罪判处该记者七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十六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这次案件和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后,真假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可算近年来两期权力和媒体合谋隐瞒真相的典型事件。本人不想探讨这位站长拿20万是完全的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其获刑是否畸重------不管这位记者其职业道德何等的不堪,他应该得到法律的公正处理。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权力“封口”失效呢?显然,“封口”失效是小概率事件,否则人家当官的也不会煞费心思去封口。

官员拿钱去“封口”,不独传媒发达的今日存在,中国的古已有之。据吴思在《血酬定律》中分析,明清两代漕运行业中专门一种靠拿“封口费”为生的人群-----漕口。这些人多是科举蹭蹬的穷秀才,他们知道官府在朝廷规定之外,向漕户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以自肥,显然这严重违背中央政策。他们利用自己知识和信息上的优势,“挟制官吏,索取白规。”官员不出血他们就给漕户出主意,上访控告地方官的不法情状。只要索要的“封口费”不过分,地方官愿意花钱买平安。

记者在矿难发生后,索要“封口费”,其内在逻辑和“漕口”索取“白规”无异。是典型的权力为恶,别人要分一瓢羹,这是以权谋私的官员必须支出的成本。但也有失效的时候,古代这种状况发生,多半是官员和漕口谈崩了,或者某位朝廷派来的官员微服私访调查到真相。-----不过这比彩票中大奖还难。

而今日中国,“封口费”失效的原因主要是信息的多元化和控制方缺乏必要的能量。以矿难、工程事故为例,除了安抚死者家属不上告外,主要的工作是放在对付媒体上。在今日信息传播技术十分发达的网络时代,理论上说,没有一起矿难能够隐瞒住。只要有一家媒体不被拉下水,甚至只要有一个知情者能将信息发到网上,那么此前所作的一切工作,都可能付之东流。现代社会,要封锁消息,成本越来越高,技术难度越来越大,蔚县书记、县长双双判刑,就是一起“马失前蹄”。

但这几年有关矿难“封口”的新闻报出来不少,不被公众所知的还不知道有多少,这说明尽管“封口”技术上难度增加,但依然是可行的。设想一下,这个县委书记的权力足够大,或者活动能量超强,不仅能控制住自己辖区的媒体,而且能控制全省甚至全国的媒体;不但能控制纸质媒体,而且能控制网络,可以让一切散布该消息的帖子消失,那么岂不是遂其所愿了?现在一些地方发生对当地主政者不利的事件后,当地主政者让手下拿着大把钞票进省城或进京运作,不惜一切代价控制信息的传播,几乎形成了一门官场学问。从这点来看,蔚县的书记、县长,以及那位记者站长,只是手法太笨,运气太差。瞒报这一条,一旦被追究,那就有极大的问责空间。在古代,欺君之罪比虐民之过要严重得多。

如果,这个社会里没有任何一种公权力能霸道地控制信息传播,真相总能呈现出来,那么像蔚县书记、县长这类官员就不会花那么多冤枉钱去试图“封口”了。

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副局长刘胜强因嫁女宴客110桌,旋即卷入舆论漩涡。老实说,我对刘胜强的此番遭遇抱以同情之理解。

公众以及媒体对此事的关注,决非对刘副局长个人过不去,此人官声如何,大伙并不知道也不想了解。此事的发酵,一是因为公众对官员用公权力寻租的现象深恶痛绝。一些官员以权谋私几乎不放过任何机会,不久前广东廉江公安局副局长豪宅落成广发请帖要求辖内官民来贺喜。其二是公众对深圳市公安局调查的结果不信任,调查结果显示:刘副局长办这次婚宴花钱40余万,共收礼金3.6万元,收支极不平衡,刘家大大吃亏了。因此网上有人讥讽局长大人在摆功德宴。当下社会花钱买热闹虽然已不多见,但我们并不能断然否定这种可能的存在。关键是刘副局长的上级部门的调查,公众怀疑程序上是否公正。这是典型的老子查儿子,就算此调查结果属实,在政府公信力遭遇普遍危机的当下,要小民们相信还真不容易。

刘胜强对记者的一番话饶有意味,他说他料到了这事可能曝光,他对政治、现实的人情世故很清楚。可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刘的解释是,他乃深圳本地人,他亲家也早年来鹏城打拼,两家在此地有太多的社会关系。

我相信刘胜强在当地各种社会关系颇多的说法不虚。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即使在号称中国改革开放窗口的深圳也不例外。深圳基本上是个移民城市,各地精英汇聚此地,三十多年来创造了深圳奇迹。而深圳的原居民所占的比例是相当之少,在公共事务的话语权上恐怕也不强。对原居民,我所了解的新闻的多是靠出租房屋为生,或者因拆迁产生了若干个亿万富翁之类。像刘胜强这样的土著,成长为一位公安分局副局长,是相当不容易的。由此说,刘胜强是他所在村落和家族的骄傲毫不为过。

把刘胜强这个深圳土著放在特区的大背景下,则更能看出中国改革开放中现代与传统的交织,凸现出中国社会生态的复杂性。在改革开放前,深圳所在的宝安县,只是毗邻香港的一个落后的滨海县,这里的居民,或广府人,或客家人,他们的祖先跋山涉水,在此生息,几百年来一直保持着聚族而居的传统。在前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不是凭契约而是凭血缘姻亲等社会关系调整,由于官府对公众不能提供高效而公正的制度保障,单个人权益的保护,最可凭藉是宗族、姻亲、乡谊、同年、战友这类社会资源。这也是中国人最重人情世故的根本原因。那么要维系这种关系,使这类社会资源效能最大化,一定的组织和集体行为是必要的。比如科举时代的同年录,在外地的同乡会,一个宗族修家谱,凑钱祭祖等等。而以婚丧嫁娶为媒介,将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摆酒宴,是一种对彼此关系的重申和强调。

从这一点来说,贵为副局长的刘胜强也罢,或穷为某个失地农民也罢,没什么本质区别。但这个社会是利字当头,维系各种社会关系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因此,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的广与窄,与其社会地位息息相关,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闻,富在深山有远亲。”一个人发达了,别人愿意维系和他的各种社会关系,是人性使然,并不一定是赤裸裸的攀附,不独中国有这传统,欧陆和中国人最为接近的法国人也如此,看看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就知道了。

作为有出息的深圳土著,刘胜强嫁女,亲朋好友要来贺喜,摆上110桌确实也符合中国社会的现实。

说了这么多,我当然不是为刘胜强辩护。中国官场确有利用办酒席敛财的传统,古代官场中下属向上司送礼主要是“三节两寿”,三节指春节、端午、中秋,两寿指老爷和太太的生日,除此之外,公子小姐成亲、老太爷老太太去世,同样少不了送礼。因为有此传统,国人对官员办酒宴格外敏感。不过古代和现代毕竟有些差别,古代是农业社会,人口流动、商品流动、资本流动远远不如今天发达,官府对社会的管理职能非常有限,官员敛财的机会是有限的,他没有卖官权,只能保举,官员任命权集中在吏部;又没有现在这么多企业和基建项目。那么利用办喜筵敛财就是不容错过的好机会,而且将公权力牟利人情化,显得温情脉脉,这处于监察官员很难抓把柄的灰色地带。-----因为维护礼法秩序是帝制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

不过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了三十余年、综合国力日益增强的今天,官员要以权谋私,实在是机会太多,从这点来说,可以说正逢五千年未有之盛世。尤其在深圳这样的发达城市,官员靠办喜筵收钱,技术手段未免太低级了。我们留心一下这方面的新闻,包括广东廉江那位陈副局长在内,官员喜欢借婚丧嫁娶收钱的,多半在欠发达地区。------因为别的渠道不多。

当然,刘胜强究竟是不是借婚宴收钱,我不能判断。即使他真的没收钱,是在办功德宴。陷入这种麻烦中,也怪不得公众和媒体,要怪就怪制度。没有官员家庭财产公开的制度,人们怀疑官员每一分钱的来历是否干净,都合乎逻辑。我们设想一下,在官员家庭财产透明的社会,你自己拿钱办1000桌,顶多有人在道德上指责大操大办的奢华,此外还真说不出别的什么来。纪检监察部门也不必操心太多,连官员婚丧嫁娶办酒、节假日打麻将之类的小事,也要专门下文件规定,而收效甚微。

没有健全的监督制度的人情社会,官员真的很难自证清白。

(载《南方都市报》)


胡舒立和她的团队在离开《财经》几个月后,终于几乎是整建制地进入《新世纪周刊》。我一直认为,不要把胡舒立离开《财经》过于悲情化,胡舒立主编的《财经》创造的成就在今日中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这个奇迹能存在这么长时间,胡舒立和其团队乃至读者或许心有不甘,但应该是超出预期了。

舒立和其团队进入《新世纪周刊》后的,带来了一个麻烦,就是《新世纪周刊》原来员工的劳动权益问题。我不知道《新世纪周刊》的老板和舒立,和原来的员工究竟做了何种交流及博弈,单就目前的信息来看。你可以用“春秋责备贤者”的态度来责备舒立急于掌管《新世纪周刊》从而导致了原来员工的下岗。-----做道德的评判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有人指责“发生这样的事,实在是太令人惊叹了,完全不符合契约精神,也缺乏程序正当性。”

对这样的评判我不敢苟同,不但从法律上来说,胡舒立不用对原来员工的劳动权益负一点责任,我认为胡舒立这样做也道义上也不应对其苛求。

和原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新世纪周刊》的老板,而不是新任的经理人胡舒立,那么劳动纠纷只可能存在于原来员工和《新世纪周刊》的老板之间,胡舒立是没有关系的第三人。就如业委会聘请了新的物业,让其尽快进驻小区,和原来的物业的合同还未到期,那么老物业只能向业委会而非向新物业主张权利。

凭现在的信息我不能判断《新世纪周刊》原来的员工是被解聘了还是被下岗,其实二者是不同的。有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至少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解约决定与理由,在双方未解约条件的情况下,原来的采编人员依然是《新世纪周刊》的员工。这种说法是没错的,但是《新世纪周刊》的员工并不等于就是该周刊的记者、编辑,必须出现在新一期周刊的版权页上。老板有调整工作岗位的权力,如果《新世纪周刊》的资方让原来员工离开现在周刊的采编岗位,但依然保留该周刊员工的身份,发给相应的薪酬,如此尽管不厚道,但这样做还真不违法。

当然,理想的状态是胡舒立协助资方妥善解决好和原来员工的劳动合同问题。但这不是胡舒立法定责任,甚至不是其道义上的责任。固然有人可以指责胡舒立的进入间接地伤害了另一帮新闻人的利益,相煎何急。若讲到道义责任,胡舒立对她带来出来的原《财经》的采编、经营团队,更负有一种道义责任。这些人是基于对胡舒立的信任乃至新闻的理想,跟随胡舒立出埃及,胡舒立当然有责任让他们尽快获得新闻平台,使他们的权益尽量少受损失,从而维持这个团队的稳定性,尽早进驻是必然的选择。既然是讲道义责任,当然就要分亲疏远近,一个人对自己亲近的人命运关注总要胜过陌生人。

说到底,胡舒立进入《新世纪周刊》,未能出现对新旧两帮员工两全其美的结局,归根结底是中国并没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媒体人职业共同体。同样在新闻圈里搵食,不同媒体和不同媒体人之间在价值观、职业操守、专业素养方面差别甚大。由此,某些媒体乃至某些媒体界领军人物其不可替代的特质才有过高的价值。比如南方报系、比如湖南卫视,比如程益中先生和胡舒立女士带出来的团队,等等,与寻常的机关报、寻常的行业报比如以不惹麻烦至上的媒体负责人和新闻团队几乎像干的不是同一个行当。他们的荣耀反衬了整个传媒界普遍的平乏庸碌,如此,像胡舒立这样的新闻领军人物要做一番事,首要的因素是要保持自己团队的筋骨尚存,精气神不散,而不可能如职业经理人那样,轻轻松松从人才市场上整合一支新的团队。

对胡舒立团队接手《新世纪周刊》,业界普遍认为其坚守新闻理念,创造好的经营业绩应当不成问题,担心的是对非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但世上没有谁是可以抵御所有风险的金刚之身,能够坚守下来就值得鼓励和欣喜。人总是要死的,总不能因为会死就不愿精彩地活几十年。未来,难以预知;那么,把握好现在吧。

祝福胡舒立和她的团队。

 

重庆打黑,最开始我没有予以过多的关注,我只是认为这是某人为了上位最后一博而已,认为涉及面不会太广,甚至只可能限于利益层的内斗。只是在和远在美国的石扉客在msn上交流时说:若几年后渝督不能顺利上位,掌廷尉大权,那么为其鞍前马后效劳的蒙古巴特尔会很惨。君不见古之张汤、来俊臣的下场么?为官者不怕得罪老百姓------老百姓就是用来折腾的,就怕得罪同道中人,今日剃人头,明日被人剃,是常见的事。

等到黎强案开庭后,我觉得打黑变味了,一个律师、老法学家在庭上为嫌疑人辩护,这在非洲海盗出没的索马里,恐怕都会被公众理解为常态。赵长青先生竟然受到那么多攻击,有些辱骂明显是有组织的职务行为,这就有点下作了。------打黑,不是这么个打法呀!我相信袍哥文化很发达的重庆,一定有货真价实的黑社会,把证据搞扎实一点,欢迎律师为这些嫌疑人辩护------哪怕是俗称的“捞人”,只要在法律范围内也没什么关系。公检法扎紧篱笆,杜绝那些违法的“捞人”完全可以做到-----我相信有文强前车之鉴,现在的重庆公检法在打黑面前,还敢和律师结成一伙,枉法偏袒嫌疑人?为什么显得那样急躁呢?只有一种解释,真正进入法律程序,恐怕就是旷日持久了,这有悖于主事者追求暴风骤雨、速战速决的效果。毕竟,离新一轮忠义堂排座次没几年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句“宝诗”,想必主事者当年背得滚瓜烂熟。

后来的李庄案,那就更荒谬了。不管重庆主事者发动多少舆论攻势,或者找来西政高、潘这样的专家为其背书,庭审这幕闹剧公众看得清清楚楚,心中自有评价。这些天,许多人有理有据地对此案进行了分析,本人不想就此案发表更多的看法。至为伤心的是,我一直比较敬重的一报一校因此事蒙羞:即中国青年报和西南政法大学,一报一校中某些新闻人和法律人丧失了起码的职业伦理。就算从利益考量,也不值得。人家所争者高位也,为高位奇招怪招损招迭出本不稀奇,因为所图者大。而媒体人和学者,还是靠声望立世,人家成功了,你能分到何种残羹还是未定之数。郑、高、潘,你们真能高攀么?几年前我说过一句话:中国没有司法独立,只有司法割据。山城一幕,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当年中青报“冰点”事件发生后,我撰文声援大同先生,我说我在乎中国青年报远胜自己当时栖身的法制日报,因为我认为中青报为所谓体制内的官方媒体保留了最后的尊严。不知道李庄案后,最后的尊严还存在否?以前中青报有好友常当面讥笑法制日报的报格、报品欠佳,我无言以对,现在我想中青报人再在法制日报人面前恐怕没什么道义上的优势了。------原来大家差不多。即使让法制日报的编辑奉命发重庆公安局有关李庄案的通稿,我想在行文的技术层面上恐怕会处理得高明一些,不会那样赤裸裸攻击一个还未判罪的人以及一个职业团体。

我尊重的一些师友、同事和领导毕业于西南政法,对这所当年号称“政法黄埔”的学校高山仰止。第一次出差去重庆是1999年10月,就是到西政采访,老实说我的心非常激动。住在烈士墓校区“情人岛”对面的外宾楼。我清早起来,披着晨雾走遍了校园每一个角落,包括铁西那边。

现在看来,山城真的成了个山寨。山寨里面,可以用家法,如何开香堂处理寨中成员,大扛耙子说了算,外人不能多嘴。可就是个山寨也罢了,汉代的夜郎国国王不晓得长安有多远,也就不稀罕去长安。明清两代的土司,只要政府不强行改土归流,在一亩三分地自己说了算,也不会想折腾出太大的动静。可现在的巴山山寨之主,志在长安宫阙。-----可算是升级版山寨梦想吧。

这些天重庆发生的一切,让我想起2008年清明节后,去重庆璧山开了一个会,回城后顺便采访了当年“文革”赫赫有名的造反组织-----8.15战斗团的司令陈万明先生。陪同他一起接受采访的还有我仰慕已久的“文革”研究者何蜀先生。

我们在大渡口一个茶馆摆了半天的“龙门阵”,大渡口区是重庆钢铁公司的所在地,陈万明当年是重刚特钢厂的工人,硬邦邦的产业工人出身。虽已年近古稀,但精神头很好,腰板挺直,说话声音洪亮,举手投足间还能看出一丝当年“工人领袖”的风采。

我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上面发动“文革”后,你要站出来拉组织造反?真实的意图如何?

他说当初他和多数起来造反的工人,确实是怀着朴素的感情,痛恨官僚主义,相信毛主席领导他们能彻底消灭官僚主义。他说起在特钢机修厂间当工人的经历来证明此言不虚。

陈先生说,他是积极分子,工会小组的负责人,一直想入党,但就是因为脾气倔,领导不喜欢,迟迟进不了党组织。说“四清”时,群众开始非常拥护,赞同工作组的做法,一些车间、工厂领导“下楼洗澡”。可最后草草了事,那些洗澡过关的领导官复原职,回来立马报复群众。做工会小组组长时,参加劳模的推荐,可那些真正好好干活、任劳任怨工人,推荐上去,领导基本上给否决,而命令我们推荐那些事迹不过硬、但领导喜欢的工人,这些人参加劳模会前,领导才让我去整一个先进材料。因此,毛主席发动“文革”时,我认为很有必要,要揭露问题,让党更加纯洁。

他接着讲了自己如何风云际会成为重庆两大派系之一的负责人,他最风光的时候是担任四川革委会常委,每次出去,后面都跟着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卫员。

众所周知,重庆是“文革”派系武斗的重灾区,问到“8.15”和另一派“反到底”之间武斗的残酷,他先是沉默,后来说,凡事都是一点点发展,最后到了谁也不可控制的地步。他和何蜀承认“武斗”的源头是1966年12月4日大田湾体育场群众大会,两派组织为争夺话筒大打出手,酿成流血事件,但这次还只是拳头和木棍交往,没有死人,伤了好些。但后来越来越升级,军火都用上了,双方杀红了眼。人在那个环境里,总相信自己代表的是正义一方,看到战友死了,就会想一定要去报仇。那真正是“亲不亲,路线分”,昨天还在一起聊天的工友,第二天分属两派,战场上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由于重庆军工厂众多,武斗的后果惨得狠。造枪的建设机床厂由“反到底”控制,造子弹的“长江电工厂”由“8.15”控制,此外,造炮的望江、造炮弹的江陵、造战车的长安分属两个派别,最凶的时候,炮艇开到长江江面上,向对方的营垒发炮。

据何蜀介绍,1967年底统计,1500人死于武斗,1968年还有人在武斗中丧生。何蜀讲了个最经典的故事:打活靶。某个属于“反到底”的武斗团队,和“8.15”在街上对垒好几天了,各自守在自己的战壕里。一个小头目带着自己的大儿子参与战斗,正在给下属剃光头、搞动员。外面壕沟里的“战友”闲来无事,人在这样血腥环境里会变成恶魔,看到街上走来一个妇女,就当成对方支持者,把其当成活靶一枪毙命,后来发现这妇女是小头目的老婆,而他的的小儿子,就在妈妈被射中的那一刻,还在不远的地方捡弹壳。

对于往事,陈流露出悔意,此前他还和另一派的头目一起去重庆红卫兵墓园凭吊死去的亡灵。不过他认为自己被卷进“文革”和武斗,是被利用了。从重庆“文革”开始,重庆和四川的高层就插手不同的派别。武斗最凶的时候,军队并没有乱,只要中央下决心,完全可以制止住悲剧的。

“文革”结束后,老陈被当成“三种人”关了几年。受过一番牢狱之灾的他终于活明白了。1989年那个夏天,他在本市读大学的儿子也是热血沸腾,要去重庆会堂请愿,他让老婆火速去学校把儿子拽回,告诉儿子,这样的把戏,老百姓玩不起,最终吃亏的是小老百姓。对自己的晚年的境遇,他仍然愤愤不平,指名道姓地说某位大官,我是三种人,他参加“联动”就不是么?可不照样得到重用么?没办法,人家出身不同呀。

此番重庆打黑大戏,剧情曲折,高潮迭起。观剧之余,我把两年前采访老陈的纪录找了出来,看后不由得感慨:“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从《十月围城》说起
(刊《国家历史》)

当下全国热映的电影《十月围城》,虽故事情节是虚构的-----孙中山除早年在伦敦蒙难、几乎被清使馆逮捕偷运回国外,史料并未显示他在香港遇到清廷指派的高手追杀。但其历史背景和其中的主要人物却是真实的。

电影中的杨衢云(张学友扮演),是第一任兴中会会长,福建漳州人,机器工人出身。后饶有家财,设兴中会的总部乾亨行于香港。1899年辞去兴中会会长之职,1901年被刺客刺杀于港。杨与中山先生的交情及矛盾,后世史家颇有争议。据十四岁就跟随中山先生的老同盟会员冯自由在《革命逸史》记载,当初杨衢云一定要做会长,中山先生为了大局谦让。此只是一面之词,冯写此书时已是1939年,杨已去世多年,而孙中山已上了“国父”的神位。若以早年孙、杨二人比较,四处飘荡的孙显然不如杨这样的成功商人有号召力。

梁家辉扮演的陈少白是广东新会人,风姿俊美 ,才思敏捷,和孙中山是香港雅丽士医学校的同学,曾结拜为兄弟。他是孙中山早年的挚友和智囊,孙流亡日本时长随左右。

王学圻扮演的商人李玉堂和儿子李重光亦有原型。李玉堂原型为李煜堂,原籍广东省台山市,是实业家、富商,辛亥革命时期担任广东财政司司长。其子李自重电影中名为李重光,年少时即跟随中山先生革命,曾和冯自由作为香港、广州、澳门等地的私人代表,受孙之委托可在三地发展同盟会会员,可见深得孙之器重。

《十月围城》涉及到一个近代史不容回避的事实-----中山先生以及兴中会、同盟会和江湖会党的密切关系。今日海峡这边的华人将孙中山称为“革命的先行者”,海峡那边的华人更是尊其为“国父”。“先行者”或“国父”和近乎黑社会的帮会有涉,总觉得不那么光彩。其实,这种看法犯了以今人之视角去衡量古人的毛病,若回到孙中山革命的初期,和洪门这类江湖会党发生紧密联系乃是时代的必然,否则,孙先生革命的第一步就不可能迈出。

孙中山先生在早期革命的同时,其“三民主义”思想并未成熟,连他自己也难以说清楚将投身的事业和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洪门”,以及从他广东老家北上要扫除清妖、不幸半途失败的洪秀全到底有什么区别。这位成长期一半在大清国治下的香山度过、一半在大清国管不到的香港、澳门、檀香山度过的广东仔,以中原士大夫的眼光看来,是远离教化的野人,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边缘人”。这种“边缘人”的身份,使他和江湖人士有着情感上亲近。

早年中山先生在香港学医时,奔走于省港两地,和陈少白、尤列、杨鹤龄四位少年常常聚在香港杨家的店铺里高谈阔论,如何造反覆满,被店里的伙计称为“四大寇”,这种称呼分明近似于古惑仔系列电影中那些叛逆的青年人的绰号。兴中会就是以这样一班仇恨满清统治、讲究江湖义气、不无青春激情的年轻人为班底建立的,和当时省港两地多如牛毛的会党并无实质性区别。

冯自由在《革命逸史》中记载,在1895年9月(清光绪二十一年)孙中山、杨衢云发动第一次广州起义时,仍没有以“革命”二字动员,而是沿袭此前“造反”、“起义”、“光复”等词。直到起义失败,孙中山、陈少白、郑弼臣从香港出发,亡命日本,舟过神户,三人上岸买报纸,看到日本报纸的大标题是“支那革命党首领孙逸仙抵日”。中山先生大喜,对陈少白说,“革命”二字出于易经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一语,日本人称我们为革命党,非常好。以后咱们就叫革命党了!

在兴中会建立时,要与强大的清廷为敌,与会党合流是必然的选择。既然选择武装造反,西方国家那种走议会路线、搞竞选的党(party)显然不是效仿的对象;俄国还没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苏俄那种整合一切资源进行武装革命的政党形式,中国人还不知道。那么,中国社会传统的会党,那种组织形式、运行模式是孙中山不得不学习的榜样和依靠的力量。尤其是洪门、哥老会,尽管到了清末,“洪门”等帮会已经蜕变成农耕社会的非主流人士------佣工、商贩、下级军士、无业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帮会组织,但其仍然在动员理论上占据着“反清复明”这样的道义高地。这无疑和孙中山等人的主张一拍即合。1894年孙中山等人成立兴中会,采用的誓言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可算作洪门“反清复明”的升级版,革命者致力恢复的已不是一家一姓的朱明王朝,而是“中华”,这“中华”指政权还是版图,还是文化,中华是否包括满族在内的其他族,此时的孙中山等革命人并没有考虑清楚,入会者盟誓,不脱传统会党底色。但中山先生毕竟比那些生于大清、长与大清,只知道有皇帝朝廷的老会党首领视野开阔得多,在檀香山吃过洋面包的他,知道还有一种不需要皇帝的政权组织形式:合众国。

在国民普遍民权意识不强烈甚至相当淡泊的兴中会初期,民族革命、驱逐满清统治者这种现在看来未免狭隘的意识,亦是孙中山等人不得不采取通晓易懂、便于传播、能打动普通人的动员口号,比洪门乃至太平天国的动员论并不高明多少。兴中会早期,由于吸收的会员多热血青年、江湖人士,少真正有文才和见识的知识分子,连冯自由也承认,“兴中会初期,文人墨士极感缺乏,所用宣传工具,仅有《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记》及选录《明夷待访录》内《原君》、《原臣》单行本数种。”说白了,还停留在控诉满清屠杀汉族人的残酷,与当时反清的各类会党没什么区别。

兴中会早期,其成员也与洪门、哥老会、三合会等会党成员高度重叠。这一点也不奇怪,当时中国还处于农耕社会,有科举前程的士人和捆绑在土地上的农民多数是不愿意造反的。只有“流动人口”-----进城打工者、小商人、无业流民以及下级军士,一方面有加入会党或革命党以求改变命运或寻求保护的需要和勇气。对一般会员来说,是很难明白加入洪门和入兴中会乃至同盟会有何不同,无论是造反还是革命,多数人是随大流。兴中会早期对会员的约束和洪门等会党庶几相近,即对组织和党魁(大哥)要无限忠诚,对帮内兄弟要义字当头。入会者要向组织无限让渡自己的基本权利即人身权和财产权,组织有执行“家法”的巨大权力。直到1914年,因反袁再次流亡日本的孙中山以同盟会为基础建立中国革命党,要求党员按手模宣誓效忠党魁孙中山本人,这一行为若在传统会党内,应属正常,但时代毕竟不同了,所以在党内备受争议。

兴中会成立后,其活动方式也和多数会党一样,没有什么长期的、全局的、细致的规划,反正是瞅准机会就放他一炮,闹出点动静,前期几乎所有的起义都有大量会党成员参与。如第一次广州起义、惠州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州廉州起义等等,完全是凭意气草率起事,其行动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上对清廷的冲击。

不独孙中山的革命党,其他政治势力,包括康梁变法失败后,流亡在外组织的保皇派,同样将“洪门”等会党作为主要的争取力量。原因乃是背井离乡去外乡特别是异国讨生活的华人,生存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而加入华人帮会,是合乎逻辑的选择。孙中山和兴中会的重要人物,和洪门等会党关系密切,甚至就是会党重要人物。1899年,惠州起义前一年,兴中会、哥老会、三合会代表在香港开会,推举孙中山为总会长。1904年,孙中山先生准备从檀香山去美国本土,当时康梁保皇势力巨大。中山先生知道洪门致公堂在美洲势力巨大,意欲加入洪门寻求庇护,洪门中的保皇势力加以阻挠。洪门老叔父----即元老钟水养驳斥道,洪门宗旨在于反清复明,孙文未入洪门,已实行洪门宗旨多年。这样的人应招纳唯恐不及,怎么能拒之门外呢?因此孙中山得以入闱(加入洪门的说法,科举时代阅卷官亦称“入闱”),被封为洪棍(也称红棍,首领之一)。同盟会另一源流以湘籍人士为主的华兴会也有会党背景,创始人黄兴就是哥老会的“龙头”。

1905年,孙中山再入日本,以粤港澳人士为主的兴中会和以湘籍人士为主的华兴会、以江浙人为主的光复会合并为同盟会。后两会的成员多是留日人士,如黄兴、宋教仁、谭人凤、蔡元培、章太炎,这些人多是学养见识出众的读书人,蔡元培还是清朝的翰林,在那个时代属于“主流人士”,显然与兴中会早期“非主流”或者说“边缘人”为主不能同日而语。由此,革命党逐渐与传统会党有了分野,所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已有时代的新意。至于以华兴会机关刊物《二十世纪之支那》改组成为《民报》,在发刊词首次提出“民族、民权、民生”的学说,以保障民权、民生与民族革命并举,那就在指导理论上高出所有的会党许多了。再加上有章太炎、汪兆铭这类大才主笔,一改早年兴中会不敢与梁启超、康有为等保皇改良人士论战的颓势。无论从宗旨,还是从人员,或是从宣传手法,一个崭新的革命党蜕蛹成蝶了。

尽管如此,终孙中山一生,还是难脱会党的痕迹。晚年时因俄国苏维埃革命成功,他在广东欲师法苏俄,建立更为强大、能掌控一切资源的政党,然而过早逝世。未竟的“党国体制”在他的学生蒋介石手中才得以完成,蒋仍然不脱会党的弟子,早年混上海滩向“青帮”老大黄金荣递过门生帖子,是人人皆知的史实。直到蒋掌握政权,欲拉拢各地军阀,仍然采取义接金兰、互换谱帖的江湖形式。

国民党从江湖会党的底子,一步步演变为革命党,再演变为执政党,最终演变为议会政治架构下以竞选上台为目标的现代政党,从其一百年多年的历史或许可看出中国近现代政治的变迁。

     (《华商报》专栏)

      寒流袭击整个中国北方,京、津、冀等地大雪纷飞。

不仅这些地区的公众和媒体关注着寒流和大雪,打开整个中国各地的报纸和广播电视,都在报道北方的寒冷与大雪。降雪城市的能源供应、交通、教育等方方面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大雪、寒流给人们生活、工作带来的不便是显而易见的。连在温暖的香港,原定3日赴京公干的特别行政区财政司长曾俊华一行因航班不能及时起飞,不得不延迟行程,亦成为一条新闻。可见大雪满幽燕的蝴蝶效应。

落雪,引发了中国古人许多浪漫的想象和诗意的情感。“雪满山中高士卧”、“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此类诗词比比皆是。由此并不能说现代人更脆弱古代人更坚强,最关键的原因是在农业社会,由于多数人生活在乡村,经济形态为自给自足,人与人彼此依赖的程度远不如现代社会,所以大雪带来的蝴蝶效应远不如今日。

在古代,大雪同样会给人带来不方便甚至灾难。但这种不方便或者灾难影响程度有限。比如韩愈有诗:“雪拥蓝关马不前”,李白有诗:“欲登太行雪满山”,可见大雪、冰冻影响最大的是旅人。可在那个时代,行走在途中的士宦、商贾、江湖侠客占整个社会总人口的比例实在太小,对社会运行不会有实质性影响。而对农民来说,如果是不乱时令的大雪,秋收已经完成了,几乎没有影响,还有“瑞雪兆丰年”之说。外面大雪纷飞,一家人猫在热乎乎的炕上唠嗑,这是农业社会北方农村寻常而又温馨的景象。

而现代的中国,都市化程度越来越高,其一大标志是社会分工日益细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喂马劈柴、周游世界”只能是都市人难圆的梦。人们已成了依附在都市这个庞大机器上的一个个小螺丝钉,这个机器出一点小毛病,就会影响每个人的生活。大雪如果影响电力供应,断电的社区居民一天都难捱,2008年初南方的冰灾让湖南郴州变成一座死城便是典型的例子;多数人再不可能像古人那样静卧孤村不惧暴雪终日,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上班路会成为畏途;山东的蔬菜如果不能及时地运进北京,上涨的菜价会让主妇忧心忡忡。。。。。。在这种情形下,大雪的“蝴蝶效应”便被空前放大,用中国人常用的一句话来说,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现代社会的这种属性,就要求政府的具备更高的公共服务水平。在古代中国,朝廷基本上可以对庞大的帝国实行粗放型管理,假如那时候“燕山雪花大如席”,朝廷只需下文要求各级官吏防止一些贫民冻死或饿死即可,不用担心首都机场滞留多少旅客,也不用担心多条高速公路关闭带来的影响。

今天的人们对政府比古人对政府“苛求”得多,这并非现代人矫情,而是不得已。同理,之所以现代人向政府缴纳的税额要超过古人,原因就是他们需要购买政府更多的公共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大政府还是小政府,凡是好的政府,都必须是高效而公正清廉的政 府。古代政府某些行政不作为,影响的可能只是一隅;而如果今日政府某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影响的则可能是全局。为什么高效和公正清廉要联系在一起?如果没有后者,即使有应对大雪这种气候的技术与设备,其运行成本可能会畸高,效率也会大打折扣,有时候牛刀都宰不了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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