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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华商晨报》约稿)

     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昨日闭幕了。这是一个惊蛰已过的春日,而我坐在北京东郊的书斋里,看窗外飘了一天的雪花,许多有关“两会”报道的往事不由得浮上心头。

     2000年开始,我曾经作为一家中央媒体的时政记者,连续六年参加了“两会”报道,而且都是驻会。最开始,我对“两会”的理解多站在宏大叙事的立场上,亦为能躬逢盛会感到自豪。到后来几年,心底里多了些麻木与困惑,似乎年年月月会相似。尽管换届后,代表和委员有变动,但所提的提案、议案和建议,是那样脸熟。

我记得有一年我打电话给当时的政协委员、大导演谢晋,希望他谈谈电影立法的事情,谢先生婉拒了,说这个话题我说了多少年了,现在还是这个样子,再说还有什么用,不说了!而采访两会记者的也陷入报道的瓶颈,报道的内容、行文的方式、采访的对象没有太多的变化,我曾打趣说自己历年所写的开幕、闭幕侧记中,天安门广场猎猎的红旗、西长安街北面盛开的玉兰出现了多次。记者们所关注的,总是那些:第一号提案或议案;议案大王;安保措施;各驻地宾馆的服务水平。等等。从第一届人大以来,一届不拉的代表申纪兰女士年年是明星。有一年某权威媒体专门发了一条新闻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人名最长的是谁。。。。。

    而公众对“两会”的了解,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官方媒体几乎同质化的报道,获得的印象多半是“规格高”、“重要”这类概念性的感觉。但为何“重要”,很少有人有切实的体会。

     这一切,因为网络的普及而改变。

     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已经告别记者生涯的我,每天上网去各个门户网站或著名的BBS、博客甚至微博,满眼看去,都是有关两会的热议。这种热议,既有庄重严肃的评论,激烈的观点交锋,涉及到公民政治权利、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各个方面;也有对两会出现的一些囧人提案议案或突发性事件,不无嘲讽的“拍砖”。而在亦庄亦谐的热议背后,我看到的是真正的公民议政。代表和委员的权利和职责何在,代表委员的素养如何?议案提案的质量怎样提高?代表委员如何才能更广泛地代表民意。等等。这些问题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

因网络的开放与迅捷,委员和代表也日益感觉到一种压力。如果在数年前,代表或委员还能将这一身份看成荣誉称号,“两会”上十数日递交一两份未必经过详细调研、未必有充分的法理基础的议案提案,就能完成“履职和参政议政”的重任了。而因为有了网络,代表和委员的观点和行为,就会放在聚焦镜下,由公众审视、议论,“藏拙”和“遮羞”就几乎没有可能了。以某政协委员建议丈夫要给妻子做家务支付报酬为例,如果在网络不普及的时代,这条新闻可能就躺在某家报纸一个版面的角落里,犹如风过也。而有了网络,公众参与热议,这个提案引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等深度讨论;再比如某政协委员建议关掉民间所办网吧改由政府专营,因为网络的推动,传统媒体跟进,对这一新闻进行了连续的追踪,最后有其他政协委员透露该委员自得于此议案带来的广告效益,引发公众对委员、代表的政治伦理的种种思考与讨论。

虽然网络上网民的表达方式,在一些代表和委员看来,可能觉得过于戏谑,心里会不舒服。但戏谑也罢,嘲讽也罢,其背后乃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关心,是对广大公民民主权利的一种呼吁和保护。因为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那么,每年的“两会”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政治活动,这两个会直接关系到包括广大网民在内的中国公民自身的权利,那么引起公众关注岂非自然之事?如果网民们不热议“两会”,更关注娱乐明星的八卦,那才不正常。

网民对“两会”带刺的关注,乃是中国公众权利意识被激活的一种表现。对这一现象,广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执政者必须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虚心听取的诚意。

  (载《华商晨报》)

   大约十年前,我还在《法制日报》当记者。一次去北京南三环外的“浙江村”采访,发现一些小店竟然关门了,而当时正是做生意的旺季。有人告诉我,一些店老板关门回浙江老家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了。

   那一刻,我被浙江那些离开土地到城市打拼的老乡所具有的投票热情所感染了,进而惭愧自己成为北京市民若干年了,从来没有参加过居委会选举,仅有一次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也是因为连一个候选人都不认识,遑论了解了,不得不随便行使了一次“庄严的民主权利”。我后来问过许多同行以及高校的老师,他们的状况和我差不多。

   由此可见,一个人乃至一个群体的民主素质之高低,和这个人、这个群体的受教育水平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知道,这些年来,中国基层民主建设是比较成功的,村务公开、村主任海选被媒体津津乐道,而广大农村居民受教育的程度显然不如城镇居民。我们也知道,早在1949年前,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搞土地革命、民主选村长时,那时候广大农村文盲率更高,村民们不得不用投白豆和黑豆来选举:在候选人背后的碗里丢下白豆,表示支持;投黑豆表示反对。

   那么,一个人乃至一个群体的民主素养是如何培育和提高的?而其参与民主选举的热情又是从哪儿来的?我以为,民主素养是在民主实践活动中不断培养和不断提高的,就如60多年前那个著名的比喻所言:只有下水,才能学会游泳。而一个人或一群人参与包括选举在内的民主活动的热情,源于哪儿呢?更多的是源于自己的利益考量。

   因此我就能理解自己作为一个北京市民不关心居委会选举,而一个户口在浙江乡下的农民愿意抛下生意坐飞机回家家乡投票了。因为对多数我这样的城镇居民来说,没有深刻地体会到居委会选举结果和自己的利益到底有多大的关联,多数人眼里居委会也就是发发计生用品、管理外来人口、协助政府搞好治安。而作为一个村民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村民,他会发现村委会选举结果和自己利益攸关,修路的工程款如何分配,集体的土地租给谁,集体企业如何分红等等,村委会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绝不能马虎待之。当然,这些年村委会选举也爆出一些负面新闻,比如贿选、比如家族轮流坐庄,比如黑恶势力渗入。。。。。。但无论如何,这些现象比起由上面制定人选是一种进步,候选人拿钱去收买选民,起码说明他看到了选票的作用,而轻率将自己选举权卖给别人的村民,也将为自己的选择承担风险。

行文至此,不能不提一下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大会审议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该草案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规定,修改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而在现行的选举法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为41,也就是说,四个农民的选举权只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选举权。这种规定当然有其历史的原因。

今天的中国已非30年前的中国,更非60年前的中国,新一代农民已经成长,他们所受的教育水平远远高于父辈,他们的眼界更加开阔,他们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比父辈更强烈,他们也更积极和更善于表达自己的主张。那么,今日中国的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和城镇居民平等的政治权利乃天经地义。而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选举与被选举权,是一个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之一。也许,在过去的岁月里,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并没有感觉到选人大代表像选村委会主任那样和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因此现行的选举法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不平衡被长期遮蔽了。但随着中国的经济蓬勃发展、民主与法治的不断进步,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和广大选民的利益关联性越来越强。那么。及时地修改选举法,实现城乡人口同比例,乃是历史的必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我相信,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广大农村居民将会和城镇居民一样,珍惜并善用这种庄严而神圣的权利。

     严重抗议李鸿忠省长贬低我“两会”安保工作!
     今日听李鸿忠对“夺笔门”的解释“:我们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这简直对我废寝忘食兢兢业业为保两会安全的武警战士、公安民警的污蔑,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样的场合,假冒的记者怎么可能混进去!
     为确保两会安全顺利召开,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武警总部乃至其他安保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安保措施严密得不亚于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而贵为一省之长的李抚台,又不是走在长安街上----现在长安街寻常上访户都去不了。他在重重安保屏障中接受了央视和新华社的采访,竟然怀疑有闲杂人员冒充记者混在身旁。这是对我两会安保工作人员工作成绩的严重否定!

    两会上,一政协委员讲述一则真实笑话,可谓今日高校行政化之传神段子-----不仅仅是高校,乃是全国各地各界,因为权力通吃产生官本位。
    几年前,厦门大学将于校园内筑两楼,近旁南普陀寺忧坏己风水,阻挡之。并声言:吾寺主持乃副部级(全国佛协副会长)。厦大亦不示弱,言我校不仅副部级,且书记与校长皆为副部官员,二比一。-----于是厦大胜出,楼遂建。

丰田章男在美国国会公开道歉的那一幕让人印象深刻:这位丰田的当家人表情悲愁凝重。他面前的座签上写着“MR TOYOTO”。这一汽车的品牌和一个人的姓氏相同,让重视门第与家族渊源的一些中国人看后,恐怕心里更有一番滋味。中国人赞扬能对祖业继承并光大的后嗣为“克绍箕裘”,中国还有另一种说法:“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出任丰田公司总裁不久的丰田章男,可算是受命于危难之中。我们知道,创立近一百年的丰田公司,已非单纯的家族企业,特别是在二战后,这个企业已完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股权呈多元化,经理团队早已职业化,“丰田”作为一种姓氏,更多的时候只具有象征意义。而在丰田麻烦不断的今天,作为丰田创始人第四代长孙,他要带领团队将丰田这个汽车巨无霸拉离悬崖边的危境,更具一份悲壮的意味。

丰田汽车技术上究竟有何问题?该公司是否长期可以隐瞒其安全隐患?丰田汽车在美国麻烦不断是咎由自取还是因为政治因素被放大?丰田的品牌究竟将受到何种贬损?丰田能不能走出麻烦不断的困境?这些问题,近期成为全球媒体关注的焦点,各路人士就这些问题发表了许多议论。因此,从技术上或市场上,我很难作出更深刻的分析和预测。不过我觉得作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汽车市场,中国汽车行业甚至整个企业界和中国消费者如何对待丰田事件,有两点值得关注。

一、没有谁能对丰田的遭遇幸灾乐祸。

丰田在美国引发的风波,进而席卷全球,撇开日本媒体所言的“阴谋论”,这其实是一个不断扩张的大企业必然碰到的麻烦,一个像庞大帝国一样的汽车巨无霸,或早或晚会患上“大企业病”。企业规模日益扩大,从制造到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其合作商及代理商的链条必然会延长,而整个“帝国”的中枢对身体各部位的反应灵敏度也必然下降。如果说,在“二战”以后,丰田的崛起得益于富有日本特色的企业文化,即近于严酷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几乎所有员工对企业----“命运共同体”的忠诚,而当家大业大的时候,丰田成为一个工厂和销售网点密布全球的国际大企业,考虑到文化的差异性,要求所有员工都有那种对共同体的忠诚是不可能的,那么只能依靠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与合作商、代理商之间权责分明的合同来保障丰田产品的质量,而一旦代理链条过长,制度总会有走形的时候。丰田的麻烦不仅对曾以“日本制造”傲视全球的丰田以及日本企业而言,是个教训,对所有有着开疆扩土冲动的大企业也应带来一种反思:企业是不是可以无限地扩大?如果不能的话,那么临界点在哪里?

经济帝国和政治帝国在这方面道理是一样的。蒙古帝国在疆土上曾无限制地追求疆土的扩大,乃至成为一个横跨欧亚、囊括众多民族的大帝国,其必然的结果是帝国的中枢无力对这样一个帝国的各个区域进行有效的管理,很快就四分五裂。而大明帝国在建立后,开始也有过不断开疆扩土的天然冲动,朱元璋一生戎马,南征北战,后来他明白帝国的扩大是有临界点的,他以遗诏的形式告诫子孙,哪些国家永不征伐。后世一些人对这遗诏的解读是明帝国的保守和内敛,其实应看成这是明太祖有着政治上足够的清醒。明成祖不遵父亲的遗诏,陷入对交趾之争的泥坑,损兵折将后不得不中止战争,证明明太祖的判断是正确的。

丰田遇到的麻烦会使丰田章男等决策者明白了这个道理,丰田的遭遇也证明做江湖老大,是要承担难以想象的压力的,老大必然会成为江湖群雄的靶子。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不愿意废掉汉献帝自己做老大,也是因为他明白一旦自己登基成为名义上的老大,必将成天下各派政治力量的众矢之的。消费者对丰田的种种责备,固然有其技术上缺陷的原因,但不能不承认更多的是因为丰田长期高品质的口碑和现实中汽车行业老大的地位。说白了,是因为消费者认为作为丰田这样的企业,不应该出现如此的问题。如果换一家汽车企业,也许消费者觉得正常。说“春秋责备贤者”亦不为过。

由此可见,不但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自主品牌的汽车企业,没资格对丰田的麻烦幸灾乐祸,即使希望从丰田的麻烦中分一瓢羹的美、欧、韩以及日本其他汽车企业,也很难幸灾乐祸。丰田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任何一个企业做大了,都将碰到这类问题,而其他汽车企业应对相似危机的能力,能否超过丰田,还是个疑问。

二、中国的消费者如何对待这场风波。

尽管中国一些丰田汽车的购买者对丰田对美、中两国消费者不同的态度颇有怨言,但必须承认,中国的消费者是搭了美国消费者的便车,如果没有美国消费者对丰田不依不饶的追问,很难想象丰田章男先生能主动来北京向广大中国消费者道歉。当然,丰田的此举是处于精明的利益考量,如果历史倒回去20年,那时候中国的汽车市场尤其是私家车市场可有可无,丰田可能会觉到没必要再来中国道歉。而今,当丰田在美国市场受到重创后,自然有“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之想,希望潜力最大中国市场有弥补损失的可能。所以说,这次丰田章男来华的态度是很积极主动的。至于和美国消费者相比的不平衡心态,情感上可以理解,但若仔细分析,不能不承认中、美两国消费者这种落差是正常的,因为权利是需要不断争取才能得到维护的,而非靠别人主动恩赐。消费者对商家如此,公民对公权力亦如此。

美国消费者不但对丰田,他们对所有的产品,其态度几乎是苛刻的。并非美国国民天生就比其他国的人更“刁钻”,而是美国建国以来,公民权利得到宪法和法律越来越周到保护的必然结果。在政府面前,公民总是有理的。那么换言之,在商家面前,消费者总是有理的。这种理念几乎渗透到美国人的血液中。因此,不仅丰田,其他企业包括美国的本土企业,在美国市场上可以说如履薄冰,因为稍有不慎就可以引起天价索赔。我们不必责怪企业看人下菜碟,企业的天性就是趋利避害。人家美国对消费者的保护,有一整套可以迅速启动的行政和司法制度,比如直至让最高民意机构国会启动对消费者权利的救济程序,将丰田章男叫到国会听证。而中国消费者感觉到权利受损后,除了拉横幅、网上发帖外,我们还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救济途径呢?

这次丰田事件中,中国消费者不但要因搭便车感谢美国消费者,而且更要学习美国消费者,权利是靠自己争取的。只有我们不但能对有缺陷的丰田汽车说不,也能对我们身边的毒奶粉、毒豇豆、楼脆脆说不,整个中国的消费者在所有产品面前都近乎严苛时,所有商家都难以糊弄中国消费者时,中国消费者就不需要搭别人的便车了,那么自然就不会有被人区别对待的感觉。

丰田事件最终如何结局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这个企业依然是中国汽车行业学习的榜样,而中国的消费者则要师法美国的消费者。好的商家和难伺候的消费者是相互促进的。

     3月7日,湖北巡抚李某在“两会”上当众抢了一名女记者的录音笔,并威胁要告诉这位记者的领导。原因是这位女记者哪壶不开提哪壶,问了李大人有关邓玉娇的事情。在三八妇女节前发生这样的事,确实很具讽刺意味。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话言犹在耳:“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算是封疆大吏对首辅最妙的回应了。

这件事匪夷所思的是,一个宦海中混了这么多年的大官,怎么会如此失态。天涯杂谈有一位网友说得好:这个省长水平太差了。 世界上有一千种方法来针对这种戳痛脚的提问。他偏偏选择了最差劲的一种方法。方法一:冠冕堂皇型。 这个事件说明目前我们基层政府中有部分官员作风较差,需要整顿。方法二:太极型。这个事件已经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完毕,相关结果你可自行网上搜索。本人在此不予评价。

普通网民都能明白的道理,堂堂省长为何不明白?说实在话,在当下 “网民算个屁,好官自为之”的官场环境下,邓玉娇的处理还算相当不错的,李抚台完全可以就此事做一番表演,为自己争脸,可得分的机会生生变成失分了。难道真如当年不得不痛别湖北的易中天先生所说的,不弱智当不了领导?在如此激烈的官场竞争的,能爬到那个位置,说人家弱智显然是不公允的。那李抚如此失态的原因何在?我以为根本的原因是:在某种环境中呆久了,一个人的某种能力会衰减甚至消亡,所谓用进废退。

在中国别说当了省长,哪怕当个县委书记、县长,就基本上“与世隔绝”了,小老百姓要遇到的烦恼和困难他基本上没有了,几乎没人会当面质问他-----上司除外。他听到的基本上是阿谀奉承的话,而且是变着方式的阿谀奉承,时间一长了,真以为自己英明伟大,一旦听到不是上司而是普通屁民的逆耳之言,愤怒的反应那是自然的。以李抚台为例,不要说湖北,即使到了北京,他面临的媒体所提的问题,多半是关于湖北的辉煌成就湖北的锦绣前景,是给充分的舞台让抚台大人自我表扬。在这位女记者提问之前,中央电视台湖北籍的主持人撒贝宁不就是让抚台大人对这镜头侃侃而谈辉煌成就么?而一个有关邓玉娇这种戳伤疤的问题随后提出,就好像一个正在高潮的人,突然被人泼了一瓢冷水,情何以堪呀。

中国的官员普遍缺乏应付这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几乎是离开剧本就不会演戏,原因就是因为中国的官员活得太舒服,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满耳的欢呼与歌颂。这个和人种无关,奥巴马、布朗固然能从容应对各种记者的刁钻问题,马英九在这方面能力也不弱,原因就是他们到哪里,都不被当成“老爷”对待,不仅仅是外国记者,本地记者对他们也毫不客气,反应能力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从李巡抚的表现来看,实在不堪坐在一省之长的位置上。他认为邓玉娇的事情过去了,不能再追问,那么就依李抚台的意思,我们不再问天门城管打死人的事,不再问邓玉娇案件,不再问石首事件,不再问长阳农民因征地自焚的事情。我们问一下,就在“两会”期间,发生在省会武汉黄陂区,一位老大娘在强拆中被活埋而死,诸多警察袖手旁观的事,现在解决得如何?在大人的治下,发生这样放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称得上惨绝人寰的恶性案件,大人还有何脸面要求媒体只能问自己喜欢听的问题?这在明清时期,恐怕不用言官交章弹劾,巡抚自己就会向朝廷辞职谢罪了。

三国时代,魏文帝曹丕有一次问众多的官员:假如父亲和君王患上同一种病症,只有一粒丸药能治病,你们是救父亲还是救君王。多数官员为了表示自己的忠心,毫不犹豫地说先救君王呀。而邴原说,当然先救自己的父亲!对邴原的回答,曹丕并没有责难他不够忠诚,因为才华出众的曹丕知道,一个人爱自己的父母,是出自天性。而效忠君王,则是后天培养的,里面掺杂着许多利益的因素。

在中国古代,君王和父母谁最重要,这是一个很古老的难题。谁都知道,父母生养自己,出乎人性,当然是首先要爱父母,但君王这个大家长,总要吃天下小家长的醋,希望自己的权威不经过任何家庭、家族乃至父母的过滤,直接到达每一个臣民的心底里。所以,在寻常百姓的堂屋神龛里,供奉的牌位是这样写的:天地君亲师之位。天地没有人格,天地也至高无上,皇帝自己都称天子,要诚惶诚恐祭拜天地,因此必须排在前两位。余下的三位,君王就当仁不让排在前面,接下来才能是祖先、老师。这个秩序是乱不得的,若是“亲”排在“君”的前面,那就是大大的政治不正确,是藐视皇权,离叛逆只有一步之遥了。

但中国人面对奈何不得的政治权力,形成了坚韧而通达的生存哲学。说归说,做归做。绝大多数人心底里如邴原那样,更爱自己的父母,只是不会像邴原那样实话实说,而是和皇帝心照不宣地做戏。既然皇帝和朝廷希望老百姓接受爹亲娘亲不如君王亲的价值观。那我就口头上承认罢了,喊喊口号也无所谓。皇帝也知道既然以孝治天下,只要老百姓口头上承认“天地君亲师”的排序就行,何必非得要人家灵魂深处闹革命?

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际奥委会副主席于再清参加全国政协体育界别分组讨论,谈起有运动员夺冠后感谢父母,说:“感谢你爹你妈没问题,首先还是要感谢国家。”对此他表示,要加强对运动员的德育。此前,女运动员周洋在冬奥会上夺冠后说“让我爸我妈生活得更好一点”,感动了很多人。不知为什么,这条新闻让我联想到曹丕的问题和邴原的回答。

我们知道,到明年帝制覆亡已整整一百年了,没有了君王,但类似的问题还存在,那就是国家或者领导、组织和父母相比,谁更重要?90后女孩周洋不谙世事,说了句实话,如果她接受于副局长所强调的“德育教育”,登上讲台后说出的是领导们喜欢听到的标准答案,首先感谢国家感谢领导,然后再感谢父母,排序政治上无比正确,那我看,周洋已经进步到可以当政协委员了。

“国家”这两个汉字在中国社会不同的语境中,其概念和内涵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它是country,所凸显的是历史的、地理的、文化的中国,比如说我们生活在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里;而有时候它又表示是state甚至government,比如我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对自己生长的土地,爱是自然萌发的,因为生于兹,养于兹,这土地上尽管有许多不理想的现象,可以批评,可以去改良,这一切都基于对这块土地的爱。而对含义为state的国家,爱是有条件的。一个公民爱一个国家决不是无缘无故的,是有着之所以爱的理由。比如这个国家保护你的安全,这个国家有良好的制度让你接受教育、医疗以及安度晚年,这个国家让你走到境外感觉到尊荣。其实对父母的爱又何尝不是如此,一个遗弃甚至虐待孩子的父母是没有资格要求孩子以爱来回报他,否则的话就是那种“父可以不慈儿不能不孝”的封建道德了。只是现实生活中,多数人父母对儿女的恩惠与爱护相比较国家对一个人的庇护来说,感觉到更具体。所以把父母排在国家之前,乃是一种自然的表达。

当然,对周洋来说,国家和政府对她的成功,恐怕有着更为实际的意义,因为国家首先是投资者,在她身上花了不菲的资金,让她训练让她参加比赛。从这个层面来说,于副局长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毕竟他没有要求靠自己花钱闯出一片天地的台球冠军丁俊晖和赛车手韩寒如此表态。然而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说,周洋也给予了投资者合理的回报,因为投资者需要的就是金牌,这是对国家最恰当的报答,有没有一句感谢的话其实不重要。就如一个企业请了一个经理人,他感谢董事会最好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盈利,而非在会议上一再强调感谢董事会的信任云云。

    浮世阅史

    ◎十年砍柴

    近日,有一份官场文本受到坊间热议。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日记流入网络,该日记记录这位七品正县级官员两年多生活,涉及到官场应酬、与女下属不正当的关系,以及向上司送礼,收受商家的贿赂等内容,行文简略而传神,描写大胆而率真。有人开玩笑说该日记已催生了一门显学:韩日学,众多网友拿出比父辈们当年学习《雷锋日记》还要大的劲头来学习《韩峰日记》,且纷纷加入诠注该日记的行列。

    尽管相关部门的官员声言此日记被人篡改,但据网上众多考据者的考据显示,韩局长所记与官网上公开报道的政务活动一一契合,所涉及的众多人物,其当时的身份和活动亦符合情理。哪有一个天才,能杜撰或者篡改出这样一份日记?

    因为韩局长从来没想到这份记录私人生活的文本能被公众获知———要知道这个后果,打死他也不会记录。因此,可以说这是一份原汁原味的日记。按道理说,既然是日记,就应该是原汁原味,但某种日记一旦出于某种目的公开于世,其真实性多多少少会打折扣,一些本来面目可能掩饰或者涂改了。尤其一些用来宣扬某种官方价值观的日记,就不是真正某个人生活状态的忠实记录了,而是经过有目的的再创作。

    古代帝王有《起居注》,君王每天的政务活动和日常生活,包括接见哪位臣子,临幸哪位妃子,都会事无巨细地记录。———这种行为倒是符合现代社会政治人物无隐私或者隐私权范围比寻常人狭窄的政治理念。普通人的吃喝拉撒睡、兴奋或发怒,对公共利益几乎没什么影响,而皇帝作为帝国第一人,他的生理状况,他的情绪波动很可能有极大的“蝴蝶效应”,影响亿万臣民的生活,因此当然值得史官事无巨细地记载。而且历代王朝有这样一个规定,不许皇帝翻阅记载自己活动的实录。———这也算是对至高无上的皇权的一种制约。但如此并不等于帝王的《实录》就一定是准确无误的,因为由于权力斗争,许多《实录》会被胜利者按照自己的意愿篡改。以《明太祖实录》为例,全书257卷。记录了朱元璋48年的活动。经过了三次修撰。一修于建文元年(1399),总裁为董伦、王景彰等,这次修撰应当是最可靠的,但也难免有对开国君主的褒扬,而丑化其政敌;再修于永乐之初,监修为李景隆、茹瑺,总裁为解缙;永乐九年(1411),改命姚广孝、夏原吉为监修官,胡广、胡俨、黄淮、杨荣为总裁官,作第三次修撰。再修时焚初稿本,至三修时又毁二修本。二修时革除建文年号,仍以洪武纪年,这是典型的睁眼说瞎话,公然篡改历史。太祖朝不光彩的事,如明初沉韩林儿于水;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之胡惟庸、蓝玉、李善长诸党案,杀数万人,破数十万家,开国功臣杀戮略尽,文臣如宋濂亦不免谪死,实录隐而不书;对靖难时的记载尤多不实。可见,从侄儿那里夺来皇位的朱棣,为了掩盖得位的非法性,出于政治需要,将《明太祖实录》篡改得一塌糊涂。后世史家必须参校各种史料,包括个人的笔记,乃至古代朝鲜的宫廷档案,才能尽可能还原那段历史。

    官家修的《实录》是如此,那么个人的日记呢?亦是如此。史载清朝大臣、曾国藩的老师唐鉴是笃实君子,为了培育君子人格,每天忠实地记录自己的言行,包括和妻子敦伦。但这类士大夫的日记一旦要公开刊行,那么很难做到像韩局长日记那样的原生态,出于对自己形象的考虑,或出于对官场潜规则的尊重,一些重要的人物以及活动必然隐去或涂抹。

    晚清有四大日记:《越缦堂日记》、《缘督庐日记》、《湘绮楼日记》、《翁同龢日记》,四大日记的主人分别是李慈铭、叶昌炽、王闿运和翁同龢,或为大臣,或为名士,其史料价值非常高。以《越缦堂日记》以及为例,记载了清咸丰到光绪的40年间大量的治学札记、朝野见闻、朋友聚散、人物评述、古物考据、书画鉴赏、山川游历及各地风俗。要研究同光时代的政治史、社会史甚至经济史,这是一部必读书。即便如此,因为这部书经过作者一次次的整理、修订,等到公开面世时,许多真实的信息被过滤了。鲁迅先生评价这位前辈老乡的日记:“《越缦堂日记》近来已极风行了。我看了却总觉得他每次要留给我一些很不舒服的东西。为什么呢?一是钞上谕,……二是许多墨涂,……三是早给人家看,钞,自以为一部著作了。我觉得从中看不见李慈铭的心,却时时看到一些做作。”鲁迅先生有些苛求李慈铭了,他自己也是个爱记日记的人,后来刊行的《鲁迅日记》中,作者也一定会故意回避某些不足为外人道的重要事情。施蛰存先生也说:“我国的日记文学,开始于宋代。陆放翁的《入蜀记》,恐怕是最早的旅行日记。连续数十年的日记,恐怕开始于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但是我并不喜欢《越缦堂日记》,我喜欢的是王闿运的《湘绮楼日记》,因为作者居然把他在旅途中闯进尼庵里去看尼姑的事也记了进去,这部日记就不同凡响了。”这湘绮先生性格豁达豪放,又不像李慈铭那样长年当小京官,当然写日记的约束少多了,但肯定有些事情,比如他在后来被慈禧搞掉的顾命大臣肃顺家当西席(编者按,即家庭教师)的经历,哪敢真实地录下来?

    与晚清四大日记的主人相比,韩局长名不显,官不大,从来没想到那些微博体日记会发表,因此其文本的可信度绝对超过晚清四大日记。四大日记都有那样的历史学、社会学价值,何况“无意插柳柳成荫”的韩局长日记?如果有关部门和韩峰本人说日记被人篡改,不妨再说细一些,说哪些被篡改,趁着作者和里面的人物应当全部在世,所记的事情距今不远,广大诠注志愿者加入,一定会把篡改的内容恢复原貌,其难度远远小于数百年后,史家皓首穷经去考证《明太祖实录》所载的真伪。

温家宝总理在最近和网民在线交流时,谈到教育改革,他认为,现在的教育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别。二是让教育家办学。

其实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行政化之弊,已受社会诟病久矣。从高层领导到一般民众,很多人知道大学设行政级别,大学里“学官”遍地是不正常现象,是和现代教育的规律相违背的。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数人知道不合理,多数人认为要改革,可就是很难改,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舆论汹汹,而实质性进展没什么,最后不了了之。这种现象在当下的中国,可以说是个普遍性问题,高校行政化之弊是其中之一而已。

我曾开玩笑说,如果以学校管理者的级别高低来衡量,古今中外,今天的中国是最重视教育的。放在明清两代,副部级是侍郎级。而明朝北京、南京两套班子,六个部编制是12位尚书,36位侍郎(北京每个部一尚书两侍郎,南京每个部一尚书一侍郎),清朝六部满汉两套班子,也不过12位尚书24位侍郎。明朝的副部级侍郎是正三品,清朝为正二品。而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国子监的负责人祭酒仅仅是从四品。中国现在31所副部级高校,而正厅级高校当以数百计算。校长和书记的行政级别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今天中国大学就有至少62位“侍郎”级别的官员。

当然,有人可以说我这样与万恶的封建社会进行简单的对比是不合适的,那么横向比,哪个国家的高校有我们这么多高级别的学官?人家高等教育不是照样办得很好么?

我认为高校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有没有,高或低,对高等教育的质量如何并非决定性影响,关键是不是几乎完全由行政部门主导教育资源的分配;高校有没有、有多大的办学自主性。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即使校长有行政级别,也关系不大。而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高等学校仍然是行政部门的附庸,即使大学“学官”取掉了乌纱帽,还会有变种的官帽给戴上,因为非此,高校就很难在那种权力系统内运行。1949年以后,新政权接收了一批大学,也创建了一些新大学,派去担任校长、书记的多有行政级别,有些校长比如人大的吴玉章、北大的马寅初行政级别比一般的省部级官员还要高,但没有出现某高校40多名教授去争聘一个处长的“奇迹”,学校各行政、后勤部门的定位还是很准确:为教学科研服务。

而现在呢?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掌握了教育资源分配的绝对权力,各高校要仰其鼻息;而学校内部,又是从校长、书记到院长、系主任,掌握着各类资源,教师得仰其鼻息。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要将因教育行政化而获得巨大利益的人,让出一部分利益,其难度可想而知,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拆迁户、被占地农民,而是有着巨大能量的一个群体,把他们的乌纱帽取掉,不是简单的高等教育领域内的事情,甚至不仅仅教育改革,而可能是一次牵扯面甚广的政治改革,改革的主导者既需要胆略,也需要智慧,更需要有应对各种矛盾的心理准备。

在温总理网上讲这番话之前,关系中国教育未来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针对高校行政化趋向严重的现象,提出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看来这次高校“去行政化”看来要动真格了,要解决好去行政化后高校管理人员的失落感问题,就要如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所说的那样:“一个大学将凭自己教学科研中的成就赢得社会的尊重,而不是靠行政级别赢得社会的尊重。”这就涉及到更艰巨更长远的改革了。现在有人动不动就说五四运动期间,当过教育部总长的蔡元培来长北大,后世人记得他的首先是北大校长而非教育部总长。那时候有一批这样的教育家,其社会威望、学养德操,举世公认,根本不需要“行政级别”来为其增添光芒。而要使中国的大学真正像大学而非官学,使高校重回斯文之地,校长和教授赢得社会更广泛的尊重,要培养一批教育家治校,路还很长。

(砍柴按:这篇稿件乃昨天《新京报》评论部编辑所约。本人近两年来很少给该报写时评了,包括一些约稿也以没时间婉拒,因为我自度“政治上不够正确”,给他们的稿子存活率几乎只有一半。但对韩局长这个话题我一直关注,有话要说,于是答应了。今天看到报纸,我的稿件没出来,想必政治上还是不够正确。该报刊登的是练洪洋先生同一话题的稿件,显然政治上比我的稿件正确多了。我的稿件重点是要警惕权力,练先生的稿件重点是要警惕不守规矩的屁民。两篇稿件一并登出。其实政治上正确的稿件容易发表的道理我也懂,但我不愿意仅仅为刊发削足适履,过于降低自己的思维水平。)


去年元宵节过后,公众广泛议论的是央视新址的大火;而今年元宵节过后,公众热议的无疑是一份不知如何流露出来的韩局长日记。这份日记的主人公是曾任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某。在时间跨度两年多的日记中,主人公所记录的相当多的生活状态是喝酒、权力勾兑、受贿、和女下属或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常的性关系。

对这样一份官场文本,广大人民群众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智慧进行诠注,日记涉及的一个个人物,无论男主角及其家人,还是几位女性,以及局长交往的官员;各种宴饮、情色以及正常购物活动的地点,一一被网友搜索出来,并加以详细的注解,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甚至有人拿日记所载,与来宾和广西烟草专卖局官网所报道的公务活动一一对应,来佐证日记所言非虚。有人开玩笑说,继“红学”之后,又诞生了一门“韩学”。

公众如此关注一个正处级官员的日常生活细节,当然你可以说一些人具有某种窥私的低级趣味,但这种趣味是合乎普罗大众人性的。权力加情色,太具有传播效力了。至于说,韩局长的隐私记录是否被人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并披露的,那是另一个话题了,当日记成为公共话题时,你让广大公众成为一个个非礼勿视、非礼勿言的道德模范是不现实的。再说了,现实生活中的韩局长那样精神不文明,凭什么要求广大网民精神文明?

在一些人表达又一个官员落马的快感以及这个官员醉生梦死的愤怒外,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是,相当多的人在跟帖中表示出对这位局长相当程度的理解和同情,认为在当下地方的政治生态中,这位官员的所作所为根本不算过分。我的朋友石扉客为此评论道:“平心而论,在这个整体氛围和生态里,这个每日坚持写围脖体日记、会用IPHONE、会 重装电脑,心里还牵挂着老婆和孩子,只在国际大酒店和个位数的女下属发生关系,只在办公室收收五位数以内红包的韩局长,其表现远谈不上恶劣。”也就是说,人民群众其实对官员们的要求普遍很低,只要别太过分,多数人会默认权力谋私的现实。这世上有谁天真到拿官员们在会上所讲的高调去衡量、要求他们?

公众对韩局长夹杂着同情的愤怒,实质上是对官场腐败现象的愤怒,是对许多地方的权力场内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的愤怒。搞笑的是这位局长在日记里不止一次表达对形式主义的不满和嘲讽,包括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审计处长来审计的前一天和该局审计人员通宵赌钱。但这位局长也是非常娴熟地适应种种形式主义,如上午给下属们开会讲文明礼貌,下午和女下属去酒店开房。可以说,这是官场一个清醒的堕落者,一个有着独立判断力的适应者。------我以为这才是这份文本显现出的最令人忧虑的现实。

通读披露的日记,基本可以分析出,这是个同龄人中的精英,接受过高等教育,教育儿子很成功,对新生事物很敏感,说话颇有幽默感。-----后来的媒体报道也证实这点,此人有“秀才”之美称。那么有人会问,这样一个精英掌握权力,应该是好事呀。为什么那么多时间用来是干喝酒应酬、送礼收钱、接受女下属性贿赂之类的事呢?我以为只能这样解释:一,当一种资源无论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被垄断,那么正常的竞争机制就会扭曲,不需要努力工作就可以应付过来。烟草专卖更是权力加市场垄断的双结合。二,当这种垄断地位形成后,会发生逆淘汰,越是用正常手段去工作会越惨,而用非正常手段维护权力、润滑权力则是必需。三,垄断的坚冰难以打破时,垄断阶层形成一个一荣俱荣的利益链条,若不是意外比如权争白热化,一般的腐败行为会被默认,甚至成为时髦的标志。如韩局长任该局一把手,那么长时间和女下属保持不正常关系,而且和商人宴饮不断,难道旁边的人没人知道么?就如网友分析那样,因为在现实的生活中,这样的官员算不了什么,人们见怪不怪了。只有当日记流传到网上,他的种种行为在公众目光下被放大,被细究,才成为一个事件,才可能引起“友邦惊诧”了!

 


练先生的文章:

                “性爱日记”的现形方式需要警惕


  

  3月1日,媒体才以未经证实的消息揭露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某的“性爱日记”,仅仅一天,媒体就不但证实此事不虚,还披露网上曝光“性爱日记”者———“含仙子”是日记女主角之一谭××的丈夫。“含仙子”说:“希望曝光他,让他身败名裂,让他尝尝妻离子散的滋味!”(3月2日《新京报》)

  短短一天时间,烟草局长“性爱日记”事件便闹得满城风雨。打开电脑,翻翻相关网页,不但男主角资料被搜个底朝天,连日记提到的女主角照片也被 “人肉”出来。有绘声绘色的性爱文字,还有男女主角照片为证,极大地满足了公众的窥私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场裹挟着复杂情绪的群体窥私———义愤填膺、热嘲冷讽、幸灾乐祸、猎奇逐异、窥私意淫……各式表情皆有。尤其是窥私事带来的感官快感,令不少网友血脉贲张,“鼻血直流”。

  作为公职人员,成天吃喝玩乐,一门心思放在脐下三寸,写下肮脏不堪的“性爱日记”固然是多行不义,受到查处也是罪有应得。不过,冷静下来反思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是有诸多细节有待商榷与厘清:官员隐私权的界限在哪,其日记(当然包括性爱日记)是否应该被曝光?曝光他人私密的日记(哪怕是贪官),是否属于侵权?

  根据报道,如果“含仙子”通过不正当甚至是非法的手段,获取他人的私密日记,将其公之于众,本身就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客观上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揭发贪官,打击腐败,但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无论是对社会法治,还是公序良俗都有潜在的风险。

  更可怕的是,“性爱日记”除了男主角之外,还有几位女主角,有姓有名,甚至还有家庭住址,她们也一同被“含仙子”摆上台“裸晒”。在这件事中,她们或许有过错,但未必应该受到这种惩罚,何况“含仙子”也没有任何权力用这种方式对她们进行惩罚———即使是对他那有过错的老婆,也不能。

  烟草局长“性爱日记”超级震撼,但现形方式也需要警惕。这种方式固然让不良官员受到查处,同时也伤害了他人。

  □练洪洋(编辑)

        安徽省砀山县地产局局长刘江辉就在万家团聚的春节期间,被自己的儿子刘真全向当地检察院举报“贪污嫖娼”,并将自己的举报材料发到网上。此事在几个人气很旺的论坛如“天涯”引起热议,目前刘江辉已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这是一起现代版的“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而且是大大地进了一步,从向官府“作证”到主动向官府举报。

     大约是2007年初,山东济南也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女大学生王静向中纪委举报其当公务员的父亲“包二奶”,是“现代西门庆”,我当时写了篇文章《王静告父:忠乎?孝乎?》,认为“亲亲相隐”的原则在现在也不过时,文章发表后受到了很多批评,有人说我观点陈旧,维护是封建礼法;也有人认为我所说的“亲亲相隐”这类“天条”不应该高于“党纪国法”;还有人举例质问我:如果王静受到他父亲的虐待,难道她不应该去举报,寻求父亲保护么?多数批评我的人不是没有认真地看我的文章,就是没有了解类似西方“自然法”概念的“天条”的基本概念以及历史。王静举报其父原因是她父亲抛弃了她母亲,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她可以同情处于弱者的母亲一方,甚至可以替母亲维权出主意,但作为同样是成年人的她,她的权利并没有受到其父亲的伤害,她不应该举报其父的其他有可能违法犯罪的行为。----至于父母离婚自己感情受到打击,那是另外一回事,而非权利受损。

 

    “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典故出自春秋,楚国有人偷了一只羊,他的儿子在官府作证,楚国的叶公赞扬这位做儿子的正直公道。孔子说,在我们鲁国,“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孔子讲这段话有大的历史背景,当时正处于礼崩乐坏、各国争雄的春秋时代,维系社会的宗法秩序受到冲击,而孔子生活在周礼大本营的鲁国,他当然坚决反对这种“告亲”或“证亲有罪”的行为。而被中原人视为蛮夷的新兴国家楚、秦没有这么多规矩,宗法势力较中原为弱,而君权比中原强大得多,所以在与其他国家竞争中更有效率。

    法家能在秦国得势决不是偶然的,法家公开反对儒家那一套亲亲相隐的理论,从商鞅,到韩非,李斯,无一不鼓励“告亲”。韩非子说:“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秦律》规定,“夫有罪,妻先告,其(妻)财不收。”秦晖先生在《田园诗和狂想曲》中分析道:“法家是极端反宗族的,它要以专制国家本位来消除家族本位,使君主极权统治不经任何中介而直达于每个国民个人。它要以皇权彻底剥夺国民的个人权利,并且绝不允许家族、村社或领主截留这些权利而成为隔在皇权和国民之间的自治社区。”

 

    我们知道,秦以后的中国,两千多年的皇权时代,统治者是外儒内法,即“一手软一手硬”。因为要维系一个庞大的帝国,需要一种大多数人能接受、符合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基本结构的官方意识形态,而儒家学说符合这一标准。那么以孝治国的皇权时代,朝廷不能公然像法家主张那样鼓励告亲。因此这种亲亲相隐的原则,在中国几千年封皇权建社会里都得到相当程度的遵循,没有哪个王朝鼓励儿女去告发父亲,因为这样便破坏了维系整个社会最重要的纲常伦理。纲常伦理当然有不合时宜的地方,但有些原则依然有跨时代的价值。比如家庭这个社会的细胞,不应该受到公共权力和官方价值观更多的干涉,如果宣扬一个政治人物比你的父母还要亲,一种公共道德可以凌驾于亲情之上,那就令人担忧了。公权力如果用自己的标准来调整家庭关系,那么传统的家庭秩序可能被打破,“细胞”被毒化,整个社会躯体还能健康吗?

    但历代王朝容忍“亲亲相隐”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是政权的稳固高于一切,因此“谋逆”大罪不在“亲亲相隐”之列,若亲属之间知道有人要造反,不去告发是要受株连的。

   我曾评价王静告发父亲“包二奶”时说,可担忧的不是王静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而是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充满正当性,也就是说,她认为这样做于公于私都有好处。这种想法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有其历史脉络和现实基础。曾几何时,我们的社会充斥着“亲不亲,路线分”的论调,在阶级斗争这种泛政治意识的强力干预下,家庭不成其为家庭而变为战场,夫妻相互告发、父子反目成仇不是什么新鲜事,连一位博学多才的女学者,也曾在“反右”时揭露自己的丈夫——另一位博学鸿儒。参加过“一二·九运动”的已故历史学家赵俪生教授是秦晖的导师,他在回忆录中说道,他在清华的一位同学,在山西主持土地革命时,自己做大地主的父亲被人用铁丝串鼻,在台下接受批斗,而他高高地坐在主席台上。

    今天的人,显然认为“亲不亲,路线分”是荒谬的。一个人知道自己近亲属有犯罪行为,只要他不去帮助毁灭罪证,知情不报也在多数人理解的范围。但在有些地方,鼓励“告亲”却以变种的形式出现,比如有一年广东某地的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合作,号召父母是公务员的小学生做反腐败义务监督员,督促父母不要受贿。-----这和商鞅、韩非两千多年前的主张又有什么区别呢?现在社会,已经从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新闻舆论等方面找到了监督官员的办法,这正当的途径不走,反而为反腐鼓励“告亲”,来破坏亲情、人伦这种人类永恒的价值。这是典型的南辕北辙。

    令人欣喜的是,我看到王静告父和刘真全告父,时间只相距三年,但在公众中引起的议论却有差别。王静事件发生后,支持她的和反对她的在网络上旗鼓相当,互不相让;而刘真全告父后,网络上反对他这种行为或者说不认同他这样做的占大多数,许多人在他网上公布的举报材料后面跟帖说,孩子,你会后悔的。这两天据媒体报道说,小刘已表达了懊悔之意。短短三年,公众态度这样的变化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以为不能否定一个重要原因是:随着资讯发达,人们了解外界的渠道更广,而对现代社会的规则理解更透,因此对某些曾长期被主流意识形态大力宣扬的价值观如大义灭亲能进行更多反思。这就是社会的进步。个人权利与责任,和家庭家族以及公权力之间的三角关系,这在中国是个亦旧亦新的大问题,若多数人能以文明的、人性的、法治的态度来对待这个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可能会有事半功倍之效。

 

  我发蒙的那所小学,十年前就成了废校了,这是让我伤心的一件事。
  知道此事时,我正在首都一家媒体做记者,我知道,在乡村青壮年大批携儿女外出、本地适龄儿童人数逐年减少的情形下,调整教育布局、撤并办学条件差的村小,是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结果。
  然而,理智总是代替不了情感。大约八年前我回乡,特意跑到那所小学前,此时学校已卖与一位村民做了养猪场。废校成猪圈,也算是盘活存量吧。我于细雨中伫立在废校前许久,闻污秽之气,听嗷叫之声,心情真如几千年中《诗经》中那位回到故土的老兵,“昔我往矣;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学校修建于“文革”晚期。我对她最初的记忆,是原来在公社读小学的哥哥,和同生产大队一帮孩子欢天喜地搬回新建的学校。校舍和大队部,是全大队当时仅有的三幢完全用红砖房砌成的房屋,在土砖黑瓦的农舍中,鹤立鸡群。刚建成的校舍,哥哥和同学只能以砖头上架一长条木板做课桌,而凳子则是从学生家中搬来,高低不一。
  一年后,哥哥升学去了公社读初中,姐姐仍在小学中就读。我那时说话尚不利落,可爱跟随姐姐去上学,而农家女带弟弟妹妹上小学,在彼时亦属正常。在刚有记忆的我心中,学校是个大游戏场,因为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很少正儿八经地坐在教室里听课,动不动就在老师带领下,敲锣打鼓,彩旗飘飘地游行在大队的土路上、田埂上,呼喊各类口号,唱着各类红歌。我记得一句:“干部带了头,群众有劲头。”若干年后考证此事,那时候正当“批邓”高峰,反击右倾翻案,举国上下,从北京的黄帅,到偏僻湘中山村的姐姐,孩子们都成了一场运动的群众演员。
  1976年的秋季,我嚷着要去上学,但当时我才五岁,离规定发蒙的七岁尚远,母亲好说歹说许诺我明年一定送我读书。就在那个九月,高音喇叭里传来几乎所有农夫村妇不敢相信的消息:毛主席逝世了。一位本家奶奶大惑不解地说,毛主席不是万寿无疆,长生不老么、。怎么说走了就走了?这下子谁来管我们呀。
  八亿神州尽缟素后不久,突然北京城又传来消息,“四人帮”被打倒了。四人帮是“王、张、江、姚”四人,三男一女,江还是毛主席的婆娘。老人们大惑不解地议论,毛主席那样厉害,何的就管不住自己的婆娘呢?而有见多识广、听过《封神演义》故事的老人说,那姓江的就是苏妲己转世。-----那个时代的人单纯,没人往深里寻思,若将江比喻成苏妲己,那谁是商纣王呀?
  打倒“四人帮”,小学校又闹热起来了。未能入学的我,徒有羡鱼之情,跑到学校看那些小学生们演戏。四个孩子扮演成“王、张、江、姚”四人,老师和其他同学仿照斗地主的批斗会。老师大喊一声某人的名字,扮演者乖乖地佝偻着背站到讲台前,等四人站齐了,老师就带领其他同学振臂呼喊口号:“英明领袖华主席,一举粉碎四人帮”,“打倒四人帮,人民喜洋洋。”“打倒四人帮,生产大胜仗”等等。何谓“粉碎”?我回家问哥哥,哥哥拿一个土坷拉,用手一捏,碎了,然后告诉我说,这就叫“粉碎”。我更是迷惑,四个人,一下子这样将他们粉碎,哪得多高的武功呀?
  某夜,生产队社员们被叫醒,去接“宝像”,我也从床上爬起来跟着看闹热。宝像有两张,一张是熟悉的毛主席像,另一张宝像上的人物看起来年轻英俊,理着平头,大人说这是接毛主席班的华主席,毛主席生前对他说过:“你办事,我放心。”
  好不容易盼到了1977年秋季开学,我终于能拿着母亲手缝的书包和2元5角钱,去小学校报名了。一年级的班主任陈老师是我的亲婶娘,其他几位老师多是沾亲带故的。最年长的邓老师是本家婶娘,校长张老师退伍军人,是本家姑父,另一位高中毕业不久的李老师,是本家叔父。有个女蒋老师,我姐姐的班主任,和另一位男陈老师不算是亲戚。几位老师,无一是吃国家粮的公办教师,全部是队上挣工分的民办教师,只是他们在穿着、举止上比一般的农民稍微洋气一些。
  等我入学时,砖头搭木板的课桌被淘汰了,全是大队的木匠一张张做出来的新课桌,大多是松木,还散发着好闻的松香。班上的同学,多来自大队三大姓:李、张、孙,多是同族兄弟或叔侄,其他还有陈、蒋、何、银、隆、黄等大队的小姓。
  上学第一天,拿了书本回家后,母亲问老师今天叫你认什么字呀?我回答:就认了个“男厕所”、“女厕所”。确是如此,当新同学们排定座位后,陈老师带着我们走到校舍背后一栋矮房子,对我们说,这就是厕所,这边是男厕所,那边是女厕所。你们现在是学生了,不是放牛、打猪草的伢子、妹子了,不能随地解手,一定要上这个厕所里来,男的只能进男厕所,女的只能进女厕所。千万不能搞错。
  知道解手要上厕所,知道男女之大防,这大约是中国传统的文明教化之始。虽经前几十年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这一点是不变的。
  可能是毛主席逝世、四人帮被打倒这场大的变故发生还不久,我们拿到的语文课本,除了前两张彩页,分别是毛、华的彩像,其他的课文还沿袭“文革”时期的内容。比如第十课是毛主席语录“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插图是一个鬼鬼祟祟的地主分子,去生产队的牛圈里投毒;还有一课是:“文化大革命好,文化大革命好,文化大革命就是好,毛主席亲自来领导。”最后两课是歌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赤脚医生的,我感觉到大为亲切。因为我家就住有城里来的知青,我叫她“小飞”姐姐,我的母亲就是一个“赤脚医生”。
  等我弟弟开蒙上学时,语文课本内容几乎全变了。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大队里的知青都回城了,他们留下的战天斗地痕迹,便是将几座长满茶树和松林的山头剃光,变成红薯地。
  就在我入学后的那个冬天,学校少了两位老师。本家叔叔的李老师,他父亲是大队书记,那年当兵去广西了;而陈老师,在1977年冬天考上了武汉钢铁学院。那年开始,山村的老人都知道,读书人又可以进城赶考了,读书总比做田有出息。十数年的斯文扫地,并不能改变这个古老民族对读书人的尊重。而当兵和读书,也成为农家孩子跃出农门,改换身份的两条羊肠小道。而去当兵的李老师,更是演绎了一段传奇。1979年他参加了跨出南疆进入他国的一场战争,大军回国后,此人不见了。都以为死在枪林弹雨的亚热带丛林里,他的母亲整天在家里以泪洗面。可几年后奇迹发生了,他的名字赫然出现在两国战俘交换的名录中。不久后他复员回到了家乡,而一只耳朵因在战俘营的虐待已经失聪。
  那位在恢复高考后首届考上大学的陈老师,他家的满妹陈柳青和我是同班同学,我们俩从小学一年级,一直同班到高中三年级,两人的成绩一直难分胜负,只是在1989年的高考中,我发挥超常,高她30余分,有了一重点本科一大专的差别。陈家有四兄妹,四兄妹所创造的学业成绩团体记录,恐怕全县甚至全市至今无人能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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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一年级时,柳青的三哥陈前辉正好是四年级。一入校,他的大名就被老师一次次灌到耳朵中来,这人几乎过目不忘,而且思维能力极强,老师解不出的难题,就让他解,以他的答案为标准。------在一个全部是民办教师担纲的小村校,这并不奇怪,但他这种“神奇”一直保持着初中、高中。私下里,我们从来不叫他的大名,而是叫他的绰号“憨爷”。这个绰号,我想大约取其“憨厚”之意,这人总是微笑着,待人温和,调皮孩子的劣习他一点都没有,穿着朴素,在家干农活也是一把好手。在那个年代,书中所说的“德才兼备”,憨爷就是我们眼前的活标本。因为他的过于优秀,我等这类成绩还算不错的孩子,就黯然失色了。
  他的母亲是大队妇联主任,我的母亲是赤脚医生;他的父亲在县里另一个区委当国家干部,我父亲是公社卫生院长,两家都是“半边户”。-------那个年代特殊的称谓,即父母一方绝大多数是父亲吃国家粮,母亲带着孩子在农村。这样的家庭,母亲多半是女强人,由于家中没有男劳力挣工分,因此生产队的给这种家庭的口粮标准定得很低,到年底必定“超支”------即拿钱给生产队,算是买回自家的口粮。“半边户”的孩子,因为父亲在外面工作,所要承担的农活更重,但由于父母较村里其他孩子的父母,眼界更为开阔,更重视子女教育,由于父亲挣工资,相对而言子女的学习条件更好一些。憨爷的母亲萧阿姨和我母亲,在那个闭塞的山村,算是农妇中受过一定教育的少数人,因此她俩有共同语言,相当投缘,这种友情一直维系到现在。因此我母亲,在责骂我顽皮的时候,总要将他拿出来做比较,让我幼小的自尊心备受打击。我常常借口上茅厕,拿一本《水浒传》、《西游记》之类的闲书,蹲在茅坑上津津有味能看一个小时,全然不顾苍蝇的飞舞和屎尿的恶臭。母亲很熟悉我这种逃避劳作的伎俩,往往忍不住走来将我抡出来,没收手中的书,还会痛心疾首地加上几句:你要是不把功夫花在读这种没用的闲书上,像陈前辉那样,用在读课文、做作业上,你的成绩保险不会比他的差。------然而我天生爱看闲书,至今犹然,母亲的叮嘱起不了什么作用。
  在我和柳青读初二那年,陈前辉一举成名。他那年16岁,是县一中最后一拨两年制高中毕业生------此后全地区已实行三年制。而陈前辉参加高考的1984年,湖南部分地市已是三年制高中。也就是说,他和那些多读了一年高中的考生一起参加考试,竟然考取了湖南省全省理科第一名,被北京大学录取。记者闻讯前来采访时,他还在田里一身泥、一身水地搞“双抢”。-------1984年,是我记忆中分田到户的第三个年头,为自家的田地干活,农民们暴发了空前的劳作热情,真是男女老少其上阵,连刚上小学的儿童,也去田里给踩打谷机的大人递禾,像陈前辉这样的高中生,自然是主要劳动力了。那几年,因为有这样一个出色的哥哥,柳青在我面前显得很自豪。再过了一年,我和柳青又进了一所高中,成为同班同学,她的二哥是我们的政治老师、学校的团委书记。再后来,陈前辉去了美国留学,他出国前我见到他最后的一面,是我和柳青高考上线,他当时是北大遥感所的研究生,回到家中,给他妹妹填志愿出主意。而此前,那个举世瞩目的劫难之夏刚刚过去,家乡曾流传他在北大读书时人身安全的种种谣言。就在我们上大学后不久,他去了美国,现在和妻儿定居在大洋彼岸,过着美国典型的中产阶级生活。而柳青和他的二哥,不满足于在老家沉闷的生活,工作多年后先后考上广州高校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定居了羊城。不知道,在美国的陈前辉,是否知道当年开蒙那所小学,已经成了废校,他会不会想起学校操坪前,两棵常用来挂露天电影幕布的大樟树?樟树十来年前就砍伐掉了。
  学校后面有一口大池塘,清澈的水面,常有水鸟飞来,岸边山丘上长着蓊郁的松树林,坐在窗前的我,常常望着那片水面,心思漫游天地,把那里当成鲁迅笔下的百草园,感觉到时光是那样的漫长,不知道自己何时能长大,能离开这个山乡。夏天的课余,总有孩子偷偷下水游泳,而我从小受父亲“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庭训,不敢跟着他们下水,连去公社过马路,也要先停下来看清楚有没有车过来才敢迈步。因此这种“惜命”被当成胆小而讥笑,但我从来不气恼,一个内心丰富、爱幻想的小孩,往往对现实中的际遇不太在意,因为他相信未来的世界会更美好。
  就在我升入五年级的那个秋天,“大锅饭”散伙了,生产队的田、土、山林、耕牛、农具被分得一干二净,而我的爷爷,就在那个冬天过世。第二年秋季开学,我升入到公社的初中,学校在四华里之外,那时候觉得步行去上学,好远好远。我的人生,翻开了新的一章。
  那所废弃的小学存续也就二十来年,其学生来源于一个800多人的行政村,其师资从未有过师范科班出身的公办教师,教学条件更是简陋得无以复加。然而,从这个学校走出了不下40位大学生,其中包括我在文中提到的省高考理科状元,这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教育学课题。或许要归功于敝村的尊文重教的风气?或许要归功那些土生土长民办教师的纯朴良善?或许要归功那所废校的风水?
  废校的全名是“新邵县言栗公社了田小学”,后改为“言栗乡了田小学”,再后来小学被撤了,而言栗乡因“撤区并乡”并入了小塘乡,业已成为一个历史名词。[注:在一段时期里,县和乡(公社)之间还有一级行政设置:区,每个区管辖若干个乡。那时候从中央政府,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或州、专区,再到县、区、乡,共有六级行政机构,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层级最多的。确有叠床架屋、增加行政成本的弊病。县、乡之间的区顺利撤除了,现在中国面临的行政改革难题就是省直管县,废除地级市管县。]但对我而言,这所小学和两株绿荫婆娑的香樟树,一直长存在我的记忆中。

按:承蒙湖南教育电视台“湖湘讲堂”的师友不弃,春节前我被拽回长沙,录了24集《水浒探秘》,所讲内容是在2004年出版《闲看水浒》的基础上,经过六年的社会观察,对水浒做出本人最新的解读,外省人士可在网上收看视频。以下是“湖湘讲堂”师友对本人的吹捧))。由于湖南教育台没有上星,只有在湖南的朋友能收看。从2月26日(正月十三)晚上9:30开始,湖南教育电视台准点播出。)



    十年砍柴:哥读的不是水浒,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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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十年砍柴之前,我猜想这位文字凌厉的时评家必定寡言少语、孤傲不合,后来才知道全不是那么回事儿。砍柴健谈,能侃、能喝酒,三五杯下肚,嬉笑怒骂,纵横古今,几乎成了大伙儿的信息源。饭桌上他和《湖湘讲堂》的制片人柳理就着啤酒联袂背诵屈原的《山鬼》,惊煞满座,让人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的话:痛饮酒、熟读《离骚》,乃可以为名士!

 

    砍柴较真,他在《湖湘讲堂》录制《水浒探秘》,说几点几分开始,从不耽搁,创下了一天十集的记录,让编导们既惊且喜,惊的是砍柴风风火火录完节目还不叫累,喜的是节目进度不但大大提前,而且质量有保证,做过电视的都知道,这真不容易!

 

   砍柴不是学究,可胸中才学着实不虚,他学中文出身,做过多年时政和法制记者,又喜好历史,这样一位洞悉世情的大行家来探秘《水浒》,能谈出哪些新门道来呢?

 

   砍柴讲《水浒》,当然不会照描那些典型人物的典型性格、《水浒》的版本流传、逼上梁山反抗地主老财之类的老套路,他读的,其实是《水浒传》中体现的种种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这样一来不就成了厚黑学式的东东么?砍柴和《湖湘讲堂》的想法并非如此,中国封建社会盛行的潜规则不是一时一地的产物,而是当时整个社会制度背景和文化背景造成的,要想摆脱这些陈旧的桎梏,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们一层层剥开来晒在太阳底下,用现在的话说,叫“批判地继承”,透明是一切潜规则的清洁剂嘛。就拿梁山好汉排座次这故事来说,一百单八将上梁山,说白了是当时制度黑暗的结果,他们的排位,也逃脱不了社会上固有的王权思想的影响,今天已经进入了法治社会,该出手时就出手也成了路见不平、助人为乐的口号,即便天杀星李逵再世,也得乖乖地遵纪守法,这不正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吗?

 

   《水浒探秘》的另一个精彩之处,是十年砍柴的妙语连珠:

 

   江湖,其实是山寨版朝廷,同时,也是放大了的家族。

   梁山是多个山头联营的合资公司,宋江就是该公司的董事长。

   刘备最大的资源就是他的DNA和汉高祖刘邦发生了关系。

   这样的精辟话语在《水浒探秘》中俯拾皆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砍柴的通透与敏捷。思想深刻、讲述精辟、语言生动,悬念迭起,十年砍柴带给我们的,肯定是一场养眼的精神大餐,本周五晚上九点半开始,锁定湖南教育台《湖湘讲堂》,你还等什么呢?

“经济观察网”专栏

      80后副厅官员张辉饱受争议后, 山东在提拔年轻官员上,最近又来了一次大手笔:该省新泰市一次就提拔680后副局级领导,其中最年轻的王然才23岁,大学毕业后一年的见习期刚满。(《重庆商报》报道)

  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一方面声言这次任命符合有关规定,这些干部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另一方面在对记者要求详细介绍他们的成绩时,却道“不好说”。和80后副厅张辉、29岁的市长周森锋一样,这些年轻的新晋官员不但遭遇公众的广泛质疑,而且也引发网友的“人肉搜索”,而其家庭背景、社会关系自然是“人肉搜索”的重点。据有网友透露尚未得到证实的消息称:王然乃该市组织部某负责人的儿媳妇。这消息不论真假,它反应了公众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合理推测:升官,更多凭的是靠山,而建立在血缘和姻亲上的靠山在人情社会里则是最硬最可靠的。

  当然,反对这种推测的人可以举许多例子来证明寒门子弟也能在官场上脱颖而出,但正如在29岁市长周森锋进入公众视野后,我曾撰文分析其倍受质疑的原因:他既不是凭战场上打出来的战功,又不是凭科举场上考出来的成绩,更不是凭选票得此重要职位,而在现行的干部管理制度下,单凭有关部门解释其“政绩突出”,是很难让人信服的。以山东新泰市此次提拔为例, 23岁年轻人提拔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25岁的医科毕业的人提拔为法院副院长,即使组织人事部门找出一千条甚至一万条理由,如何证明在和平时期短短一年多或两、三年的工作经历,有什么让公众、让同僚信服的“工作业绩”?

  打着“大胆使用年轻干部”的幌子,而行各大门阀瓜分地方政治权力之实,是当下值得高度关注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实际上,这种现象在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治权力版图告别了前几十年因运动不断的折腾而趋向稳定,但由于目前中国即非是古代官员任命大权集中于朝廷吏部那种模式,也非西方一些国家定期政党竞选的模式,这种地方政治权力版图稳定带来的副作用就是门阀化。一些家族通过几十年的经营占据地方权力的各个重要部门,即使老一代退出江湖,也通过运作让自己的子侄辈或者秘书承继权力的接力棒,从而继续保持本家族的利益。刚刚被判死缓安徽省“白宫书记”张治安的家族在阜阳就是这种门阀大族,家族成员在阜阳当官者众,父子两代有区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城建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县委办主任、法院副院长等等。

  而大学扩招以后,客观上给地方政治权力门阀化打开了方便之门。在当年千军万马挤高考独木桥时,贫寒子弟可以凭考试成绩占据更为公平的人生起点,一大批官宦子弟被高考淘汰,而要经过当兵或上电大等方式来弥补这种缺陷,已在时间上落后了好几拍。而由于扩招,“官二代”和“富二代”几乎都能进入大学,甭管这个大学教育的质量如何,人家取得一纸文凭,就比你北大、清华毕业的贫寒子弟更有优势。-----23岁的副局长王然不是毕业某不知名的学院么?

  如果一个地方出现了权力门阀化,不但在整个大范围的社会层面伤害公平,使贫寒子弟的出头机会减少;即使在当地官场这种小范围内也是对公平的伤害。有人替新泰此举辩解说,当地的副局只是副科级。干部选拔公平与否,与提拔干部的级别并没必然的联系,这和分财产一样,万贯家私和一堆破铜烂铁,一样需要公平。要知道,在一个县级市,许多干部兢兢业业干一辈子也就到副科级。许多基层官员人到中年就陷于“天花板”的困境,因为向上升的机会实在太少。而一大帮人的“天花板”困境与几位新晋的少年得志相对比,将会在官场内部引起何种影响呢?大范围的公平有人可以不管,连小范围也没有公平了,那么靠谁来维持地方权力的平稳运行?

  赵本山的春晚小品《捐助》,被人指责格调低下,有侮辱寡妇这种弱势人群的嫌疑。我对这个小品倒有另一番联想:就算寡妇的儿子得到捐助完成学业,他又能找到何种工作呢?即使他品学兼优,难道会有王然这6位年轻副局的运气?除非他能找到一个“姓毕的姥爷”。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中国传统社会人际交往起码的道德,而在现代民主社会,这一条同样是底线伦理。然而仅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己所欲,未必能施于他人。就以放爆竹来说。

      中国人爱热闹,逢年过节或婚丧嫁娶放爆竹,已经有悠久的历史了,放爆竹对营造节日气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放爆竹,尤其在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人均拥有居住空间逼仄的今日,讨厌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影响休息的居民大有人在,这部分人的数量还在增长。那么,现代社会尤其是都市社会里,政府和居民如何对待放爆竹?这种民俗如何在现代民主社会的框架里得到改良,从而延续生命,实乃是一个很典型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怎样,可以一斑窥豹地反映出一个政府管理能力的优劣和一个城市、一个小区民主素质的高低。

      一个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这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条原则。但是,我们知道,由于现实社会的无比复杂性以及居民之间日益增强的相互依赖性,有些事,能明确地分出公域、私域,比如一个人躲进小楼成一统,自己在客厅看电视,只要声音不要大到影响隔壁邻居就OK了。而有些事往往很难在自己权利和别人权利之间,找到一条截然的界线。比如放爆竹,哪怕在自家的宅院里,声音足可以影响其他邻居。而有些邻居并不喜欢爆竹声声,那么他有没有权利阻止别人放爆竹呢?如果无权,那么是不是只能坐视自己权利被侵害。如果有权,那岂不是干涉人家从放爆竹中获得欢乐的权利。

       在古代中国的农业社会里,这个问题不算突出。一是因为无论南方村寨还是北方院落,一家一户居住相对现代都市距离较远,放爆竹对别人的影响不如现代都市社会;二是在传统社会中,多数人是依附一个个小共同体,或家族或村落,很少有独立主张个人权利的自由。那么“民主”让位于“家主”、“族主”。家长或一族的长老喜欢热闹,爱放爆竹,其他人哪怕并不喜欢,也只能忍着。而在今天,这一情形显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同一个小区里住着,一部分人为什么要忍受另一部分人没日没夜地放爆竹?如此,就需要引入现代民主机制,需要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博弈、协商,从而拿出一个折衷方案。政府在此间,要起到一个公平、高效的裁决者和管理者的作用,既不能大包大揽又不能听之任之。

       前些年许多地方政府明文规定禁止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就是一种替老百姓做主的家长式行为。不管有多少人喜欢节日燃放鞭炮,以某部分不喜欢放爆竹的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为名,一禁了之。如此没有广泛民意作基础的行政行为遭遇反弹在意料之中,后来多数城市不得不开禁。但开禁以后,确实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消防安全,比如对居民生活影响等等。应当说,多数开禁的城市,如北京,对燃放烟花爆竹在时段、地段上作出规定,是综合考虑不同人群利益而作出的折衷方案。政府需要做的就是严格执行规定,并提高城市消防水平。

   在一个个小区,同样碰到这个问题。现代小区已经不是某位族长说了算的传统村落,公共事务听从多数人意见和最大限度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并不矛盾。那么就需要业委会或居委会这样的民意机构作出决策,并授权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比如严格分时段、分地区燃放。但多数小区有规定,却难以遵守,比如我所在的小区,春节前几天物业已告知在小区门外划定一个区域燃放,远离绿化区和停车场,可效果很不理想,每年春节总有绿化区被爆竹糟蹋。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居民不懂得尊重别人权利;一方面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他们害怕得罪人。

  我觉得公共媒体在宣传文明燃放爆竹时,除了渲染放爆竹炸伤自己的案例外,重点应放在宣传现代公民社会的常识。做一个现代公民并不很难,只要践行一些现代民主社会的常识即可,比如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公权力和其他人侵害;又要尊重别人的权利。从放爆竹开始,一个小区、一个城市能按照现代民主原则解决好这个问题,那么离建设好一个公民社会就不遥远了。如此,社会管理才可能告别“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

------读《春秋》笔记之一

   我国现存最早的编年史《春秋》,起于鲁隐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距今差不多3000年了,真是一个很遥远的年月。

   这一年五月,地处中原、国君为周室姬氏之后的郑国,发生了一件大事。《春秋》只用一句话记载:“郑伯(伯在五等之爵排第三,此郑伯为郑庄公)克段于鄢。”《春秋》多微言大义,用词非常精到。段叔是郑庄公一母所生的弟弟,兄弟之间用了敌国交战的“克”,孔子的态度可想而知。

   《左传》把这个故事就说得非常详细而精彩,多数中国人在中学课本里学过。故事的梗概是:两兄弟的母亲姜氏从申国(申为周室开国元勋姜太公祖先的封国,乃伯夷之后裔,位于今天河南南阳,后被楚国所灭)嫁给郑武公以后,第一胎生庄公时难产,差点要了妈妈的命,因此姜氏一直不喜欢这个大儿子,生了老二共叔段以后,便把全部的宠爱给了小儿子------即使没有难产,母亲爱幺儿似乎也是中国人的正常现象。

     可不管母亲怎么爱小儿子,怎么给老公吹枕头风想将共叔段立为继承人,但他们的爸爸武公脑袋很清楚,不敢破坏嫡长继承的礼法制度,老爸死后,庄公顺利接了班。

按理说,此时输赢已定,但姜氏和段还不甘心。作为太后的姜氏先要求庄公把易守难攻的制地给小儿子,庄公不许,给京地作为弟弟的封邑,段在此地整军备战,又怂恿郑国北部和西部边境的两块地方背叛国君,投靠自己。最后终于叛乱,被准备已久的庄公在鄢地打败,段流亡国外。庄公迁怒于母亲姜氏,将她放逐到城颖,发了一句后世非常有名的誓言:“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臣子颖考叔知道国君母子失和后,特意来巧妙地劝谏庄公,庄公留他吃饭,他把肉留起来准备带给母亲吃。引出庄公得感慨,说你能给母亲带肉回家,而我不能。于是对颖考叔诉说自己的家务事。颖考叔出了个主意,既然君无戏言,那么挖个隧道,让母子俩在隧道里面相见,岂不是没有违背誓言么?于是,庄公照此行事,母子和好。

这个故事有一个光明而温情的尾巴,但并不能改变整个事件残忍、冷血的基调。中国是政治早熟的国家,政治早熟有利有弊,其弊端是中国人过早地学会玩权谋,厚黑之术数千年来都是门显学,许多人把聪明才智用在琢磨如何与人争夺。中国人又是一个靠礼法维系社会秩序达数千年的民族,礼法重辨亲疏尊卑,讲三纲五常,提倡孝悌这类维护人伦亲情的价值观。可是,从“郑伯克段于鄢”中,我们看到的母子、手足之情竟然是如此的冷酷,可以说,在权力这个最大利益面前,亲情这个温柔的面纱被塞撕得粉碎。《左传》在解读这六个字时说:“如两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孔子委婉地指责郑庄公没有管好弟弟。

本来嘛,等到庄公即位后,有了无可置疑的合法性,哪怕以前母亲如何偏心,弟弟如何觊觎大位,现在他完全可以管束好弟弟,避免手相残、母子反目的家庭悲剧。可是他干什么了?他在玩“阳谋”!当弟弟在做造反准备工作时,大臣提醒他,他不去制止,而是说出了那句著名的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任凭弟弟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让他充分暴露,最后去收拾他。你看他听到段叔反了后的那句话:“可矣。”-----多年来他就等这句话,如此收拾弟弟也占据道义高地。对弟弟玩这样的权谋,让人心惊。

等到放逐了母亲,扔下一句狠话后,他又后悔了。这个后悔并非出自亲情,仍然出自利益。现在他完胜了,执政的最大威胁解除了,再落一个不孝敬母亲的骂名,那就太不值得了。现在,他需要光辉形象,可“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狠话对国君光辉形象杀伤力太大了。此时,就需要乖巧的大臣来解君王之忧了。颖考叔还不能明明白白去说君王的家务事,这让领导多难堪呀。而巧妙地引出国君自己倒苦水,那么就等于把主动权始终让给国君。如何给领导提建议,颖考叔也给后世人上了一课。

后来类似郑庄公的故事还很多,号称千古明君的唐太宗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了哥哥和弟弟取得皇位,比郑伯克段叔还要残酷。清代咸丰帝十岁时,亲母去世,由康慈皇贵太妃带大,和康慈皇贵太妃亲生的儿子恭王一起长大,非常友爱。等咸丰即位后,太妃病了,皇帝去探望,侧卧的太妃以为亲生是恭王,说了句:“你怎么还在这里?我所有能给你的都给你了!他(指咸丰帝)的性情不定,不要生了嫌疑了。”-----因为恭王探望母亲刚走。因此,引起咸丰帝的嫉恨,太妃死后,在其丧葬礼仪上加以减杀。

   郑庄公和母亲、弟弟之间的争斗,我以为昭示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很让人痛心的一个特点:礼法人伦秩序和丛林规则混合在一起。一些看上去很美的东西,比如孝悌之义,在利益冲击下很容易面目全非。

四川宜宾有个历史名镇叫“网页无法显示”
文章提交者:寂寞司令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原文在此

    李庄[2],是四川历史文化名镇,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郊19公里处的长江南岸李庄坝。因镇境有一天然大石柱俗名“李庄”而得名。
  李庄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即为古僰人聚居地,属古僰国、僰侯国地。南朝梁武帝太清二年(548年)置南广县,治设今李庄。清咸丰时李庄为南溪县最大的场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庄为南溪县第三区公所治所,1983年9月,随李庄区划归宜宾市领属。
  李庄镇文物古迹众多,人文景观荟萃。原号称有"九宫十八庙"的古建筑群,现较完好地保存的有明代的慧光寺、东岳庙、旋螺殿,清代的禹王宫、文昌宫、南华宫、天上宫、张家祠等10余处。古建筑群规模宏大,布局严谨,比较完整地体现了明、清时期川南庙宇、殿堂建筑的特点。古建筑群中的木雕石刻做工精细,图像生动,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镇内的羊街、席子巷等,风格古朴,反映了明、清时代川南乡镇的民风民俗。
  该镇还是抗日战争时期大后方的文化中心之一,1939年,国立同济大学、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中央营造学社、中国大地测量所、金陵大学文科研究所等知名度很高的高等学府、研究机构等陆续从北京、南京、上海等地辗转内迁李庄镇,直到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才先后迁回原处。这对李庄的社会、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里气候宜人,地形平坦,水陆交通便捷,历史悠久(建镇至今1450多年),人文景观荟萃。1992年被命名为四川省历史文化名镇,1995年被列为国家、省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
  镇内有体现明清建筑特点的庙宇、殿堂、古戏楼、古街道、古民居:有很高古文化欣赏价值的慧光寺、玉佛寺、东岳庙等“九宫十八庙”;有被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称为“梁柱结构之优、颇足傲于当世之作”的旋螺殿,与“奎星阁”、“白鹤窗”、“九龙石碑”共称古镇四绝。
  抗战时期,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中国营造学社、金陵大学、文科研究所、国立同济大学等十多家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迁驻李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如李济、傅斯年、陶孟如、吴定良、梁思成、林徽因、童第周、梁思永、劳干等云集李庄达五、六年,梁思成的《中国建筑史》这部扛鼎之作就诞生在李庄。
  1940年秋,日机对昆明、滇缅狂轰滥炸,迫使在昆明的同济师生第六次迁校。在宜宾人口拥挤,无法安置,南溪士绅多不乐意的情况下,李庄开明士绅召集各界人士商议,一致欢迎同大迁驻李庄,并发出“同大迁川,李庄欢迎,一切需要,地方供应”的电文。

 (经济观察网专栏)


    近 日,内蒙古一件司法裁决“以下犯上”的新闻颇吸引眼球。2009年12月2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郝辛卯有期徒刑7年。判决称郝辛卯利用购股代理人身份,故意隐瞒 出资真相,擅自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侵害了王新民等人出资928万元对价收购的股权。此前的2007年6月14日、2009年6月11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和内蒙古高院两级法院均判决此股权归郝辛卯所有。

    对鄂旗法院的判决,相关学者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基本的法制原则,应该深挖本案中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其荒谬之处, 专家们已经从法理上进行了分析,本人不想赘述。有人也举例说国外既有刑事裁决和民事裁决不一致的现象存在,但正如时评人、资深检察官杨涛所言:“对于刑事 判决无罪的案件,民事上可以作出有责的认定;但民事上认定无责的案件,刑事上却不能认定为有罪,因为认定有罪的证据要比认定有责的证据严格得多。”也就是说,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已经判定股权归郝辛卯所有,那么鄂旗法院所裁决的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已经不存在。——这世上哪有自己侵占自己财产的道理?

    这件事如果用大白话来形容,就是:我讲理讲不赢你,那么我就找人打你一顿。而鄂旗法院正是充当了打手的角色。

   《新京报》报道此事件时,用的标题是《鄂旗法院“以下犯上”折射司法乱象》。我以为,与其说是“司法乱象”,不如说是“权力割据”。

   “以下犯上”,是中国以礼制为核心的皇权时代专用词,其强调的是人际之间的身份等级应该受到维护,尊卑贵贱长幼之 间,“下”只能“谏上”,而不能“犯上”,否则就是僭越,乱了规矩。基于这种逻辑,原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长春在受审时,认为副县级法院不能审这样的正处级官员。而如英国法学家梅因所言的那样,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现代法治社会否定了身份、阶级决定论,至少是相 当程度淡化了一个人的身份,承认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基本权利是一样的。因此,基于身份等级的“以下犯上”理论上已经不存在,一个县法院向高官发传票被视为正常。——总统、议员的刑事豁免权和外交人员的司法豁免权由法律明确规定。

    在现代法治社会,身份上无所谓“以下犯上”,然而法律层面的“以上犯上”却对整个社会秩序的杀伤力巨大。因为礼制 强调身份等级,所以在身份上不可以下犯上;法治社会强调契约,因此立法和司法上不能以下犯上。否则的话,整个社会人际之间的契约履行就不可能有保障,必然是乱象丛生。因此,下位法不能和上位法抵触,下级法院不能否定上级法院的裁决;相反,上一级立法机构对下级立法机构的法律法规有权审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 院的裁决可以改判,在现代法治国家已是常识。

   内蒙古鄂旗法院公然违背这样的常识以及基本的法律制度,所呈现的司法乱象,其根源则是权力割据,也可以说是公权力 私人化。当下,许多地方的公权力已经被分割成一块块蛋糕,由一个个官员拥有。而掌控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权力的人,在其管辖范围内几乎可以通吃一切,那么本来应该对行政权力滥用起到防范作用的司法权力,只能成为“二奶”甚至“通房丫头”。这也是我们近年来看到了一个个“土司化”的地方长官的原因,这样的长管可以为了个人的利益,动用管辖内的一切暴力资源,如警察、法庭,警察权和司法权从公共性变成某家某人拥有的私有物,也就毫不奇怪了。如《水浒传》中高太尉 诬陷林冲持刀闯入白虎堂试图谋杀他,仗义执言的开封府办案孔目孙定愤怒地对开封府尹说:“这开封南衙难道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他们家的。”

    在这种公共权力成为被蚕食的公共牧地情形下,“讲理”的规矩,即法律和司法的统一性,以及立法和司法层面不可“以 下犯上”的原则,就一再被破坏。司法审判活动的“主客场”形象已屡见不鲜,而行政部门根本不在乎司法机关的裁决也很常见。像鄂旗这种“以下犯上”的判决,只是权力割据的进一步体现而已,没有什么奇怪的。而到了这一步,掌握权力的人,往往有种滥用权力的冲动,尤其是滥用权力的风险很小,“身怀利器,杀心自 起”。通过正常的程序“讲理”多麻烦呀,而且未必讲得过人家,那么用手中的暴力,一下子就可以使对方就范。于是,我们看到了,县委书记认为自己被记者的报道诽谤了,不去提起民事诉讼维权,而是直接让手下的公安去抓捕。鄂旗法院判了郝辛卯七年徒刑亦是这样,在中院、高院你讲理讲赢了,有啥用?我直接让你坐 牢,没收你的财产,岂不是简单干脆?

   如果任由这种权力割据现象蔓延,让“最后说理的地方”——法院,也成了暴力为王的丛林,那后果不敢想象。

 (经济观察网专栏)


    近 日,内蒙古一件司法裁决“以下犯上”的新闻颇吸引眼球。2009年12月2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郝辛卯有期徒刑7年。判决称郝辛卯利用购股代理人身份,故意隐瞒 出资真相,擅自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侵害了王新民等人出资928万元对价收购的股权。此前的2007年6月14日、2009年6月11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和内蒙古高院两级法院均判决此股权归郝辛卯所有。

    对鄂旗法院的判决,相关学者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基本的法制原则,应该深挖本案中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其荒谬之处, 专家们已经从法理上进行了分析,本人不想赘述。有人也举例说国外既有刑事裁决和民事裁决不一致的现象存在,但正如时评人、资深检察官杨涛所言:“对于刑事 判决无罪的案件,民事上可以作出有责的认定;但民事上认定无责的案件,刑事上却不能认定为有罪,因为认定有罪的证据要比认定有责的证据严格得多。”也就是说,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已经判定股权归郝辛卯所有,那么鄂旗法院所裁决的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已经不存在。——这世上哪有自己侵占自己财产的道理?

    这件事如果用大白话来形容,就是:我讲理讲不赢你,那么我就找人打你一顿。而鄂旗法院正是充当了打手的角色。

   《新京报》报道此事件时,用的标题是《鄂旗法院“以下犯上”折射司法乱象》。我以为,与其说是“司法乱象”,不如说是“权力割据”。

   “以下犯上”,是中国以礼制为核心的皇权时代专用词,其强调的是人际之间的身份等级应该受到维护,尊卑贵贱长幼之 间,“下”只能“谏上”,而不能“犯上”,否则就是僭越,乱了规矩。基于这种逻辑,原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长春在受审时,认为副县级法院不能审这样的正处级官员。而如英国法学家梅因所言的那样,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现代法治社会否定了身份、阶级决定论,至少是相 当程度淡化了一个人的身份,承认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基本权利是一样的。因此,基于身份等级的“以下犯上”理论上已经不存在,一个县法院向高官发传票被视为正常。——总统、议员的刑事豁免权和外交人员的司法豁免权由法律明确规定。

    在现代法治社会,身份上无所谓“以下犯上”,然而法律层面的“以上犯上”却对整个社会秩序的杀伤力巨大。因为礼制 强调身份等级,所以在身份上不可以下犯上;法治社会强调契约,因此立法和司法上不能以下犯上。否则的话,整个社会人际之间的契约履行就不可能有保障,必然是乱象丛生。因此,下位法不能和上位法抵触,下级法院不能否定上级法院的裁决;相反,上一级立法机构对下级立法机构的法律法规有权审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 院的裁决可以改判,在现代法治国家已是常识。

   内蒙古鄂旗法院公然违背这样的常识以及基本的法律制度,所呈现的司法乱象,其根源则是权力割据,也可以说是公权力 私人化。当下,许多地方的公权力已经被分割成一块块蛋糕,由一个个官员拥有。而掌控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权力的人,在其管辖范围内几乎可以通吃一切,那么本来应该对行政权力滥用起到防范作用的司法权力,只能成为“二奶”甚至“通房丫头”。这也是我们近年来看到了一个个“土司化”的地方长官的原因,这样的长管可以为了个人的利益,动用管辖内的一切暴力资源,如警察、法庭,警察权和司法权从公共性变成某家某人拥有的私有物,也就毫不奇怪了。如《水浒传》中高太尉 诬陷林冲持刀闯入白虎堂试图谋杀他,仗义执言的开封府办案孔目孙定愤怒地对开封府尹说:“这开封南衙难道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他们家的。”

    在这种公共权力成为被蚕食的公共牧地情形下,“讲理”的规矩,即法律和司法的统一性,以及立法和司法层面不可“以 下犯上”的原则,就一再被破坏。司法审判活动的“主客场”形象已屡见不鲜,而行政部门根本不在乎司法机关的裁决也很常见。像鄂旗这种“以下犯上”的判决,只是权力割据的进一步体现而已,没有什么奇怪的。而到了这一步,掌握权力的人,往往有种滥用权力的冲动,尤其是滥用权力的风险很小,“身怀利器,杀心自 起”。通过正常的程序“讲理”多麻烦呀,而且未必讲得过人家,那么用手中的暴力,一下子就可以使对方就范。于是,我们看到了,县委书记认为自己被记者的报道诽谤了,不去提起民事诉讼维权,而是直接让手下的公安去抓捕。鄂旗法院判了郝辛卯七年徒刑亦是这样,在中院、高院你讲理讲赢了,有啥用?我直接让你坐 牢,没收你的财产,岂不是简单干脆?

   如果任由这种权力割据现象蔓延,让“最后说理的地方”——法院,也成了暴力为王的丛林,那后果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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