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美国的心理学家Lerner跟Miller提出了一个概念:公正世界信念(belief in a just would),其内容为“个体有这样一种需要:相信他们生活在一个公正的世界里。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人们得其所应得。这种世界是公正的信念,可使个体相信他们所处的物理和社会环境是稳定有序的,从而有利于个体适应这些环境。如果这种信念缺失,个体就很难使自己致力于长远目标的追求,难以遵循社会规范行事。由于公正世界信念在个体适应方面具有重要的功能,所以人们极不情愿放弃这种信念,并且一旦遇到例证表明世界是不公正的、无秩序的,会陷入忧虑烦恼之中。”就是说,当人们观察到有人无辜受害而自己有无能为力时,出于自我保护(维持心理平衡),会转而贬低否定受害者。
在1978年的论文之前,Lerner在1966年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以感受情绪线索研究的名义招募志愿者,然后让志愿者以抽奖的方式选择与一个参与者(其实是助手)玩一个记忆游戏,当参与者答错的时候他就要遭到电击,而志愿者要在旁边观察参与者的情绪反应。之后让志愿者对被电的参与者进行评价。出乎一般人预料的是,志愿者没有对被电击的参与者表现出多少同情,而是否定贬低参与者,诸如参与者是太笨了、脑子不好使活该被电之类的话语。
后来这个公正世界信念理论作为一种归因理论在研究被试对无辜受害者的责备和贬低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研究。1982年Eisenman总结了公正世界信念的典型范式:被试呈现一些不幸者(如贫民、癌症病人、强奸受害者)的材料,要求被试选择帮助不幸者(被试可以选择是否帮助不幸者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不幸者),或评估不幸者的品质。研究的结果通常是,被试认为不幸者是咎由自取,而没有表现出社会规范所倡导的同情和怜悯。
20世纪90年代,Carli做了另一个实验:让被试们阅读有关一对男女交往的详尽描述,然后向他们展示不同的结局,观察他们的反应。比如,一个女性跟她的老板约会晚餐,她来到老板家,一人喝了一杯红酒。一部分被试得到的结局是:老板握着这位女士的手向她求婚;而另一部分被试得到的结局则是老板接下来粗暴的强奸了这位女士。读到good end的被试普遍赞赏男女主角的表现,而读到bad end 的被试则有不少认为这个女士对这个结果有责任:她应该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或者,她前面的行为挑逗了老板!于是Carli得出结论公正世界现象(just-world phenomenon)让人们对强奸被害者有了不光彩的印象。
2005年,Murray发表的论文显示言论环境会对公正社会信念的产生影响:Murray等在实验中,将被试分为两组,向实验组被试以极快的速度呈现与强奸有关的单词(如:强奸、攻击、尖叫),向控制组被试呈现中性词(如:等级、花朵),然后给两组被试呈现一段相同的文字材料。材料内容是一个女青年遭强奸的故事。在故事中,对施暴行为的描述,以及对女青年自己是否应负责任的描述,都非常模糊。随后要求两组被试评估对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的印象。结果发现,相对于中性词启动条件,在与强奸相关单词启动条件下,公正世界信念较强的被试对女青年有更多的负面描述。
于我们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屡见不鲜,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就是东西:上访者都是自己看问题偏激、农民工收入低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努力上进、跳楼的大学生都是心理素质不过关、韶关维族活该被打死因为维族/穆斯林都是骗子小偷跟恐怖分子、7·5被砍死的汉人活该因为他们是CCP压榨新疆的帮凶、少数民族地区穷是当地人民风不好等等等等……
也许按照Murray的论文发散一下思维,努力弄一个相对平和的语言环境,我们能更好的思考种种不公正现象,而不是扯到什么活该原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