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给三个评论杨佳案的sb法学家立了个快照,有人回帖表达异见,本来很少回应回帖的,但想想还是做个说明。
杨佳杀了六个警察,获罪死刑,结果来看无可厚非。死的六个警察并不该死,尤其不该死于非命。所以,我对有些人去搞特赦签名,是保留意见,甚至是反对的,不明智。我的看法和老莫差不多,只要要求司法做到程序公正,杨佳是否死刑,这是法律上的事情。至于杨佳袭警案其他方面的意义,比如政治方面的,很多人都写过,我也写过,不再复述,但这些方面的意义无论积极与否好坏与否,都与杨佳案审理过程是否公正无关。
赵秉志难道不知道上海公安局提供的盘查拘问杨佳的证据存在争议?储槐植不知道中国公检法部门对精神病鉴定的司法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