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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起诉书

 

1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成检刑一诉字[2009]183

 

 

被告人谭作人,男,1954515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5101021954051611X,汉族,中专文化,住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桃林村66号。2009328日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2009429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成都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该案由成都市公安局侦察终结,以被人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962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谭作人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满,多年来以各种方式从事所谓纪念“六四”的活动。2007527日,谭作人炮制了一篇题为:“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文章,并将该文通过互联网发布在境外“自由圣火”等网站,该文主要内容为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进行歪曲描述和诽谤。文章刊登不久,境外敌对分子王丹利用电子邮箱与其主动联系,并多次向其投发关于“六四”的宣传资料。200864日,被告人谭作人与他人在我市天府广场义务献血点以献血的方式纪念“六四”,期间还接受了境外敌对媒体“希望之声”的电话采访。200811月以来,王丹多次向其投发了纪念“六四”进行所谓二十周年活动的相关资料。2009210日被告人谭作人向王丹发了一份《六四我20周年纪念活动建议》电子邮件,建议在今年“六四”期间实施所谓的“六四全球华人义务献血活动”,以纪念“六四”二十年。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被告人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了大量严重诋毁我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2009327日,被告人谭作人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辨认笔录、挡获经过、鉴定书、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作人为了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无中生有,捏造消息,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以损害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被告人谭作人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陈世体

                                    代理检察员 王一洪

                                   00九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李真真

 

附:

1、  被告人谭作人现羁押于温江区看守所;

2、  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文书卷一册。

 

 

_____________

冉注:看全图片地址:http://www.bullogger.com/blogs/zhang3/files/tzr.jpg

 

 

© 日拱一卒,不期速成。非商业性转载,请全文转载并署作者名。商业性使用,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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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1) 按反序排列
mozhixu [65.49.2.*] @ 2009-7-31 13:36:43
请党尽快公布敌对分子\敌对组织一览表,否则P民怎么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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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支持

冉云飞 [65.49.2.*] @ 2009-7-31 13:42:05
照片,我缩小了又缩小,还是不行,有无愿意替我缩小了,发我邮箱者,十分铭感。谢谢。

费曼 [65.49.2.*] @ 2009-7-31 13:49:59
把图片插入word中,然后将该word文件保存为网页格式。在保存文件的文件夹中有相应的图片文件,被压缩过的。冉老师可以试试看。

密码 [79.218.253.*] @ 2009-7-31 14:03:08
缩小了又缩小怎么够,要缩小了又缩小又又缩小又又又缩小又又又又缩小 ^_^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zhang3/files/tzr.jpg

绿洲 [64.182.119.*] @ 2009-7-31 14:17:57
为什么谭作人不可以对“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有自己的看法?
建议政府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的看法,做一个全民调
查,把不满的全部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投入监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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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支持

冉云飞 [65.49.2.*] @ 2009-7-31 14:18:13
谢谢各位发我邮箱里的图片,居然也不行。谢密码兄这个法子,但上传敝博还是无法全图片,所以我给了密码的全图片地址,请大家移步观看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zhang3/files/tzr.jpg

日拱一卒不期速成 [65.49.2.*] @ 2009-7-31 14:37:08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580989/archives/311147.aspx

分成两张,看这样行不?

4217181 [64.182.119.*] @ 2009-7-31 15:28:52
此文如果当成文件看,没什么惊喜。但是如果你当成文学作品来欣赏,会发现这部中国风作品充满了瑰丽的想象。

不爱那多 [65.49.2.*] @ 2009-7-31 15:59:06
不明真相

行动改变命运 [65.49.2.*] @ 2009-7-31 16:35:40
六四鲜血也是错的吗?

与王丹的电邮也是罪吗?

写文章也是罪吗?

煽动颠覆,这样的字样连小孩都骗不了了,为何还在公开的欺骗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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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支持

weishan [15.203.233.*] @ 2009-7-31 16:56:08
"...2008年6月4日,被告人谭作人与他人在我市天府广场义务献血点以献血的方式纪念“六四”..."

我日,看来每年六月四日只能啥也不干了!干脆斋戒算了!

费曼 [65.49.14.*] @ 2009-7-31 17:20:36
谭开始是因为地震的问题才被抓,但是现在看起诉书紧扣六四。尽管我们不认为谭的所作是违法的,但谭兄此次是凶多吉少阿。

起诉书中打起了六四这面大旗,没有哪级法院敢判政府输吧。共军狡猾狡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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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卫华 [65.49.2.*] @ 2009-7-31 18:09:51
良心有罪!

绝不 [65.49.2.*] @ 2009-7-31 18:50:52
什么世道?

段卫华 [65.49.2.*] @ 2009-7-31 18:52:49
政权是合法选举的吗?
非法政权、随时都可能作恶的政府应该存在吗?

特适尔 [65.49.2.*] @ 2009-7-31 21:36:26
汪洋说,中国大陆不缺乏言论自由。可惜多说了关键一个“不”字。

特适尔 [65.49.2.*] @ 2009-7-31 21:40:25
照片插入后,按住对角线箭头可以缩放。

送葬者 [65.49.2.*] @ 2009-7-31 21:58:59
又被颠覆了,我D真是脆弱。

kirk1031 [65.49.2.*] @ 2009-7-31 22:53:35
神奇的国度
像谭先生、许博士如此温和理性的知识分子,努力为社会的进步做改变也被抓起来。
这个政府已经坏到极点了!

东方亮06 [65.49.2.*] @ 2009-7-31 23:16:17
6.4是邓李集团对中国人民犯下的史无前例的滔天罪行。6.4是一定要平反的,6.4不平反,中国社会永远不得太平,永远在一个变态阴暗的氛围中继续做彻底的腐败腐朽的沉沦,直至崩溃。谭作人兄出于民族大义和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良心和良知,披肝沥胆,赤诚发言,完全是一片爱国忠心,何来颠覆之罪?感到威胁的,只能是那些国民和历史的罪人们。凡是宣布这样的民族义士有罪的人,就首先把自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放在了国民和整个人类的对立面。平反6.4,是天意民心所在,这个历史大潮任何人阻挡不了。中国大陆社会真正要和谐,要进步,要发展,要溶入世界,海峡两岸真正要和平统一,平反6.4是首屈一指的第一大事。强烈关注谭作人兄,支持谭作人兄。

云飞兄的图片已处理,发你邮箱,请看可否一用。建议云飞兄到电脑广场购买安装一款Adobe Photoshop 8.0制图软件,就几块钱。处理图片非它莫属。小技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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