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6日)晚上从香港回广州,过罗湖桥时,一边走一边用手机上twitter,发布几条关于近期给郭宝锋寄明信片一事的思考。
不少人问我,给郭宝锋寄明信片会不会的风险,也有人问我,发起给郭寄明片的活动会不会担心有风险。我的答案是:如果就国家的法律而言,是完全没有任何风险的。
又有人问我,如果别人不跟我们讲法律怎么办?我说,我从不考虑法律与逻辑之外的风险。如果跟一个四七二十七的人计较是不是四七二十八,那自己迟早也会变成四七二十七。
要记住,我们只跟坦诚的人讲信任,跟理性的人讲道理,跟规矩的人讲法律。除此之外,我们只能比拼智慧,实力与勇气。
寄明信片,极有可能演变成一场极具被动意义上的公民运动(给良心犯寄明信片),朋友在向我提示风险,我的疑问在于:如果在我们自己合法的渠道内不表达我们的的声音,难道真的要要等到不能发声的那一天么?如果合法的方式不能表达,他们想我们怎么样?
我称良心犯朋友们为难友,只是我觉得我与他们没什么两样,只是牢房大小的区别。在荒谬的时代,风险无处不在,我只在意我可控的风险,而不可控的风险,交给良心与上天。
© 平媒及商业网站要用的话跟我说一声:13005159519,非商业网站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