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批被“包养”的中国作家
(平媒约稿,请勿转载)
1995
年,沈阳市文化局对正值壮年的作家洪峰说,到我们这来吧,作为特殊人才——城市的“文化名片”引进。不坐班——这个条件可以;不写喜剧——也可以;还可以为您购买一套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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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的房子。
洪峰就这么从吉林被“忽悠”(就以住房并未兑现这个重要事实而论即可成立)到辽宁的沈阳。现在已然老去的洪峰,因为被文化局断了工资,竟沦落到不沿街乞讨不足生存的困境。
从中国历史走向的大的时间表看,在市场经济大潮已经汹涌的
1995
年,还能出现这类“包养作家”的约定,是相当奇怪的事;不过具体到沈阳这地方,也许可以说挺正常。因为连号称职业化的足球,在这都曾被市长当作“城市名片”来打,政府以各种“政策优惠”的方式操纵着俱乐部。
不过,就像伪市场的足球必然没落一样,把洪峰放在同样大背景中考察,其遭遇也是有着必然性。虽然这个必然对于洪峰个人是残酷且有失公正的,然而无数的国企职工因为国企经营不善而被迫“下岗”,国企再不承诺保证他们的生老病死,不也同样悲惨吗?
实上,我想谈谈洪峰的个人遭遇,并非他的作家身份,而恰恰是作家身份在眼下仍有着强烈的可“炒作”性,反而会掩盖了普遍的历史真相,这个真相就是洪峰的命运并非个案,也并不特殊。比如在市场经济相当发达的今天,若非拥有垄断地位的国企已经毫无竞争力,文化事业单位也同样江河日下,这些堂皇的机构现在不惜撕毁手中的“文化名片”也并不奇怪。事实上,在一向以体育大省自豪的辽宁,还有比洪峰的遭遇更惨的,比如被
窘迫生活压垮的大力士,亚洲第一大力士
才力
撒手尘世
的悲惨故事.
从
1949
年到今天,从生产的方式看,中国社会正接近完成了一个历史循环。
1949
年到文
/
革结束的这段历史,可以看作是一个消灭自由生产者的历史。被消灭的不但有小业主、小作坊,还有最广义的精神产品的生产者;而改革开放正相反,它把被消灭的“自由职业者”正逐个地解放出来。
在前一个阶段,不但小生产被几乎彻底消灭了,文
/
革时期的中国文艺创作(甚至学术研究),不但稿费几乎都被消灭了(《毛选》例外,不但有稿费,还有版税),甚至连作者的署名权都基本被消灭(除了《金光大道》的作者浩然、《李自成》的作者姚雪垠等少数几个作家),取而代之的是“集体创作”。“集体创作”不但剥夺了作者的署名权,在特定的情境中,它还成了“问责”的挡箭牌。比如余秋雨遭遇“为什么不忏悔”的质问时,他可以用“石一歌”这个文革时上海的写作班子的集体笔名来搪塞。
由官方“包养”所有精神产品的生产者,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从未没有过的现象。可悲的是历史已经证明,精神产品悉数被纳入“御用”轨道,就像完全的计划经济一样,走向全体窒息的死路就是它的必然归宿。这也是中国后来要“杀出一条血路”——走向改革开放的原因。
中国改革开放可以说是一个把曾经消灭的自由职业一一解放出来的过程。它的开端是以安徽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受到官方肯定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从事精神产品生产的人不想当个体户,只是中国“特殊的国情”(除了这种说法,不知用什么来概括更好),直到今天只有娱乐产业这个狭隘的精神产品生产的群体能够在市场中求生存,并且也大体上只能朝着恶俗的路子狂奔。这也是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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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仍然能看到洪峰这样遭遇的原因吧。
对于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相当多的生于六十年代的人也如此)的很多中国人来说,最不幸的是,无论身体还是意识,让他们适应市场经济已经很困难了。
洪峰或许可以说是被官办体制“包养”的最后一批作家,他被文化局赖账般地遗弃,这样的遭遇则不只是个人的不幸。
(完)
新闻事实摘要:
洪峰自述:“我是于
1995
年由长春市调入沈阳市文化局的,时任市长武迪生先生与时任沈阳市文化局局长孙明山先生按照特殊人才引进政策接纳了洪峰。当时武迪生先生与孙明山先生达成:由市政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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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为洪峰购买一套住房,若款项不足由文化局补充(我当时也在场)。孙明山先生与时任沈阳文化局副局长陈欲航先生与我个人就工作方式做出承诺:可以不坐班不写喜剧,文化局需要洪峰的只是
“
一张(的)全国粮票
”
(陈副局长语)。当时洪峰因为个人生活的原因正想离开吉林,沈阳文化局的这个条件也是我愿意来沈阳的唯一理由,因为当时吉林省作家协会就一直享有这种优良的写作便利。
"